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秦强:构筑治国理政的意识形态安全屏障

【2017-09】秦强:构筑治国理政的意识形态安全屏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的发展形势,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意识形态工作对引领社会、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强大支撑作用,指出了意识形态工作对党、对国家、对民族的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意义,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意识形态工作涉及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思路和举措,对于筑牢治国理政的意识形态安全屏障,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明确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性的工作”定位

在2013年8月19日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振聋发聩地指出,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因此,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战略定位,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我们所推进的事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根本宗旨上,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着本质性区别。从意识形态角度来看,要想高举旗帜,坚定道路,维护好国家政治安全,就必须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所有宣传思想部门和单位,所有宣传思想战线上的党员、干部都要旗帜鲜明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党性原则的核心就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治国理政的首要问题就是举什么旗、走什么路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政治态度鲜明、政治立场坚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不含糊,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以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态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其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国际形势下,意识形态渗透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推行西化、分化战略的最主要手段。在这种背景下,为有效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党中央居安思危,于2015年1月23日审议通过了《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强调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构建新形势下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基于这种总体国家安全观,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在第二十三条对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进行了规定:“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制定,表明了我们由“传统国家安全观”向“新型国家安全观”的认识转变,开始通过国家强制立法的形式,将柔性的意识形态要求转化为刚性的法律制度约束,既拓展了国家安全的内容要素,又提升了意识形态安全的地位作用。

最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树立“四个自信”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日趋复杂,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日趋活跃,意识形态领域渗透和反渗透的斗争异常尖锐复杂。可以预见,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在维护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方面,将面临更加艰巨繁重的历史任务。对此,必须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以“四个自信”对冲各种错误思潮、不良倾向的攻击。 树立“四个自信”其实是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体现和核心内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树立“四个自信”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坚定“四个自信”就是坚定意识形态自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增强意识形态话语权,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治国理政、从严治党紧密结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直把意识形态建设作为治国理政的基础工程、重大战略和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进行谋划和部署,推进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发展。

第一,将意识形态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密结合。从相互关系上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意识形态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意识形态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质体现。 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逐步演化的结果。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需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给党的事业发展、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制度背后是文化,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表面上是制度的现代化,背后是治理文化的现代化,最深层的是意识形态的现代化。只有治理意识、治理观念、治理文化现代化了,治理方式、治理手段、治理制度才会现代化。因此,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终要靠国家治理文化、治理观念的现代化才能实现,而治理文化、治理观念现代化本身就是意识形态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第二,将意识形态建设与思想建党紧密结合。从内容、要求和根本任务上看,意识形态建设和思想建党本质上是统一的,二者共同统一于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是看到了意识形态建设和思想建党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意识形态建设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将意识形态建设与思想建党紧密结合:进行意识形态建设,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动摇,而思想建党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和武装全党。 从党不断发展壮大的经验来看,注重从思想上建党是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根本要求,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鲜明特征和首要任务。2012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强调,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人民群众。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把思想建设摆在党的建设首要位置,对思想建党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思想建党的原则、内容、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重大决策部署既是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思想建党的重要内容。

第三,将意识形态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转型期和攻坚期,各种社会思潮此起彼伏,各种社会矛盾叠加碰撞,主流意识形态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沉渣泛起,甚至一些人故意迎合西方敌对势力,宣扬西方错误思潮,同我党争夺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影响力。针对这种情况,在2016年10月24日召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大部署和制度安排,明确要求全党要“进一步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切实做好思想理论准备工作、组织准备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总体看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就是,全体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以党内法规建设形成推进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指出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一体建设,确保党的各项工作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基于此,《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提出要“完善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为做好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这就为制定意识形态领域的党内法规提供了依据和遵循,为逐步构建起意识形态工作的长效机制打下了基础。

一是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15年10月,党中央印发了《实施办法》,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意识形态领域的第一部中央党内法规,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出制度规定,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实施办法》指出,要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进一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制定和颁布《实施办法》,对于构建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改革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是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下简称《学习规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全党学习,党中央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在2013~2014年先后分两批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5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组织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2016年组织开展了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经过这些学习教育,全党大兴学习之风,通过学习增强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的风气蔚然形成。在这种背景下,2017年1月30日中央印发的《学习规则》就显得格外重要。《学习规则》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中心组学习的性质定位原则、内容形式要求、组织管理考核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在性质上属于党的十八大以来意识形态领域的第二部中央党内法规,在地位和重要性上仅次于《实施办法》。《学习规则》要求中心组学习应当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出台后将有效提高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进意识形态制度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中央巡视工作内容。为了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从2016年十八届中央第十一轮巡视开始,中央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工作安排,并对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意识形态管理体制机制。这是党中央首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视工作内容,是《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这两部重要党内法规的有机结合,不仅深化了巡视内容、丰富了巡视手段、创新了巡视制度设计,而且还健全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在党的历史上、在巡视工作发展史上、在意识形态工作发展史上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长期以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态度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导致在一些部门,错误思潮、不良观点、模糊认识长期存在,意识形态工作存在明显弱化、虚化、淡化的趋势。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宣传千次,不如巡视一次。要想真正强化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就需要明确主体,厘清责任,完善责任机制,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因此,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视工作安排,不仅是中央巡视工作机制的一次重大创新,同时,对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推动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也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思想建党的法规保障[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7.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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