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群忠:孝道的传承与现代实践(3)

摘要:在中国传统文化与道德中,“孝”一直处于首要地位。它是传统文化最本源、最重要的价值观念,是中国社会特别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根基,也是中国文化的显著特色之一。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党和国家都在倡导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如何做好孝道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时代课题。现代社会条件下,作为传统道德资源的“孝”该如何理解?它具有什么样的当代价值?又该怎样去实践?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肖群忠为您解答。

二、中华传统文化对孝的实践有哪些规范和要求?

孝是一种美德,也是中华传统文化对个体成员践行伦理义务的规范和要求。在古人看来,尽孝应该怎么去做?需要遵守哪些规范呢?

中国古代的伦理规范很多、很细,对现在的人来说可能比较繁杂,不易记忆,所以在讲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会把它概括一下,提炼出孝的伦理精神实质。这样一来,如果大家记不清规范,还可以用孝的伦理精神实质来指导孝的实践。

孝道具体的道德规范

首先我们来看规范。孝道规范是一个体系,在儒家经典文献文本里,关于孝道的论述有很多,为了帮助大家系统化地了解,我将它们分为两大类,一个是基本规范,另一个是衍生规范。基本规范是从孝的本意,也就是从亲子关系和伦理义务的角度看,该怎样对待父母亲祖。衍生规范是什么意思呢?在中国古代,孝是最重要的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于是就出现了把一切都看成孝的泛孝主义,由孝的基本精神里衍生出了诸如守身、忠君、尊老等衍生规范。比如守身,本意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维护,从精神层面可以理解为加强自身修养,这本来是个人的事情,但在中国古代,守不守身,能不能确保自身安全,也是一个孝道问题。再比如忠君,它本来是一个政治问题,为什么忠君也是孝的衍生规范呢?忠和孝是中国古代两个最主要的德目,古人讲究在家孝亲,在朝忠君,孝是忠的基础,“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所以就把忠君当成了孝的一个衍生。另外还有尊老,尊老其实是社会道德,我们常说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成为孝道的衍生规范有一个推演转换的过程,我们的父母亲祖也是老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要爱敬自己的长辈亲祖,更要把这种精神推扩到全社会,爱敬所有的老人,关爱所有的儿童。

现在我们先讲基本规范基本规范可分为“事生”和“事死”两大方面。

事生”是说怎样对待健在的父母亲人,可分为三层:养亲与敬亲、居常与侍疾、顺亲与谏亲,涉及到的伦理要求都非常具体。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三者是总属关系,“事生”最根本的孝道伦理规范就是养亲和敬亲,余下的两条居常与侍疾、顺亲与谏亲都可以看作养亲与敬亲的具体体现。

在儒家的孝道理论中,“事生”是大事,“事死”更是大事。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父母亲祖去世了,该怎么样去对待他呢?要把他安葬好,还要及时、时时祭奠,这是一个人应该行的孝道。另外,“事死”还有一个比较抽象的伦理规范,就是继志述事,指继承先祖遗志,进一步发展他的事业,这也是根据孝道的精神提炼出来的。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叶其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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