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

建设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

[中图分类号] D616;TU984.1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1)01-0074-04

北京市前瞻性谋划好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编制《推进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专项规划》,描绘了国际交往中心的发展建设蓝图。纵观纽约、伦敦和巴黎等国际交往中心节点城市,之所以能够成为国际交往枢纽,皆与本国在世界大格局中的地位变迁密切相关。当前,城市作为次国家行为体,代表国家参与全球治理和全球竞争的趋势日益明显。就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建设而言,既承担着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舞台场所供应地的角色,又要参与同东京、新加坡等亚洲区域性城市国际交往资源竞争,还要参与同纽约、伦敦、巴黎等全球城市国际交往资源竞争。随着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国家之间的竞争更多地体现为法律和制度规则的竞争,越来越多的国家借助于国际争端解决中的法治软实力,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作为国际争端解决中一种制度安排的国际商事法庭,其兴起背后的基本逻辑就是国家间制度竞争特别是司法竞争的恒久命题。健全国际商事审判体系、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已成为新时代赋予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新内涵之一。

作为法治大国首都的不二选择

司法越来越成为各国培育国际竞争优势的新领域。作为经济大国,中国需要借助国际商事诉讼与仲裁制度在全球范围内保护利益;作为法治大国,中国需要增强司法制度在全球争议解决市场的吸引力。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打造区域性甚至世界性争议解决中心中,北京需参与其中并争取实现这一目标。

打造争端解决中心已成为各世界城市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趋势。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指出,现有争端解决途径难以有效应对新问题,改善路径是设立专门的国际商事法庭。各国普遍加快建设步伐,美国纽约南区法院作为商事法院典型代表,每年审理大量的跨国商事案件,成为美国最有国际影响力的法院之一。欧洲方面,以伦敦商事法庭更名为英格兰及威尔士商事与财产法庭、统一受理涉外商事案件为代表,德国、法国、荷兰等纷纷设立国际商事法庭;亚太地区,以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旨在成为亚洲国家当事方的争端解决平台为代表,日本、印度、澳大利亚、哈萨克斯坦、阿联酋等国设立相应机构或正审议法案。与此同时,在全球仲裁地竞争中,伦敦、巴黎、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日内瓦位列全球前五。而在亚太地区,新加坡与中国香港地区的地位更令其他城市难以企及。

北京需要在发挥城市对外交往示范功能中当好引领者。国际交往中心城市都将自己设定为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节点或枢纽,构建多元化竞争力。在面对国际商贸争端、创新地方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模式方面,上海以建设国际一流的仲裁地为起点,正致力于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广州依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完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国际仲裁中心”的要求,发起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并启动常态化运行;深圳作为最高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所在地亦不甘落后,为创建国际仲裁高地,两大仲裁机构合并成立深圳国际仲裁院。面对国内主要城市积极打造区域性争端解决中心的态势,《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允许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依必经程序后,在北京设立业务机构并展开业务。进一步明确北京不能当旁观者、跟随者,而是要做参与者、引领者,代表国家进行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探索。

推进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两区建设的迫切需要。两区高度开放的制度设计, 随着金融服务领域扩大开放、数字贸易试验区、大数据交易所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交易开展,将涌现出一批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型交易模式。与此相适应,一大批新型的跨境货物贸易、国际投资、离岸服务贸易、离岸金融交易等纠纷类型将不断出现,涉及国际贸易、投资、金融规则及惯例的案件也将层出不穷。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有利于率先探索扩大开放条件下司法服务保障国际贸易投资自由、跨境金融领域创新、国际知识产权交易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建立健全与扩大开放特殊制度体系相适应、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国际商事审判制度体系;有利于推出一批促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司法综合服务举措,为我国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有利于更好回应全球投资者和贸易商的司法需求,实现外方主体“类主场”参诉和国内企业“主场”提升国际诉讼能力的双赢。

彰显参与全球治理能力、保护自身海外利益的客观要求。伴随新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温、逆全球化浪潮四处蔓延以及中美贸易冲突风险加剧,海外利益保护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议题。就北京而言,2019年进出口总值为28663.5亿元,同比增长5.4%;境外投资72.6亿美元,同比增长3.1%;批准合同外资金额259.7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42.1亿美元。北京同样面临随着对外贸易、投资和劳务等增长,提升海外利益保护能力的问题。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有利于北京维护自身海外利益,同时,在国家层面上具有突破性的示范效应。不仅有利于运用扩张管辖权的手段就地适用本国、国际和东道国认可的法律手段保护海外利益,而且有助于以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等程序性方式防御海外利益法律性侵害行为,进而采取多边和双边方式,促进保护效果延伸到东道国。提高国际制度参与能力的同时,切实融入国际规则制定过程,增强我国司法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制度性话语权和影响力。

北京涉外仲裁与审判优势明显

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互动的一项系统工程。北京作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在提升国家司法制度国际竞争力方面既义不容辞又有独特优势。

加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体系化建设是鲜明的政策导向。中央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建立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支持参与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的政策导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等明确,根据受理案件的数量、种类、性质等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审判机构。北京自贸区建设也明确支持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落地运营。上述系列政策都为北京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提供了可行依据。

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建设提供了全方位支撑。作为全国首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北京对标国际规则,在服务业领域扩大开放、打造服务业竞争软实力、优化服务业营商环境方面成效明显。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北京名列全球28位,超过部分欧盟国家和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水平,在国内营商环境中继续保持第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在营商环境评价的18项指标中,北京均获评“标杆城市”。目前,北京集聚4000多家地区总部及研发中心、180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56家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居世界首位。北京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提供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软硬件保障支撑。

“涉外仲裁+涉外审判”的强强联合奠定了坚实基础。北京涉外商事仲裁与审判居全国领先水平,案件数量、标的额、国别数、国际化因素等各项指标屡创新高。2019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涉外案件617件、同比增长18%,争议金额超过380亿元,当事人来自72个国家;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涉外案件163件、同比增长85%;争议金额超过69亿元,当事人来自23个国家。北京法院涉外商事审判质效综合指数一直领先,北京法院先后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中国国际贸仲会等机构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合力解决涉外商事纠纷,通过确立涉外商事裁判规则、向社会发布涉外商事典型案例等形式,不断提升北京涉外商事纠纷解决的影响力。

拥有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优选地与互联网审判高地的经验优势。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例,知识产权纠纷国际化凸显,涉外案件13736件,占总数21%;涉及90个国家,涉G20国家案件占77.7%,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案件占15.4%;涉世界500强企业案件共1122件,尤其是国外企业在北京互诉情况增多,进一步反映出北京逐步成为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随着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成立,北京已成为国内互联网审判高地,案件量已达65163件,非北京主体的案件占78%。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网络空间治理“中国品牌”的经验,必将有助于北京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

有步骤分阶段全力推进这项系统工程

2020年10月5日,来自20多个国家的45家商会、法律服务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的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在北京落户成立。这只是迈出第一步,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是一项渐进的系统工程。

制定《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方案》。重点围绕完善的国际商事审判体系、国际一流的仲裁品牌机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组织聚集等优选地衡量因素,前瞻谋划北京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的部署安排。方案采取“近远期、两步走”的方式。第一步是近期目标,抓紧推动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在国家层面上,推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国际商事法庭”落户北京;在北京层面上,依程序报经中央批准后,在现有中级人民法院基础上加挂设立北京国际商事法院;在自贸区范围内,成立“自贸区法庭”,集中管辖涉外商事案件。第二步是远期目标,要学习借鉴伦敦、纽约等作为全球公认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的建设经验,在全方位打造优选地的基础上推动建设成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

创建具有北京特色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以健全多元化、一站式、全链条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目标,整合调解、仲裁优势资源,推动建立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共同构建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平台,逐步解决司法、仲裁国外吸引力与影响力不足等问题。健全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完善国际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打造外国法查明平台,建立域外送达、域外调查取证的信息网络平台。充分尊重并保障中外当事人依法选择管辖法院、选择适用法律、选择解决方式的权利,提高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自治性。

加快推进北京国际商事审判体系建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的要求,北京法院要加强对国际影响大、具有规则确立和宣示意义的涉外商事案件审理,发挥裁判规则指引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在涉外交易中加强与国际规则的对接。探索多语种发布国际商事案例指导制度,为各国法院、仲裁等机构正确理解适用中国法提供基础。在坚定维护司法管辖权的同时,妥善解决涉外司法管辖的国际冲突和国际平行诉讼问题,支持我国参与融资、贸易、知识产权、数字信息等领域国际规则标准的制定,推动完善全球性商事法律规则。

为北京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建设,创建一批在业务领域、服务能力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加强涉外商事审判的综合研究与专家智库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熟悉外国法律的涉外法治专业人才。深化对国际商事纠纷案件的信息化管理和大数据分析,研判案件反映出的发展态势,为北京及国家重大经贸活动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拓宽与友好城市的国际司法交流渠道,加快推动符合北京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组织落户。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

[2]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N].北京日报,2020-12-07.

[3] 刘波等.“一带一路”背景下的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建设[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7.

[4] 何其生课题组.当代国际商事法院的发展[J].经贸法律评论,2019,(2).

[5]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9.

(作者简介:赵瑞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主任,北京市第5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员)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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