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3)

坚定不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3)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决定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社会治理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一切为了人民;必须坚持尊重人民、依靠人民;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发动群众。70年来的发展历程证明,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社会治理就顺利推进;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损害人民权益,强迫命令,脱离群众,社会治理就会出问题,事与愿违。只有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坚持群众路线,社会治理才会真正有效。“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人和推动历史前进真正动力的思想,注重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汲取智慧。

在新时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更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尊重人民群众情感,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真正把人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社会治理成效的根本标准。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类违背人民意愿,搞强迫命令、劳民伤财的所谓政绩工程。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立足中国基本国情

70年来的历史充分证明,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这也是最为深刻的经验启示。我们国家大,发展不平衡,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什么时候脱离这个国情、脱离这个实际,就会犯错误、走弯路,甚至遭遇严重挫折。社会治理要充分考虑地区和城乡间的差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不搞一刀切、一个模式。中华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基和魂魄,我们必须在延续民族文化血脉的基础上开拓前进,要使中华文明、红色文化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最突出优势和最鲜明特色。

在新时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立足基本国情,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当前,要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分类指导,推动各地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基础条件、人文特色等实际,确定社会治理的发展思路和推进策略。要妥善解决一些村庄空心化、产业空洞化问题,切实纠正一些地方违反客观规律,违背群众意愿,急于求成,盲目搞大拆大建,强迫农民集中上楼居住以制造乡村兴旺表象的错误做法。要大力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传播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特别是要脚踏实地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全面深化社会领域改革

新中国70年来的历史充分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动力。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实行国家和集体包办、政事不分的社会管理模式,不仅给国家和集体组织带来沉重负担,而且窒息了社会发展活力,束缚了社会事业发展。改革开放40年来,在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持续深化城乡二元结构改革,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改革,推进就业、分配、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制度改革,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城乡基层引进和推行社区制度,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重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快了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步伐。

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新时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进一步探索和创新科学的治理制度,不断开拓社会治理现代化更为广阔的道路。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社会建设和其他建设协同发展

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是一个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融为一体、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关键是在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上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同其他方面变革和建设不协调,尤其是社会结构演进长时期滞后于经济结构的变革,一度影响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改革开放以来,逐步重视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之间的密切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支撑。经济建设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政治建设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正确方向引领;文化建设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强大的文化支撑;生态建设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拓展了广阔空间。

在新时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更好地统筹社会建设和其他建设、社会领域治理与其他领域治理,使各个领域建设与治理协同发展。特别要按照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兴盛、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积极调整社会阶层结构、社会组织结构、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分配结构、消费结构,不断促进社会结构现代化。要始终坚持“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坚持“一手抓民主、一手抓法治”,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违法犯罪”,坚持“一手抓制度文明、一手抓社会文明”,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今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长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现代化建设的整体观、系统观、协同观。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打造现代社会治理新格局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是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实现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目标。70年来的历史充分证明,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是实现有效社会治理的关键。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从上到下普遍建立党组织,通过探索人民公社制和单位制,形成了适应当时历史条件的社会治理系统和组织体系。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社会利益格局的分化,社会主体多元化,社会治理中党组织、政府组织、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共同发挥作用,逐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但是这种新格局还不完善,需要积极推进创新发展。

在新时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继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政府和社会多元主体共建共治,最大程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社会共同体。鉴于科技手段愈益重要,还应突出科技支撑在社会治理体制中的重要作用。尤其重要的是,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向基层下移,健全完善城乡社区体系,通过优化投资、财政、金融等政策,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为群众更好提供精细化服务,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提高现代社会治理能力

推进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创新和健全社会治理制度体系,也需要大力提升现代社会治理能力。70年来的历史充分证明,社会治理能力关乎社会治理制度的执行状况和总体效果。多年来,我们党和国家的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治理社会的水平明显提升。但是,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

在新时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领导现代社会治理的水平,提高国家机构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要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上下更大的气力,以提高党的领导力为重点,尽快把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尽快把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并尽快提高社会协同力、公众参与力和法治保障力,特别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持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通过各种形式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发挥好基层群众组织的自我治理功能,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坚定支持者和积极参与者。要以法治理念、法治制度引导社会治理创新,加快社会法治建设,用法律规范社会治理中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特别要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积极利用好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高效化。要按照专业化标准化要求,创新和规范社会治理,特别要加快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的、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专业群众工作队伍,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服务现代社会治理。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正确处理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几个基本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这个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社会治理的内涵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方向。新中国70年的历史充分证明,要提高现代社会治理水平,必须把握社会治理的功能、目标和方法。社会治理的主要功能和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防范社会危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激发社会活力、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在新时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进一步确立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更加讲究科学方法,正确把握与处理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一些基本关系。一是处理好治理与民生的关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必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因此,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根本之计。必须注重解决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问题,使人民群众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样才能更好实现天下大治,建设和谐社会。二是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一般地说,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只有把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三是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一个好的社会,既要充满活力,又要和谐有序。既不能管得太多,一潭死水,也不能放得太开,波涛汹涌,应务求实现社会有序运行与社会活力迸发相统一、相协调。四是处理好法治德治自治的关系。法治是社会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和主要标志,必须全面加强社会法治建设,强化法治保障。道德是社会现代化的灵魂和根基,必须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弘扬社会正气。自治是社会基层运行的基本方式和依托,必须完善城乡基层社会自治制度,增强社会活力。要使法治、德治、自治密切联系、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这些基本关系,才能使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得以持续、健康、顺利发展,实现既定的任务和目标。

回顾新中国70年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非凡历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尽管前进道路上有不少风雨、坎坷、曲折,但取得了中国几千年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巨大进步。同时,也应当看到,我们正处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愈益错综复杂。国外一些不愿看到中国由大变强的势力渗透加剧,给我国社会治理增加新压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特别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步伐加快,给社会治理提出许多新挑战;以信息化为代表的现代科技迅猛发展,给社会治理增添新变量;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交织叠加,给社会治理增加新难度;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人民群众向往更加美好的生活,给社会治理提出新要求。这些是社会治理理论研究者、实务工作者面临的重大课题,也为我们提供了施展才华、大有作为的广阔舞台。

(作者:魏礼群,系国务院研究室原主任、党组书记,北京师范大学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院长)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