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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京成: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研究思考(3)

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整体战略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战略目标,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总体要求,我国积极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发展。通过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重大历史文化价值的国家文化遗产得到充分挖掘和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粹得到充分继承和传扬,全民的文化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得以大力提升,全民族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显著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全社会的文化创新热情显著增强,中华文化的魅力更为社会所推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

(一)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目标及范围

通过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探索管理体制机制、管理运营模式创新、国家政策扶持等方式,在全国逐渐建立起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营规范、特色鲜明、全民普惠的国家文化公园体系,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人民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基本精神文化需求得到更大程度的满足,文化发展成果的参与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文化普惠共享的效果显著显现,全民族的文化文明素质显著提升。

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计划用4年左右时间,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其中长城河北段、大运河江苏段、长征贵州段作为重点建设区于2021年底前完成。通过建设使长城、大运河、长征沿线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协调推进局面初步形成,权责明确、运营高效、监督规范的管理模式初具雏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成果经验,为全面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包括战国、秦、汉长城,北魏、北齐、隋、唐、五代、宋、西夏、辽具备长城特征的防御体系以及金界壕、明长城;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在坚守生态红线、强化生态保护,保护传承利用文化资源的基础上,依托长城内外的遗址遗迹、关隘城堡、传统村落、山水风光等资源,展现从“边墙”到“边乡”“边城”的历史变迁,从“军事对抗”到“边贸”融合发展的文化特色。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包括京杭大运河、隋唐大运河、浙东运河等三个部分,通惠河、北运河、南运河、会通河、中(运)河、淮扬运河、江南运河、浙东运河、永济渠、通济渠等十个河段;涉及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8个省(直辖市)。中国大运河全长近3200公里,开凿至今已有2500多年历史,贯穿南北、联通古今,蕴含着中华民族悠远绵长的文化基因,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发展的重要动能和载体。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范围,以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中央红军)长征线路为主,兼顾红二、四方面军和红二十五军长征线路;涉及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为了加强长征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中央要求将“长征文化线路整体保护工程”列为重点项目,具体措施是“以中央红军长征路线为基础,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保护标准、统一配套设施建设,显著改善长征文物的保存状况和环境风貌,丰富长征精神的展示主题和展示手段,打造全程贯通的‘重走长征路’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实施长征文化线路保护总体规划,建设长征文化线路保护利用示范段”。率先进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是江西省瑞金市。随后,江西省、贵州省颁布相应政策,开启了当地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全面建设。

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由于刚刚正式提出,目前正在做前期规划。

(二)国家文化公园主体功能区建设布局

国家文化公园根据文物和文化资源的整体布局、禀赋差异及周边人居环境、自然条件、配套设施等情况,结合国土空间规划,重点建设四类主体功能区:

第一类,管控保护区,由文保单位保护范围、世界文化遗产区及新发现发掘文物遗存临时保护区组成,对文物本体及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对濒危文物实施封闭管理,建设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样板区。

第二类,主题展示区,包括核心展示园、集中展示带、特色展示点三种形态。核心展示园由开放参观游览、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相对便利的国家级文物和文化资源及周边区域组成,是参观游览和文化体验的主体区。集中展示带以核心展示园为基点,以相应的省、市、县级文物资源为分支,汇集形成文化载体密集地带,整体保护利用和系统开发提升。特色展示点布局分散但具有特殊文化意义和体验价值,可满足分众化参观游览体验。

第三类,文旅融合区,由主题展示区及其周边就近就便和可看可览的历史文化、自然生态、现代文旅优质资源组成,重点利用文物和文化资源外溢辐射效应,建设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

第四类,传统利用区,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的传统生活生产区域,合理保存传统文化生态,适度发展文化旅游、特色生态产业,适当控制生产经营活动,逐步疏导不符合建设规划要求的设施、项目等。

(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主要任务

第一,修订制定法律法规。深化对长城、大运河、长征沿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和立法建议论证,推动保护传承利用协调推进理念入法入规。修订完善《长城保护条例》,制定大运河保护条例、长征文物保护条例。相关省份结合实际修订制定配套法规规章。

第二,编制建设保护规划。相关省份对辖区内文物和文化资源进行系统摸底,编制分省份规划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对分省份规划建议进行严格审核和有机整合,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分别编制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相关省份对前期规划建议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区域规划。

第三,实施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协调推进基础工程。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作用,围绕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协调推进目标,聚焦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等关键领域,系统推进重点基础工程建设。

第四,完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构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分级管理、分段负责的工作格局。强化顶层设计、跨区域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协同与信息共享机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为地方创造条件。分省设立管理区,省级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加强资源整合和统筹协调,承上启下开展建设。

(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聚焦的关键领域工程

第一,推进保护传承工程。实施重大修缮保护项目,对濒危损毁文物进行抢救性保护,对重点文物进行预防性主动性保护。完善集中连片保护措施,加大管控力度,严防不恰当开发和过度商业化。严格执行文物保护督察制度,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提高传承活力,分级分类建设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展览馆等展示体系,建设完善一批教育培训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研学旅行基地等。利用重大纪念日和传统节庆日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教育,推动开发乡土教育特色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打造实景演出,让长城文化、大运河文化、长征精神融入群众生活。

第二,推进研究发掘工程。加强长城文化、大运河文化、长征精神系统研究,突出“万里长城”“千年运河”“两万五千里长征”的整体辨识度。加大国家社科基金等支持力度,构建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适应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结合新时代特点,深入研究阐发推动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抗战精神、西柏坡精神、“两路”精神等在沿线区域的传承发展。整理挖掘沿线文物和文化资源所荷载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头故事,拍摄电视专题片。

第三,推进环境配套工程。修复国土空间环境,发挥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治理和水土流失治理、水污染防治项目作用,加强城乡综合整治,维护人文自然风貌。打通“断头路”,改善旅游路,贯通重要节点,完善游客集散、导览导游、休憩健身、旅游厕所等公共设施,安全、消防、医疗、救援等应急设施,科研、会展等公益设施,宾馆、酒店和文化消费等必要商业设施,推进绿色能源使用,健全标准化服务体系。推出国家文化公园形象标志,串珠成线、连线成片,打造广为人知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

第四,推进文旅融合工程。对优质文化旅游资源推进一体化开发。打造一批文旅示范区,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文旅企业。科学规划文化旅游产品,在长城周边以塞上风光为特色发展生态文化游,在大运河淮扬片区以运河水韵为特色发展水上观光和滨水休闲游,在长征沿线以“重走长征路”为特色发展深度体验游和红色研学旅行。推动开发文化旅游商品,扩大文化供给。推出参观游览联程联运经典线路,推动组建文旅联盟,开展整体品牌塑造和营销推介。

第五,推进数字再现工程。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主题展示区无线网络和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利用现有设施和数字资源,建设国家文化公园官方网站和数字云平台,对文物和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展示,对历史名人、诗词歌赋、典籍文献等关联信息进行实时展示,打造永不落幕的网上空间。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建设完善文物和文化资源数字化管理平台。

责任编辑:王瑱校对:马中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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