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亲和敬亲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具体体现,就是我们刚刚讲的“事生”的第二层意思——居常与侍疾。
《礼记•曲礼上》记载:“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冬温而夏凊”是说冬天要让父母及亲人住暖、穿暖,夏天要让他们感到凉快、清爽。“昏定而晨省”是说到了晚上,要先照顾爸爸妈妈入睡,之后自己才能睡;早晨起床之后,要向父母请安。过去,不管是在皇家还是民间,这都是我们中国人长期遵循的基本礼仪。《礼记•曲礼上》里还说:“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恒言不称老。”这些都是对父母表达尊重和敬意的一些具体的日常行为规范。“出必告,反必面”,出门和回来的时候都要跟父母打个招呼。现在我们国家有些小孩在这点上做得不够好,而在一些东南亚国家,比如韩国、日本,这些礼节性的东西反而被继承得很好。“所游必有常”,不管出去做什么都要持之以恒,不能干坏事。“所习必有业”,要有一个正当的职业。“恒言不称老”,父母健在时,不能说自己已经老了。这都是中国古代对履行孝道的规定。
《二十四孝故事》里有一则故事叫汉文帝亲尝汤药,是皇帝行孝的著名典范,讲的是汉文帝贵为皇帝,对自己的母亲孝敬有加的事。汉文帝的母亲生病了,用的汤药汉文帝都要亲自尝过之后才给她吃。母亲病了三年,他从来都是“目不交睫,衣不解带”,很少脱了衣服去睡觉,经常侍奉在侧。此外,在中国古代民间也流传着非三代名医开的药不能给父母用,要自己先尝的说法。生老病死是人生四苦,有句话叫“久病床前无孝子”,因为父母久病,对子女来说要履行非常具体的伦理要求就需要经受一定的考验,所以有时候得了病以后父母才能看出子女是否是真的孝顺。
“事生”的最后一点要求是顺亲与谏亲。孟子曰:“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这句话强调了“得乎亲”“顺乎亲”的重要性。如果一个人连家庭关系都搞不好,在家不受父母待见,那怎么能尽好为人子的责任?在社会上又怎么能做好事呢?我们中国人经常把“孝”和“顺”连在一起用,所谓孝,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要听父母的话,孝顺孝顺,就是顺从。如果总是忤逆,父母说东,你说西,跟他们对着干,那就是逆子。老人都是爱子女的,他们的人生经验也比子女丰富,所以在某些问题上要尽量尊重老人的意见。反之,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老年人和年轻人在获取信息、获取知识的方法和途径上有所不同,当双方发生冲突,并可以证明是父母错了的时候要怎么办呢?我们可以“谏亲”。儒家在这点上还是比较民主的,它并没有说让子女绝对地、愚昧地去服从父母,儒家经典文献中对亲子关系的叙述大多是比较客观的。以《孝经》里谏诤章中的句子为例:“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也就是说在一个家庭里,父亲有一个能够给他提意见的儿子,就不会陷于不义。这段话强调了谏诤的价值和重要性。
对父母的谏诤要讲究方法,因为他们毕竟是长辈,如果方法不对,他们非但听不进去还会觉得有损尊严和面子。用《礼记·坊记》中的话说,就是要做到“微谏不倦,劳而不怨,从命不忿”。可能一个道理我们多次跟父母说都说不清楚,他们也不听我们的,但是不管说多少次,我们的态度都要好,这才是真正的孝。在现代社会来看,“谏亲”在倡导亲子关系的平等方面很有好处。
前面讲的三条都是“事生”,接下来我们说“事死”,对待去世了的父母亲祖,首先要搞好丧葬与祭亲,其次是要继志述事。
儒家经典《礼记》里关于丧事的文章有十几篇,其中为人所熟知的可能只有《大学》《中庸》两篇。在中国古人看来,事生是大事,事死更是大事。为什么要把父母的丧事办好?上古社会,人死了之后都被丢到野外,大家看到父母亲祖的尸身被野兽撕咬分食感到于心不忍。人类文明发展以后,大家开始觉得这样做特别不仁道,不能这样对待自己的亲祖,总要把他们的遗体掩埋起来,所以人去世了以后要入土为安。按照儒家的说法,还要守孝三年。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慎终”就是把人的丧事办理妥当,“追远”就是祭祀、祭亲,时常感念亲祖的恩德,这样的孝道实践可以使“民德归厚”。儒家认为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孝道产生于祭礼,祭礼又具有“教诸侯之孝也”——教育大家什么是孝,如何尽孝的功能。另外,丧礼和祭礼还可以加强家族的团结。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距离越来越大,有时候亲人相聚一下也不容易,父母的丧事和去给父母上坟就成了兄弟姐妹聚在一起的由头,所以一定要办好父母的葬礼。在中国古代,办丧事有一套严格的礼节规定和办法,虽然今天的丧礼越来越简约化,但是一般在民间,遗体火化后还要守一七(七天)、三七(二十一天),近期还总是要去祭奠一下。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