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协协商凝聚广泛共识

以政协协商凝聚广泛共识

[中图分类号] D6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1)04-0044-04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开启了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强调“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而奋斗”,并对人民政协提出了“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的要求。适应这一新使命、新要求,人民政协必须做好政协协商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范围地凝聚共襄伟业的力量和共识。

加强党对政协协商的领导,以主心骨凝聚共识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是把方方面面的力量聚合起来的中心、核心和圆心,具有统揽各方、协调各方的能力。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如果没有党的领导,政协就如一盘散沙,就谈不上凝聚共识。因此,通过政协协商凝聚共识,首先要凝聚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政治共识。

在政协协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要正确理解党的领导的科学内涵,处理好领导和协商的关系。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原则、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不是包办代替或包揽一切,目的是确保政协协商的方向正确;党的领导是集体领导,集体领导就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目的就是集中智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避免一言堂和决策失误。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政协党的各项建设。要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三不”方针,支持政协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努力营造支持政协协商的良好环境,创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和谐协商氛围。

要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对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政协党组是党在政协的领导机构,在政协协商中起着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各级政协党组要引导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明确认识到人民政协是一个政治共同体。早在1948年发布的《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中,中共中央就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一目标本身就包含了政治共同体、政治联盟的意蕴。经过70多年的发展,人民政协作为政治共同体、政治联盟的组织特点不仅没有改变和弱化,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增添了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内容、新使命。

要重视发挥好党员委员的作用。党员委员具有共产党员和政协委员的双重身份,这就要求党员委员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履行委员职能有机融合,既要以普通政协委员的身份建言献策,更要在思想、言论和行动上有更高的标准,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决策部署方面作出表率,真正实现将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公众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党员委员还要通过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联系、团结、凝聚党外人士,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的周围,壮大为实现中国梦而共同奋斗的力量。

围绕公共问题开展协商,以共同利益凝聚共识

“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利益结构是人类社会的根本结构,利益因素是影响共识能否达成的根本因素。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协调利益关系、化解利益矛盾、形成共同利益的过程。“没有共同的利益,也就不会有统一的目的,更谈不上统一的行动。”如果没有共同利益,或者利益矛盾和冲突不能化解、协调,共识就不可能达成。

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表现,这种优越性也充分体现在人民政协制度中。在人民政协中,中国共产党能够在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同时努力照顾同盟者的具体利益,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界别、团体等能够代表和反映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换言之,人民政协既能代表和维护人民内部互有差异的具体利益,又能对这些具体利益进行有效协调和整合,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具有一致性的共同利益。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利益矛盾交织叠加,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也存在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甚至冲突。正是由于多元利益及其矛盾、冲突的存在,才有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凝聚共识的需要。这决定了人民政协在协商过程中不能“空对空”地讲抽象的大道理,而是要承认、尊重多元利益及其矛盾和冲突的客观存在,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妥善处理好同和异、一致性和多样性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协调利益关系、化解利益矛盾、形成共同利益。

政协协商就是要处理好不同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关系。这就要求政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协商议题设置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人民群众具有一致性的共同利益、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时代发展的重大命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综合性问题开展协商。同时,要健全利益表达机制,使不同利益主体的愿望和诉求能够通过合法渠道有序反映并被吸纳到公共决策中来,要善于通过协商把个别的、局部的、暂时的、分散的利益整合为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善于化解因个人利益、局部利益问题产生的矛盾和纠纷,从而增强全社会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和支持,在最大范围内增进共识。另外,不同层次的人民政协要有不同的关注重点,要瞄准不同的重点问题、短板问题和弱项问题开展协商。

健全协商机制,培育协商文化,以人民民主凝聚共识

民主是凝聚共识的内在要求。如果没有民主,人民的价值诉求不能通过有效渠道表达,人民的利益不能通过合法渠道实现,那又怎么凝心聚力?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选举民主的基本原则是多数决定,而协商民主的基本原则是达成共识。广泛、深入协商的过程就是广纳群言、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增进共识、凝心聚力的过程。

早在1949年新政协筹备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时,周恩来就提出了“协商”概念并把它看作新民主区别于旧民主的重要特点:“凡是重大的议案不只是在会场提出,事先就应提出来或在各单位讨论。新民主的特点就在此。因此不是只重形式,只重多数与少数。凡是重大的议案提出来总是事先的协商的,协商这两个字非常好,就包括这个新民主的精神。”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作为人民民主的真谛。“专门协商机构”的定位精准地表达了人民政协的民主特质和协商精神,也为人民政协把协商民主作为主责主业和工作重点提供了专门的组织体系和协商平台。政协协商就是在协商过程中推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在凝聚共识过程中推进共同理想的实现。通过政协协商,人民政协大团结大联合的政治优势和价值理念得到充分体现和有效拓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协协商应“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这里的“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强调的是相互尊重、体谅包容、平等协商的协商氛围和协商文化,“理性有度、合法依章”强调的是遵循规则、理性有序的协商机制。因此,政协协商应把健全协商机制、培养协商文化作为着力点。健全和完善政协协商机制,就要突出专门协商机构的定位,提升政协协商“专”的质量和水平,特别是要持续健全、完善双周协商、界别协商等专有的协商形式、协商机制,从协商前、协商中、协商后三个环节和阶段持续加强协商程序建设,不断完善协商议题提出、协商活动开展、协商成果采纳和落实机制,使多元主体参与协商有依据、有机制、有规则、有程序,为凝聚共识提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通道。

培育协商文化对于营造良好协商氛围、提升协商水平和质量、凝聚协商力量和共识、推动协商民主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要传承中华民族兼容并包、兼收并蓄、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另一方面,要积极培育与时代要求和当前任务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倡导“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协商精神,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协商原则,保障每一个参与主体和利益相关者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和畅所欲言的机会,为聚合各种偏好、凝聚共识创造条件,使多元协商主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共同理想凝聚共识

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中国梦是这一共同理想在新时代的最新体现,是全国人民最根本的利益,也是全国人民最大的共识。中国梦的实现需要汇集14亿中国人的智慧,凝聚14亿中国人的力量。人民政协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位置超脱、智力雄厚,在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实现中国梦,形成民族复兴的伟大力量,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优势。

中国梦是国家富强梦、民族复兴梦,同时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幸福梦。“中国梦是人民的梦,必须同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成功。”让全国人民过上美好生活是中国梦最根本的价值追求。当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人民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因此,要把共识凝聚到共同理想和中国梦上来,必须让每个中国人明白共同理想和中国梦对于普通老百姓意味着什么,明白中国梦能满足每个中国人什么样的需求、与每个人的生活有什么样的关系。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才能让人民群众理解、认同中国梦,才能找到中国梦与政协协商的结合点,才能以此为价值形成最广泛的社会共识。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悟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论述,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团结人民、鼓舞人民、凝聚民心、汇聚力量,将是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国政协印发的《关于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意见》也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政协组织的重大政治责任”。具体到政协协商,人民政协要围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实际问题开展协商,将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反映给党和政府,使党和政府的决策最终都是为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愿景。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广泛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才能增进人民群众的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才能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才能形成共筑中国梦的巨大合力和共同行动。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2]习近平.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9-09-21.

[3]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9-11-06.

[4]关于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意见(摘发)[N].人民政协报,2020-12-14.

(作者简介:孙照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北京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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