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发挥北京协同创新的引领作用

【2019-02】发挥北京协同创新的引领作用

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正在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创新驱动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创新型国家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京津冀地区要打造成为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更应发挥重要的战略支撑作用。当前,京津冀地区的创新资源和创新成果主要集中在北京,津冀两地创新要素集聚度相对偏低,北京对津冀的创新辐射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研究分析京津冀三地的创新能力,探索推进京津冀三地协同创新的有效路径,进一步推动北京带动津冀两地实现协同创新具有重大意义。

北京是京津冀协同创新的引领者和推动者

在创新发展水平方面,北京优于津冀两地。从创新要素集聚水平看,2011—2016年北京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基本保持在5.9%左右,居全国领先地位。2016年北京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高达1484.56亿元,是天津(537.32亿元)的2.8倍,是河北(383.43亿元)的近4倍,且经费投入主体为政府(占54.06%)。2016年北京拥有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超过37万人,占全国的比重为6.4%,约是津冀的2倍,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组织数量居于全国前列。从创新成果产出量看,北京被国外主要检索工具收录的论文数量始终居于全国首位;三种专利授权数占全国的比重从2011的4.63%增长到2016年的6.17%。特别是2011—2016年,北京发明授权数量始终居于全国首位。2016年为40602件,占全国的比重为13.44%,远高于天津(2.44%)和河北(1.95%),北京的创新成果产出能力远优于津冀且富有知识原创性。从创新需求支撑水平看,2017年北京人均GDP为128994元,是全国人均GDP的2.2倍,是津冀的1.1倍和2.8倍;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GDP的比重达到60.55%,远高于津冀。经济发展水平对创新活动和创新需求的支撑能力优于津冀。从创新环境看,2016年北京科普图书出版种数为3572种,占全国比重为29.92%,远远高于天津的4.62%和河北的0.6%。2016年北京科技馆参观人次达480万人次,占全国比重为8.5%,高于天津的0.83%和河北的3.05%。政策扶持方面,北京正在加快构建以“三城一区”为核心依托的全面创新改革政策扶持体系,天津侧重以高技术产业为主线,重视人才引进和科技型企业发展,河北侧重以农业创新为重点,进一步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在要素流动方面,京企溢出加速三地协同创新。2007—2017年,北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管在津冀企业任职人次整体呈上升态势,年均增幅为27.13%。其中2017年北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管在津冀企业任职达到7752人次,同比2016年(5704人次)提高35.90%。2007—2017年,京企在津冀两地累计设立子公司17907家,其中在天津设立的子公司为8803家,占比49.16%;在河北设立的子公司为9104家,占比50.84%,两者基本持平。在联合创新方面,北京携领三地企业创新成果快速增长。2007—2017年,京津冀(包括京津、京冀、津冀和京津冀四个方面)企业联合专利授权量累计20717件,其中2016年三地联合专利授权量为6118件,同比2015年增长122%。2007—2017年,企业联合专利授权量累计数中,京津与京冀的联合专利授权数量占比达96%,京企在三地企业联合创新中发挥了带动作用。在园区共建方面,中关村主动对接津冀,共同打造高水平协同创新平台。中关村聚焦“2+4+N”重点区域布局,启动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建设工作,制定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行动计划。推广以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为代表的两地共建共管园区模式、以曹妃甸为代表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共享模式、以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为代表的技术品牌服务输出模式等协同创新的先进模式,推动中关村的实验室资源与津冀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开放共享,有效促进了中关村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在津冀设立分支机构。

北京对津冀创新辐射的提升潜力和制约原因

北京对津冀的创新辐射作用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从技术合同成交额看,2013—2016年北京流向京外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占输出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比重基本保持在50%以上。其中,流向长江经济带各省区市技术合同成交额983.6亿元,占北京流向外省市的49.2%。流向津冀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占流向京外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的比重从2014年的4.8%上升到2016年的7.7%。相比而言,流向津冀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虽有所提高但比重仍然偏低。从内部结构看,2013—2016年北京流向河北的技术合同始终高于天津。如2016年北京流向河北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为98.7亿元,同比增长83%;流向天津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为56亿元,同比下降2.8%。北京对天津的技术辐射作用有所下降。

值得关注的是,天津始终是北京重要的技术来源地。2016年,北京吸纳的外省市技术合同中,来自天津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为85.9亿元,居北京吸纳外省技术来源地的第三位、东部地区首位。2013—2016年,北京吸纳天津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始终居于全国前三位。

北京是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其创新辐射要面向全国,津冀只是其服务对象之一,这导致北京对津冀的科技成果辐射相对不足。京津冀地区尚未形成基于产业链各环节的协同创新机制,导致津冀对北京的创新需求不足。北京的创新成果聚焦高精尖产业领域,主要包括集成电路、智能装备、医药健康等。天津的主导产业是汽车制造、航空航天、电气机械、专用设备等先进制造业,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高精尖领域正在逐步崛起。河北正在由传统的钢铁石化、煤炭开采、黑色金属冶炼等传统高耗能工业向新能源、生物、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技术制造等新兴产业转变。津冀两地与北京高精尖产业的链接不足,使得三地创新成果互动程度和耦合程度不高,导致北京科技前沿领域的创新成果在津冀始终无法落地开花。同时,要素流动的保障机制不完善导致要素和成果自由流动受限。京津冀地区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尚未建立,创新扶持政策对接不足,不同产业的创新要素(人才、资本等)管理权限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缺乏共享和交流。创新要素受信息不对称、政策衔接不足等因素影响,呈现出创新资源空间分布均衡性较差、创新成果异地转化难度大等问题。

北京对津冀创新辐射的政策建议

探索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的有效模式。打造跨京津冀“实体+虚拟”协同创新共同体。依托京津冀三地的创新比较优势,在京津冀地区加快形成以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科技中介等为主体的紧密型协同创新共同体。依托现代“互联网+”技术,以京津冀地区有技术需求的企业、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等为主体,主动对接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而在网上进行需求对接和成果交易,形成基于现代互联网的高效率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推广区域内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中关村合作园模式,即与中关村联合建立科技园区。如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雄安分园和宝坻科技城,可享受中关村创新优惠政策、建立创新资源流动机制等,通过其关联影响、扩散效应、示范效应,提高津冀吸纳、承接北京创新资源的能力。高端科技园区模式。新建或提升现有高新区成为承接北京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和产业化的高端科技园区,重点在于营造能吸引高端创新人才的创新生态环境。科技大市场模式。实现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促进京津科技成果在冀转化,打造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技术交易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模式。与京津联合建立“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围绕产业需求和链条延伸,创立各类具有鲜明行业特点及需求指向性的众创空间。创新区域内资源共享模式。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联盟。将京津冀三地的大型科学仪器由原来的点对点服务扩展到点对面,提高现有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提升对企业创新发展、产业集群的支撑能力。建立科技专家信息服务网。在京津冀建立统一的科技专家服务团,针对重大关键技术和亟须突破的核心技术,由服务团的专家提供点对点的个性化咨询服务,服务资金由政府和企业按比例分担,提升创新人才支撑区域创新发展的能力。

加快构建多元化协同创新支撑平台。建立核心关键技术支撑平台。加强京津冀三地现有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科研院所的合作,联合攻关适合三地目标导向与产业定位的关键技术。引导创新机构紧密结合市场开展应用研究,为京津冀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强大的公共技术支撑。建立跨区域技术联合攻关支撑平台。打造一站式、一条龙的高技术项目、人才、政策等方面的服务平台,为三地产学研联合攻关提供委托研究、成果孵化、项目资助、申请政府的科研开发经费、科技贷款、科技成果推广基金等服务。建立区域投融资支撑平台。设立“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引导基金”,共同出资支持三地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创新项目;共建风险投资渠道,畅通入孵企业与风险投资机构间的联络与合作;建立京津冀协同创新的融资担保体系,鼓励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参与京津冀协同创新投资。

统筹政府与市场关系推进协同创新。完善三地协同创新政策对接与保障机制,构建有效的区域合作制度框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科技资源与信息交流、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以及区域社会保障、重大课题联合申报共同承担、科技合作成果奖励制度等。加强三地科技政策对接。实现科技企业、产品、机构等资质互认,享受本地同等优惠政策;推进三地创新创业政策的地区普适化,如京津冀产业集聚区可试行中关村、天津自贸区等相关优惠政策。三地政府加大科技服务供给。探索联合建立区域技术交易市场,推动区域创新资源信息对称和开放共享,实现科技资源要素的互联互通。鼓励并引导非营利组织、公共组织参与协同创新服务,提高科技公共服务供给的灵活性和多元化。健全利益共享机制,探索按照政产学(研)2∶4∶4的比例进行分配,维护三地多个创新主体共同参与协同创新的积极性。破除限制人才、资本、技术、产权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空间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创新要素按照价值规律和产业需求对接市场选择,促进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

(作者:祝尔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导,京津冀大数据研究中心主任;何皛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区域经济学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