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监护制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之盾

父母监护制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之盾

随着信息技术发展与网络设备普及,当代未成年人与互联网几乎是相伴成长。国家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调查显示,截至2020年底未成年网民已达到约1.75亿。网络空间成为形塑未成年人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的重要场域。这也使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命题。毋庸讳言,父母子女关系是所有人从出生起就不可或缺的亲密关系。在社会治理方式不断丰富的当下,社会治理维度也逐步迈向纵深,父母监护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呈现出核心性制度价值,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父母监护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框架的核心

2021年1月1日起,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实施。《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概括性规定了自然人的名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等民事权利,奠定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律请求权基础。而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往往需要依赖其法定代理人才能获得民事法律救济。《民法典》总则编第二章 “监护制度”则赋予了父母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地位,以及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使父母的法定监护成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体系的核心措施之一。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共计132个法律条文,包括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九个部分。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民法典》的特别法。相对于一般的网络保护规定,其更具针对性与实操性,是在大数据广泛应用、人工智能迅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一次全面的法律总结与回应。该法将“家庭保护”置于所有学校、社会等主体的保护措施之前,也进一步明确了父母监护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核心地位。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父母监护的体系化完善

父母监护,是父母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制度。早在1987年开始实施的《民法通则》中,就有关于父母监护制度简要规定。经过三十多年的实践与发展,《民法典》的实施,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出台,逐步实现了对未成年人父母监护制度内容的丰富与体系完善。

其一,《民法典》通过普遍适用性法律规范,完成了对父母监护制度的顶层设计。如《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其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使父母获得了当然监护资格,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与保护是其不可推脱的权利与义务。并且《民法典》还指明,父母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以实现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动因与价值。

其二,《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专门性法律,进一步细化了父母监护职责的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条与《民法典》直接呼应,将父母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责任确立为未成年人保护的最重要方式。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设立了“家庭保护”一章,其第十六条明确列举了十项父母应承担监护内容、第十七条从反面详细规定了包括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在内的十一项禁止性行为,这些使得父母监护更具可操作性,也为父母监护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了清晰、明确的行为指引。

三、父母监护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决定性作用

为了消弭互联网利用与虚拟空间发展给未成年人权益带来的侵害风险,《未成年人保护法》创造性地增设了“网络保护”一章。其中并未“一刀切”地将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职责交由某一特定主体承担,而是采用了国家、社会、家庭、学校等主体协调配合的综合保障体系,但以父母监护为核心的家庭保障在该体系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其一,父母监护是国家、社会、学校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发挥作用的重要桥梁。《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五条至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六条,明确了国家、网信监管、教育机构、个人信息处理者、网络直播服务或游戏产品提供者,应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提供的底限性法律保障措施。上述措施要想取得实效,都离不开家庭的纽带作用,尤其是要依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来实现。

其二,相对于片面单向强制,对未成年网络保护更需要父母监护中的沉浸式互动与引导。众所周知,父母的榜样力量是无穷的,是未成年子女成长路上最好的模范。因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要求父母应当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文明的家庭环境。其第七十一条更直接指明父母应提高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俗话说:“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父母监护中教化功能的充分发挥,使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得以提升,才是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障的关键。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人类社会加速迈向信息时代当下,《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为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构筑了法制屏障。但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是一项需要国家、社会、家庭、学校等多方协作的系统工程,只有充分发挥父母监护制度的作用,才能更好地保护网络空间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其早日成才,最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齐恩平,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商业大学基地研究员、天津商业大学副校长)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