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车厢安宁”关键在落实

“守护车厢安宁”关键在落实

近日,有网友称去江苏南京旅游,在地铁上因手机声音外放而收到“罚单”。该网友表示,这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当时在南京上了地铁后,自己在刷微信朋友圈,外放声音其实并不很大,还没来得及戴耳机,凑巧有一个巡逻的工作人员经过,虽然开具了告知单,但并没有罚款。该事件上传网络后,冲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对于该事件,南京地铁回应称情况属实,车厢内有稽查人员进行巡逻,发现有随地吐痰、躺卧、车厢内饮食、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相关禁止行为,会根据《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开具相应的告知单,如果情节严重,也会进行罚款。

应该认识到,案例中的“罚单”,并未收取罚金,当称之为“告知单”。地铁上外放手机声音确属不文明行为。由于该行为存在较为普遍且社会危害较轻,甚至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其不良影响。对此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并没有直接上“硬招”开罚单,而是采取了以开具“告知书”的形式对乘客进行提醒、劝阻、纠正,以一种柔性的姿态进行应对,既符合有关法规对乘客不文明行为“责令改正”的要求,也体现了管理的公平与善意。比起对那些包括在公共场合手机外放在内的不文明行为不管不问的作法,南京地铁积极作为的姿态,值得肯定。

《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规定“乘客不得在轨道交通设施内或列车上吸烟、大声喧哗等”,规定违者“应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者最高200元的罚款。”。在地铁里外放手机声音,其情节与“大声喧哗”无异,也属于规定的不文明行为。由此,南京地铁将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纳入日常巡查管理范围,对违反乘客直接进行惩处,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

2020年4月,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北京市早在2019年就出台《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大声外放视频或音乐、在列车车厢内一人占用多个座位等不文明乘车行为将被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然而在现实中,在地铁车厢里毫无顾忌地外放手机声音,损害他人乘车体验,这样的不文明现象仍时而有之,甚至是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一方面,一些人在潜意识里并不在意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界定,可能在密集的站内广播或宣传标识的提示下,才可能意识到“公私有别”。另一方面,就在于个人素质,不排除有人明知故犯。对于这类人,倘若开具“告知单 ”也可能无效,那么确实有必要按相关规定加强惩罚力度。

守护车厢安宁,关键在落实。参照南京的实践,我们会发现,其治理手机声音外放,只不过是加强了车内的巡查,把相关规章制度落到了实处。我们注意到,在该案例中,当事人自述“还没来得及戴耳机,凑巧就有一个工作人员经过……”与其说“凑巧”,不如说是团队配置、巡检效率的“到位”。此外,以出具类似罚单的“告知单”取代口头提醒,也大大增加了惩戒的严肃性。这也提示我们,建设地铁乘车文明没有捷径,让纸面规范转化为自觉遵守,依靠管理方日复一日的纠正、提示与强化,推动乘客逐步养成文明好习惯。

推而广之,治理“乘客在地铁上手机声音外放”等一系列不文明行为,都应该以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狠抓落实,久久为功,进行精细化管理。相信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常抓不懈、持续治理之后,类似不文明现象必将得到极大改善。(来源 :宣讲家网)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参考。本文系宣讲家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翟婧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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