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共同富裕的四个维度

理解共同富裕的四个维度

[中图分类号] D614; F12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2)05-0009-04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共同”反映社会成员对财富的占有方式,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富裕”反映社会财富的丰裕状况,属于生产力的范畴。可见,共同富裕的基本内涵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方面的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基础性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他强调,要“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随后,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他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对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基本内涵的深刻理解和把握,可从理论、制度、价值和实践四个维度来进行。

理论维度: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要求

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自古以来中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是一个继承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国共产党人结合中国具体实践,勇于实践探索、不断总结经验,从理论上不断深化对共同富裕的认识。

1953年,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指出:“为着进一步地提高农业生产力……并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这是在党的文献中第一次正式提出共同富裕的概念。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提出了“先富”构想,找到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突破口。他指出:“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这显示,共同富裕不仅是一个时间上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通过分阶段稳步推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江泽民指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普遍提高居民收入水平,逐步形成一个高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占少数、中等收入人群占大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使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胡锦涛指出:“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并在理论和实践上提出了一系列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举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可见,把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我们党始终如一的根本价值取向。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追求的价值目标而逐步形成的实践经验和创新理论,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

制度维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可以确定社会形态的性质。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及其本质特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决定了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地位,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鼓励、支持和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让更多的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获取收入,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共同富裕两者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关系。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共同富裕,这是由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只有实现共同富裕才能真正体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如果不能实现共同富裕,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就是空的;只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才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进一步说,社会主义之所以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这是由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结构所决定的。这种经济结构,决定了生产是为全体人民谋利益的,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是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因此,要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就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动摇。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相应的制度与之匹配。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始终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蓬勃发展和壮大,成为我国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稳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贡献力量。推动收入公平分配,需要不同主体共同参与,这就需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体系,正确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不同主体在市场竞争中,需要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这就需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制定一系列制度体系,提高国家宏观调控的精准性,不断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分配结构。

价值维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坚持人民性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底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我国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如何处理好共建和共享的关系是共同富裕实现路径的核心问题。实现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更不是仅依靠政府的转移支付而去坐享其成,而是坚持共建共享理念,以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为基本原则,通过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奋斗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一方面,全体人民共同参与社会主义建设。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举全民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共同担负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创造出可供共享的成果。另一方面,共同富裕的核心是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为了体现发展的公平性,坚持共享的发展理念,全体人民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归根结底要由全体人民共享,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因此,实现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之间的辩证统一,是坚持共建共享理念的关键,也是保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动力源泉所在。

共同富裕的全民性是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的主体旨向,社会主义追求的最终目标就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马克思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自觉地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可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奋斗目标,而且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优势所在,社会财富的受益主体是全体社会成员,而不是部分群体或少数人,通过增强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全体人民最终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共同富裕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实现共同富裕离不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离不开共同富裕。如果不能摆脱物质贫困和精神贫困,整个社会处于一种普遍贫穷的状态,那么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是一句空话。因此,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个体基础,这也是共同富裕在微观层面的价值基础。只有每个人得到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才能高度发达,创造财富的源泉才能充分涌流,实现共同富裕才具备丰厚的物质基础。从这个意义上看,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意味着人类从摆脱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物的依赖关系”,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人的潜能得到极大释放,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得到显著提高,从而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坚实基础。

实践维度: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是社会生产过程的四个方面。其中,生产是人们通过一定方式创造物质财富的活动,分配一般是指生产完成后对产品的分配,分配是生产的产物,没有生产也就谈不上分配。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为支撑实现共同富裕所形成的经济结构和经济模式,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社会产品,并在坚持公平和效率相统一的前提下推动这些产品分配,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共同富裕是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石的,它既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组成部分。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和发展动力,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必然要求。

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告诉我们,经济发展不是线性的,而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只有量积累到一定阶段,才能转向质的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既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现实需要。推动高质量发展,就是要加快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目前,我国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旧突出,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技术创新领域“卡脖子”问题比较严峻,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分艰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还存在短板等。如果不能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就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共同富裕。而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高质量发展,坚持用系统观念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行业之间的协调发展、共享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危与机并存。如何把握时代发展的契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尤为关键。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我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根本体现。为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需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进高质量发展,注重在共享发展中提高共同富裕的质量,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需要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塑造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出更多高质量的社会产品,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更多可供分配的社会财富。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

[2]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21-07-02.

(作者简介:张福军,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室主任)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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