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全面发展是改革开放的根本变化

人的全面发展是改革开放的根本变化

——纪念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

摘要:在这个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里,人民变得越来越具体了,人的存在、人的人格、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命运、人的平等、人的选择、人的自我实现等都不再是空洞抽象的口号,人在全面发展中,人民群众已是有血有肉的真正主人。

中国改革开放40年了,硕果累累,成效斐然,举世瞩目。那么,40年来最重要的变化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人们都会从不同角度给出答案,但不论从哪个角度看,人的变化才是最根本的。在这个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里,人民变得越来越具体了,人的存在、人的人格、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命运、人的平等、人的选择、人的自我实现等都不再是空洞抽象的口号,人在全面发展中,人民群众已是有血有肉的真正主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人的创造潜力一旦被释放出来,任何人间奇迹都可以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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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存在越来越高高在上没有形式就没有存在,人的存在分为“物质形式”存在和“逻辑形式”存在。“物质形式”存在表现为人是大自然中的一员,“逻辑形式”存在主要反映在人的社会关系中。存在决定意识,人是发展的目的,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类发展的终极目标和最高理想。改革开放始于人性的回归与重塑,让人吃饱穿暖是决策的初衷,并一直围绕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稳步前行。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重要思想,人民的地位作用在党的执政目标中被重新凸显出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我们党首次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概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人与自然和谐——天人合一的新构架,人与经济和谐——以人为本的新价值观,人与社会和谐——人文关怀的新图景,人与人和谐——真诚友爱的新人际关系,与人的全面发展良性互动的和谐社会秩序正在逐渐形成。党的十八大修改的《党章》总纲中,在“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之后,特别加上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也表明人民在国家的崇高地位。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列在基本要求首位,在党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习近平总书记鲜明地宣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至上成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价值灵魂。为此,“十三五”规划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核心理念,指导规划的制定、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成为实现中国梦的宏伟蓝图和路线图。2015年10月 12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制定“十三五”规划重大问题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新命题,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也为确立新发展理念定下了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先后两次把“人的全面发展”写入工作目标和要求,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彰显出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人民再也不是空洞抽象的概念了。

——人的人格越来越高风峻节一百多年前,德国学者奥托·冯·基尔克在《德国私法》中说:“人格权是一种主观权利,它必须得到每一个人的重视。”历史启示人们:人是一切事业的主体。无论是经济繁荣发展,还是社会全面进步,最终体现在人的全面发展上,依靠人格力量支撑。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没有人的现代化,一切都将落空。我国《民法通则》关于人格权的集中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在痛定思痛之后对“人”本身的重视和关爱,彰显了浓厚的人文关怀的精神,为我国的人格权的发展和保护奠定了基础。我们党把生存发展作为最基本的人格权,确立了以人为根本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价值取向和评价尺度,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着眼于人、为了人、依靠人,判断是非、得失、好坏和贡献大小等都要看对人有没有好处、对多少人有好处、有多大好处。如今,以人为本理念已经渗透到一个人从出生到最终死亡的各个环节、全部过程,其中的事例不胜枚举。设立进城务工者子女学校、政府为进城务工者提供廉租房、农民60岁以后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全国各地为汶川地震罹难同胞设立哀悼日并下半旗……所有这些都诠释出执政为民不再是空洞的口号,百姓利益高于天已化作造福于民的自觉行动。40年来,我们党通过开展党员重新登记以及一系列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持续解决思想作风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修法形式,保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对亵渎、辱骂、诋毁、调侃、诽谤英雄烈士的言行予以严惩。这些,都在客观上收到了保护人格权的效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人格权”一词首次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并且与人身权、财产权并列放在一起,体现了我们党对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不懈追求,是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的生动表达。现代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新型人格不断涌现。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逐渐成为一项新型的人格利益。影视、声控、网络等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声音具有取代指纹等个人特有标志的功能,并且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的人格标志。与此同时,复制、传播、模仿个人声音的方式方法越来越多,势必会侵害个人的人格利益及其财产安全。网络在传播信息中的无限放大作用,使得名誉、隐私、肖像、姓名等精神性人格权极易受到非法侵犯,且具有易扩散性和不可逆性。国家在加紧立法保护的同时,不断加大打击力度。自2016年以来,中国警方与东南亚和非洲等相关国家执法机关加强合作,先后29次赴境外开展侦查打击,捣毁跨境电信诈骗窝点180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700多人,破案8000多起,涉案价值10亿元。针对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的情况,2018年2月,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净网2018”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破获刑事案件2万余起,抓获嫌疑人3万余名,清理各类违法犯罪信息156万余条,关停违法违规网络账号5万余个,指导境内互联网企业过滤违法犯罪网页2.04亿余个。愈加温馨安宁的生存环境,凸显出人格权保护的坚定与实效。

责任编辑:刘媛校对:周艳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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