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法者,治之端也。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日益搭建起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了新的历史性成就。当前,我国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前路漫漫、布满荆棘,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都对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回应时代所需、发展所需,要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就是经过历史验证的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这其中,坚定党的领导是法治之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法治之基,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法治之力。坚持“三位一体”推进,要让“坚持党的领导”具体化,推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强化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保法治体系建设始终体现“中国特色”。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越是这个时候,越要在“良法善治”上下功夫。要加强国家安全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数字经济等领域立法步伐,统筹立改废释纂,提高立法效率,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努力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良法是前提,善治是关键,要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真正活起来、动起来、严起来,不断转化为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行动自觉。
民之所向,政之所行。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在人民。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尤其是面对电信网络诈骗、新型毒品犯罪、“饭圈”乱象、黑恶势力横行等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守住法治的生命线,满足人民的迫切期盼。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百年法治实践和历史成就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符合我国国情、有效解决现实问题、得到人民的广泛拥护,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乘势而上开新局,法治中国必将助力实现美好生活。(来源:宣讲家网)
本文链接:http://www.71.cn/2022/0217/1159414.shtml(转载请保留)
作者单位: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纪委监委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参考。本文系宣讲家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