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从新中国成立后开始建立和形成、改革开放时期逐步丰富和完善的崭新的社会制度体系,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特点和优势;是在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过程中,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形成的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现了我国国体与政体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在这一根本制度之下,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相应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
坚定制度自信,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我们为什么反复强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呢?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人民的选择;二是坚持党的领导源于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是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在革命时期要取得革命的成功需要党的领导,在建设特别是改革时期,只要有一套健全的政治体制并坚持依法治国,人民就可以当家作主了。这是一种极大的误解。世界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证明,坚持党的领导不仅是夺取和掌握国家政权的首要条件与普遍规律,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首要条件与普遍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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