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监管:让市场主体更加活跃

公正监管:让市场主体更加活跃

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切实落实简政减税降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中国市场主体总量超过1亿户,其中企业有3400多万户,目前日均新设企业超过1.8万户。只要把这些市场主体的活跃度保持住、提上去,就能顶住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简化各类行政审批,加强公正监管,是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让各类市场主体更加活跃的重要基础。

严格依法监管。做到严格依法执法,依法推进公正监管,切实规范监管执法程序,统一监管执法标准,减少自由裁量权。加快清理修改相关法规制度,对妨碍公平竞争、束缚民营企业发展、有违内外资一视同仁的政策措施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公开透明监管。在市场监管工作中,要坚持规范透明的重要原则,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应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公开涉及抽查的各类事项,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并明确抽查范围之外的市场主体发生问题的履职责任,统一规定抽查比例、范围,建立适合全领域监管的基层干部队伍等,保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基层的顺利、有效实施,切实做到公开透明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同各种所有制企业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听取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包容审慎监管。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信息化手段充分运用背景下,应该理性、客观看待各种新的发展模式、新产业、新业态,既看到其不合理的一面,更要看到其契合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合理一面,认识到其发展的速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存在的问题及治理的难度,“要给创业者提供一个能够成长的空间,给企业一个发展新动能的环境”,切实做到规范与发展并举。

平等规范监管。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消除工作中不应该有的政策偏差,全面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正确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平等受到法律保护,调动每一种所有制形式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及时精准监管。针对性研判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迅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引导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有关部门应通过大数据监管等现代信息手段,开拓“互联网+监管”的新模式,探索适合不同发展模式的监管方式,全面准确掌握市场主体发展态势,及时发现、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持续发力,真正实现“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使不同经济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范畴内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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