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网信办等10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开展好“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此举进一步浓厚了“崇尚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关爱英烈”的社会氛围。
魂断最是春来日,一齐弹泪过清明。又是一年清明节,作为传统节日,清明承载着人们对故人的缅怀追思;作为春日里的节气,清明同样孕育着未来和希望。年年清明,今又清明,今日之幸福时光,源于一代代革命先烈与仁人志士的奋斗和奉献。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应该记住,是革命先烈的浴血奋战、英勇牺牲换来了今天的美好生活。清明时节,缅怀之时,不仅要祭奠亲人、追思古人,更应缅怀先烈、祭祀英烈。
青山隐隐埋忠骨,黄河滚滚慰英魂。历史的天空,英雄烈士灿若群星,熠熠生辉。巍峨丰碑用英雄热血铸就,前赴后继靠英雄信念支撑。在历尽艰辛的硝烟岁月,他们信仰坚定、视死如归,彰显出中华民族威武不屈的浩然正气;在波澜壮阔的建设时期,他们百折不挠、坚韧不拔,创造了人类史上惊天动地的发展奇迹,使中华民族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伟大历程、可歌可泣英雄史诗的缩影和代表,已经获得全民族的广泛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记忆的一部分,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核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在岁月冲刷中,历史功勋放射出耀眼光芒;在时代的变迁中,英雄精神彰显着永恒的价值。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2017年12月22日,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规定:“禁止歪曲、丑化、诋毁、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党和国家、人民永远铭记英烈们建立的不朽功勋。
慎终追远,以明今日之事。实现我们的目标,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清明祭英烈,为的是今天,为的是未来。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于此,更需要让英雄精神融入民族血脉,注入精神动力,激发前行力量。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当铭记一切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贡献的英雄们,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戮力同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的更大成就告慰英烈,创造属于我们这一代的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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