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北京方案(2)

【2018-11】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北京方案(2)

尊重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优化空间开发布局

“疏整促”势必对经济多样性和经济组织间的共伴生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并在宏观和微观层面产生交互作用。疏解整治过程中,区位、时序、规模和方式将直接影响到新兴产业的特殊空间需求,并对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进程产生后续影响。这对居住、工业以及商务办公等主要城市功能的郊区化迁移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影响着城市新区的发展和城市空间结构的宏观调整。要防止出现高投入、高成本的疏解整治工程,避免形成高竞争性经济组织的聚集空间,增加城市空间对于其他形式的经济、社会组织的包容性,降低其排斥效应,积极培育城市内不同尺度和不同维度经济生态的和谐关系。

坚持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城市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是以“规划先导—产权调整—空间改造—项目运营—利益共享分配”为一个完整的周期,通过各个相关联的业务阶段,实现城市土地生命周期整治管理良性循环的过程。首先,坚持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开展城市土地的全生命周期整治。聚焦产权主体与经营主体的关系调整,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以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开发方式,实践探索原地原主体、原地换主体和换地换主体等多种整治转型路径。其次,通过健全城市土地的用途管制、功能设置、业态布局、使用权退出等机制,加强整治项目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全过程动态监管。再次,实行城市土地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倒逼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这有利于城市功能和品质的实现和提升,有利于加强源头治理,遏制投资炒作,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城市运营商转型,有利于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城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强化规划用地管控。编制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减量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与人口调控目标相适应的建筑规模规划控制方案,对中心城区符合规划但尚未实施的项目适度压缩规模。完善棚户区改造跨项目跨区域资金平衡政策,严格控制商品房开发建设规模和强度。注意避免产生产权纠纷,以土地收益合理分配为实现手段的产权调整是实现“疏整促”成功运作的关键。着力完善以存量为主的土地等空间治理政策,强化人地挂钩等工作机制,促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拆建挂钩”“增减挂钩”“增存挂钩”机制及城六区以外的平原地区建设用地指标与承接转移人口挂钩机制。通过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发展方式,使区域发展实现从要素驱动、规模驱动向创新驱动为主的发展模式转变。

深化土地管理政策创新。学习借鉴深圳“工改工”存量用地调整政策,探索将普通工业用地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允许腾退的部分工业用地用于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发展。探索以产业升级、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改进相结合的“有机更新”“微更新”模式,支持社会投资或政府国有平台公司打造“小微园区”,集中建设多层工业厂房,鼓励生产、研发、设计、经营多功能复合利用。支持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管理创新,合理提高容积率和建筑高度,探索工业用地产权分割和转让,促进产业集群发展。逐步提高土地保有环节租税水平,降低土地流转环节租税负担,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同时,建立起稳定、公平和可持续的土地租税模式。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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