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依法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以法治保障乡村有效治理,才是夯实基层基础的固本良策。本文以沐川为例浅谈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一、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现状

在沐川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共同努力,紧密配合,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

(一)社会治安风气好。一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220个,充实人民调解员2300人,今年以来,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多次业务培训,全县各级基层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88件,调解成功852件,履行804件,调解成功率95 %,履行率 94%,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建成县社区矫正中心,面积250余平方米,集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心理矫治等功能于一体,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严密监控,目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113人,其中缓刑110人,管制0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多次开展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帮教率达到100 %,安置率达到100 %,教育覆盖率达到100%。三是不断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特殊人群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评查活动,对各个单位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方位评价,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今年以来,全县共提供法律援助1378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91.87%,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9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160人次。四是开展治安重点地区专项整治,通过日常整治、专项整治和自主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中小旅馆、出租房屋和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消防和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批发市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大综合执法监管力度,完善滚动排查、定期研判、挂牌督办机制,切实增强打击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初步形成以“整”促“治”的良好局面。

(二)专项斗争力度大。一是成立了由县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安局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沐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形成党政主导、政法联动、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为全县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注重宣传造势,组织专门宣传力量,积极协调银行、宾馆、饭店等单位,利用街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深入行业场所、街道、村(居)等地开展现场宣传、分发宣传资料等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立即行动起来,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积极同各类违法犯罪作坚决斗争;三是畅通举报渠道,整合公检法司、纪检、组织、信访等多部门力量,强化县、乡、村、组多级联动,通过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动员鼓励群众踊跃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四是全面开展线索摸排,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全县19个乡镇先后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部署到村组,落实责任人负责本区域线索摸排、收集、上报;五是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从基层问题线索中发现长期欺凌群众的“村霸”“村痞”,将其问题查清查透,深挖基层黑恶势力更高一层的“保护伞”,从而彻底铲除黑恶势力,防止问题反弹;六是抽调15名精干警力组成扫黑除恶专业队,对历年来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重新进行梳理,对重点区域、重点要害部位、重点路段进行全面清查,特别对涉稳、涉暴、涉恐、涉“黄、赌、毒”等线索和出租房、旅店、娱乐场所、网吧等场所开展拉网式清查整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收集到、排查到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确实涉黑涉恶线索一查到底,打击绝不手软,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确保了沐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三)法治宣传氛围浓。一是积极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养,发挥他们在推进农民学法用法工作中的作用,目前全县每个村聘有一名法律顾问,每个农民家庭培养有一名“法律明白人”;二是依托基层司法所,在全县建立了19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农民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三是通过集中学法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学习法律知识;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编印发放《宪法读本宣传册》《以案说法》《法在农村》等法治宣传资料,解答村民法律咨询;四是抓住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形式,引导农民通过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是结合脱贫攻坚,在走访贫困户期间,向村民宣讲国家的政策,宣传法律法规、村民自治、道德伦理、农村安全等知识,帮助贫困村民“思想脱贫”,增强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感恩意识和致富信心;六是为乡村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设立法律图书角,实现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开展法治演讲比赛、法治征文活动、法治手抄报等活动,让青少年学生不仅学法守法,更成为了法律的义务宣传员,“把法带回家”,将法律送进农村千家万户;七是组织法治文艺宣传志愿者,编排法律小品、法律知识打油诗等作品,定期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放映法治电影,丰富广大农民的法治文化生活;八是建立“农民法治夜校”,按需制定教学计划,把教学课堂延伸到村组、农户乃至田间地头,利用农闲、夜晚和闲暇时间,采取专题讲座、专题培训、流动授课、一问一答、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授课。九是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全县共创建市级“法治乡镇”3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个、“依法治村”1个,县级“法治乡镇”19个、“民主法治村(社区)”206个,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民主法治意识,提高了全县农村干部和村民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以及依法自治能力。

(四)特色亮点有创新。一是县法院打造“车载科技法庭”,配备齐全的硬件和高科技软件,实行上门立案、上门审判、上门执行“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将法庭搬到了偏远山村、农家院坝、田间地头,就地立案、当庭审理、当庭履行,极大的方便群众的诉讼,减少了农村群众往返诉累和诉讼成本,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同时,通过巡回审理,开庭时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使参与旁听的群众受到了一次具体而生动的法治教育,起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二是县检察院打造生态保护“检察屏障”,建立“补植复绿”生态恢复性司法保护机制,设立“环境公益诉讼补种林基地”补植树木。通过开展“补植复绿”,转变司法理念,改变以往只裁判不补种,生态环境的损害无法得到修复的状况,实现涉林案件从“裁”树到“栽”树的转变,收到“挽救一个人,教育一片人,恢复一片林”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法律、社会、经济、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当前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依法治理的工作重视不够。少数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思想不重视,认为普法是虚事情,软工作,可有可无。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村民越懂法,工作越被动,开展普法教育往往形式大于内容,应付了事,不注重实际效果,缺乏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和长期埋头苦干的精神,致使工作开展不平衡。

(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基层司法所负担着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普法宣传五项职能任务,帮助政府完成信访、综治维稳两项重大工作,联合派出所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协助人民法院、农业局、林业局等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调查了解或处理工作,任务之重大,司法所工作人员却因受编制的限制而相当稀少,以目前沐川县19个乡镇司法所的情况来看,普遍只有1至2人,人数的稀缺严重削弱了基层队伍执法力量。

基层派出所负担着管理户口、预防或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管理危险物品、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调处治安案件、宣传法治等各项职能任务,肩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但人员稀缺,目前所设的基层法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导致基层执法队伍力量大大减弱。

(三)法治环境不够完善,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一是政府公务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促使群众对政府相关部门职能的不熟悉、不了解,有诉求只知信访,不知该找相应的部门解决问题;二是政府没有明确群众诉求的相关职能部门,促使部门之间推脱责任,导致群众选择信访;三是由于工作繁忙,群众诉求迟迟未得到解决,部分群众以大闹信访局或以越级上访的方式引起关注,所有这些,均造成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的损害,对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也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四)公民法律素质有待提高。近年来,基层普法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但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村地区群众由于地域、经济、环境等因素,受到的教育有限,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加上地方法治建设经费投入较少、法治宣传形式较单一,他们更加不知法,不懂法,维权意识淡薄。

三、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提高其思想认识。在基层,众多的领导干部并非法律专业出生,对许多法律知识都是处于半懂不懂的朦胧状态,因此必须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摆脱不重视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传统做法。只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真正抓住基层法治建设的“牛鼻子”。只有领导干部的认识上去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才能以上带下,带动基层法治建设。

(二)加强组织建设,加大执法队伍力量。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着力解决法治机构设置不完善、法治机构队伍不稳定和人员配备不足、法治工作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努力提高基层法治队伍工作能力。一是配备乡综治办专(兼)职综治管理员和信访工作人员,并独立设置综治及信访办公室;二是保障各职能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经费,促进工作正常运转;三是对基层执法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用“法治”的药方根治群众“信访不信法”。要逐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大家都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一是凡明确有法律渠道和主管部门的诉求,都不应作为信访事项受理登记;二是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群众诉求依法及时解决到位,对要求过高的诉求说服到位,对无理纠缠的教育到位,对触犯法律的依法惩处到位,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更好地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一是要大力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切实增强农村干部的执法水平。政府工作人员可利用下乡调解纠纷或者到村里办理其他事情的机会,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农村干部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农村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推动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二是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栏、广播电视、网络、学校等,举办法律宣传活动,开辟法治宣传教育专栏,设立法律咨询点,并抓住典型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把普法工作渗透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去,使得群众整体法律素质有较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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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乐山市沐川县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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