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数字贸易强国建设

加快推进数字贸易强国建设

新冠肺炎疫情对国际贸易造成严重冲击,外贸需求萎缩,保护主义盛行,经济全球化面临严峻挑战。数字经济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各国正在加快贸易数字化转型以提升竞争力。当前我国离数字贸易强国尚有差距,提升潜力巨大。应把握有利时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先发优势,加快数字贸易布局和建设,推动企业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掌握国际贸易主动权和主导权,实现数字贸易跨越式发展。

数字贸易发展方兴未艾

数字贸易强国是数字经济时代在全球价值链国际分工中处于中高端地位的国家。一是在跨境电子商务货物、数字产品与服务、数字化知识与信息具备明显优势。二是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成功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传统制造业深度融合。三是拥有全球经济治理能力,能够提供更多公共产品,在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中发挥引领作用。基于以上定义,从贸易潜力、数字化市场、数字贸易结构、数字贸易地位、数字贸易环境五个维度建立数字贸易强国发展潜力评价指标体系,对59个主要国家(地区)进行综合评价。

从评价结果来看,各国数字贸易的竞争呈现“一超多强”格局,美国占据数字贸易领先地位,中国、日本、德国和英国紧随其后。其中,美国数字贸易环境最为成熟,结构较为平衡,其数字贸易体量大、增速快、顺差明显。同时通过控制数字贸易国际规则主导权排斥竞争对手,长期占据数字产业链最高点。我国是数字消费者大国,贸易潜力和数字化市场规模巨大,同时随着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快速推进,数字贸易环境得到较大提升。但是在数字贸易结构、数字贸易地位方面,与美国还有较大差距,数字基础设施的普及程度也有待提高。

抓住机遇加快我国数字贸易发展

紧抓跨境电商的发展机遇。一是为企业参与国际贸易提供平台。我国跨境电商起步较早,近年来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平台日趋成熟,能够为企业提供融资、通关、商检、运输、保险和退税的“一站式”服务,大大降低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分工的门槛。二是降低企业国际贸易成本。跨境电商通过降低运输成本、市场开拓成本、信息不对称成本等,节约了企业国际贸易成本,拓展了企业的出口边际。三是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通过平台上的海量数据,能够精准把握市场、制定生产计划、提高研发效率,大大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企业数字化转型仍需突围。一是“数字鸿沟”有待弥合。大中小企业的实力、资源、人力等不尽相同,数字化水平参差不齐,企业间“数字鸿沟”明显,这对产业链的数字化升级以及企业间协同创新造成阻碍。二是数据应用水平有待提高。多数企业仍处于数据应用的初级阶段,主要集中在精确营销、舆论感知和风险控制等场景,未能扩展至业务转型预测和决策分析,数据资产潜能未能得到充分挖掘。三是抵御风险能力有待加强。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获取数据资源能力有限,受负面冲击影响较大。

数字技术红利逐步释放。一是数字消费市场持续扩大。我国数字消费者数量庞大,移动网络和社交软件渗透率位于世界前列,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居全球首位。随着数字消费者进一步增加,我国跨境电商用户规模和交易量将持续扩大。二是数字技术创新环境持续优化。我国是数字消费者大国,依托庞大的数字消费者需求推动数字技术的创新与商业化,使得我国在5G、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领域保持领先。三是电子商务优势进一步巩固。在政府和市场的共同推动下,我国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迅速,已连续7年成为全球最大网络零售市场。电子商务的先发优势有助于丰富数字贸易的组织形态,拓宽交易主体范围,扩大交易选择空间。

产业数字化发展尚不均衡。一是数字人才培养有待加快。数字技术更迭以及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导致数字化人才需求陡增。其门槛高、专业化程度高的特点造成了人才短缺,制约了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二是产业链数字化协同水平有待提升。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转型呈现“偏消费端”的特点。企业自发行动,各自为战,存在低层次重复建设等问题。三是数据安全风险凸显。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价值急剧攀升,数据安全隐患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国数据泄露、非法售卖等事件层出不穷,数据安全与个人隐私面临严峻挑战。

数字贸易环境得到提升。国际方面,随着数字经济对全球经济的引领作用不断显现,世界各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合作不断深化,包括技术创新、融资融智、数字基建、数字抗疫等方面,为全球数字贸易创造了良好条件。国内方面,通过顶层设计、多措并举,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得以持续推进,同时新基建在疫情催化下成为新热点,形成了良好的数字贸易发展环境。

跨境数据流动仍存在阻碍。一是数字化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发展中国家在数字基础设施完善程度、信息化发展水平、互联网普及率等方面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国家间的“数字鸿沟”制约着全球数字贸易的互通。二是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尚存分歧。美、中、欧在“数据跨境流动”“数据本地化”“网络中介服务商责任认定”等数字贸易谈判议题上分歧较大,短期内难以形成统一的全球数字贸易规则体系。三是数字贸易相关法律和制度有待完善。大部分国家在数据共享、数据跨境流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制度还不完善,现有法律缺乏针对性,滞后于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

推进数字贸易强国建设的政策建议

依托跨境电商平台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一是填补企业间“数字鸿沟”。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门槛,对采用平台服务的中小企业提供费用减免和补贴政策,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压力。二是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发挥跨境电商平台大数据分析、物联网、云计算和自动化控制等技术优势,为企业提供精准预测、精准匹配交易需求等服务,协助企业优化生产流程,促进企业向智能制造和网络化制造转变。三是增强抵御风险能力。鼓励企业从平台获取人力资源、客户渠道、行业信息等方面服务,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整体抗风险能力。

加强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创新发展。一是强化数字人才培养机制。明确数字化人才的能力素质标准,深化校企、政企合作,积极探索高效灵活的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等机制。二是推进数字生态圈建设。以互联网平台为核心,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在线上无缝衔接、配合联动,提升产业链各环节数字化转型的协同性,打造一个更为互联、智能的数字生态圈。三是建立高效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一方面,加强数据安全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进防泄露、防窃取等数据保护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另一方面,推进网络信息安全威胁数据的采集与共享,建立统一高效、协同联动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贡献数字贸易中国方案。一是积极参与数字贸易有关的国际规则的制定。积极构建符合自身国情和利益的数字贸易规则框架,通过签订区域贸易协定来加大影响范围。二是逐步完善数字贸易监管体系。完善数据跨境流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关于个人数据保护的立法,细化公共、私营部门数据共享规则。三是大力推动数字贸易国际合作。把握疫情防控带来的机遇期,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加强数字贸易国际合作。鼓励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培养更多数字化人才,积极推广我国数字技术和标准,打通数字丝绸之路。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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