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确保持续稳定增收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确保持续稳定增收

着眼长远做好现有产业扶贫项目的培育壮大,全力打造支撑贫困地区发展和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的支柱产业,以产业发展为支撑夯实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根基。

“互联网+”“旅游+”“生态+”“文化+”深度渗透并融入扶贫开发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扶贫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成为贫困群众增收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新动力。

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持续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强调,“乡亲们脱贫后,我最关心的是如何巩固脱贫、防止返贫,确保乡亲们持续增收致富”。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我国将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为全球减贫事业做出巨大贡献。当前,脱贫攻坚进入收官阶段,时间紧要求高,又面临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巩固脱贫成果、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的任务依然较重,需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奋力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

以科技创新为先导增强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能力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脱贫致富的关键。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目标的基本完成,脱贫攻坚的超常规政策措施将与经济社会发展一般政策相衔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将由更多依靠政策帮扶转变到主要依靠创新驱动上来。

引导科技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转移。贫困地区受发展条件限制,往往是科技创新的“空白区”。从区域长远发展看,需要提高贫困地区科技发展水平,增强科技支撑和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能力。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围绕贫困地区亟需的产业技术开展科技攻关,在良种繁育、生物技术、农产品加工、生态农业、智慧农业等方面取得突破,把科技进步作为贫困地区农业现代化和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长久动力。

推进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推广转化。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加大科技特派员对贫困村、贫困户的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作用。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支持贫困地区建设“星创天地”、科技园区等科技创新载体,通过“科技园区+贫困村+贫困户”等方式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增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挥科技优势,为贫困地区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

提高贫困人口科技文化素质。结合贫困地区人口结构和农业生产特征,创新组织培养方式,培育出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瞄准贫困地区科技教育薄弱领域和薄弱环节,同步提升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水平,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提高科技文化素质和劳动就业技能,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以产业发展为支撑夯实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根基

产业扶贫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也是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帮助群众就地就业的长远之计。我国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引导和推动产业扶贫项目向贫困地区布局,基本实现了贫困户全覆盖,下一步要着眼长远做好现有产业扶贫项目的培育壮大,全力打造支撑贫困地区发展和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的支柱产业。

做大做强扶贫产业。调整优化贫困地区农村产业结构,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深度挖掘区域资源优势,着力打造区域特色产业。突出质量和绿色导向,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农业,推动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以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带动贫困群众增收。以贫困县为单元,做好产业扶贫项目中长期谋划,培育特色鲜明、优势集聚、产业融合、带动能力强的扶贫主导产业,形成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多村)一品产业布局,提高扶贫产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确保贫困群众依托产业持续稳定增收。

延伸拓展扶贫产业链条。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贫困地区县域、重点乡镇和产业园区集中,打造产业集群,让贫困群众获得更多加工增值收益。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地集配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以及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促进跨区域农产品产销衔接,让贫困群众获得更多流通收益。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围绕乡土特色重点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更好满足高端需求,让贫困群众获得更多品牌增值收益。

以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畅通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内循环

扶贫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贫困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通过参与生产、组织、经营、管理等方式让贫困群众分享经济发展红利。各类扶贫项目要紧紧围绕贫困群众自身发展需要,创新利益分享模式,健全联农带农激励机制,确保增值收益精准有效地落实到贫困户头上。

实现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农村贫困群众大多是小农户,生产方式落后、抗风险能力弱,需要通过相关主体辐射带动融入社会化大生产。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设立风险资金、提供信贷担保、领办或参办农民合作组织等多种形式,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深化“市场+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利益联结模式。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订单生产、产品代销、生产托管、资产租赁等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多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

发挥资产收益扶贫作用。引导贫困户以土地、林地、草原、农宅等资源资产入股开展股份合作。科学合理利用集体资产,因地制宜采取资源开发利用、统一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形式,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活力,增加贫困群众集体分红收益。开展扶贫资产确权登记,依法依约明确扶贫资产主体、保值增值责任,健全资产收益扶贫分配和联结机制,确保农户长期稳定受益。

以新业态新模式为载体拓宽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渠道

随着居民消费需求不断升级,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创新应用,扶贫资源要素利用方式发生深刻变化,“互联网+”“旅游+”“生态+”“文化+”深度渗透并融入扶贫开发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扶贫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成为贫困群众增收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新动力。

发展乡村旅游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发挥贫困地区生态资源丰富、历史文化富集优势,积极发展贫困群众参与度高、辐射范围广的乡村旅游业,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原则,按照休闲宜居标准改造提升贫困乡村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挖掘生态休闲、生态观光、生态康养、生态体验等多种功能,建设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全面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传承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手工技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坚持创意开发,积极培育乡村文化产业,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文化产品,通过发掘乡村文化价值带动贫困群众增收。

发展农村电商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向贫困地区拓展和延伸,推进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可追溯体系建设和分等分级、包装运输标准制定和应用,为农村电商发展奠定基础。加强贫困群众电子商务技能培训,积极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高贫困群众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能力。发挥大型电商企业孵化带动作用,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网上商店,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直采直供模式。搭建农产品电商销售平台,支持贫困群众采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线上营销方式及时推销优质农产品。

以政策机制完善为重点强化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保障

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的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后,相对贫困问题仍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持续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前进。

建立防致贫防返贫监测预警干预机制。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分级预警机制、问题督办机制,将贫困户、已脱贫户、非贫困户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分别建立台账,实时预警,及时跟进帮扶。强化贫困边缘人口扶持,对非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和非持续稳定脱贫户,要实施针对性扶持和救助,防止边脱贫边返贫边增贫现象发生。积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疫情导致的产品滞销、外出务工受限、支出成本增加等问题及时制定帮扶解决措施,确保贫困群众收入稳定。

健全完善多元增收机制。推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积极引导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挖掘农村内部就业潜力,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大生态脆弱贫困地区生态补偿力度,开发生态公益岗位,支持贫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做好移民搬迁后续工作,配套解决生产就业问题,确保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同工同酬同待遇,城乡建设用地同权同价,让贫困群众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劳动和土地收益。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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