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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玉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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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玉军 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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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主题,我将从四个方面和大家进行分享:第一,准确把握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法治建设成就;第二,专章论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第三,一系列重大创新的法治表述;第四,相关领域的法治建设方略。

一、准确把握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法治建设成就

党的二十大报告站位高远、视野宏阔,分为总论和分论两大部分。总论包括序言与大会主题、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分论包括经济发展、科教兴国、全面依法治国等十二个方面的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十九大以来的五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极不寻常”,指的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五年我们面临的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也就是客观环境的极不寻常。“极不平凡”,指的是我们在客观的形势环境之下,取得了极不平凡的伟大成就,成果斐然。面对世纪疫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依法抗疫、科学抗疫,取得了疫情防控重大决定性胜利。

新时代十年,我国在法治建设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一个“全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要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这也是我们高度重视法治,强调法治建设的深层次战略原因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开展,人民当家作主更为扎实,基层民主活力增强,爱国统一战线巩固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呈现新气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全面贯彻,人权得到更好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一)新时代十年的法治理论成就

新时代十年来,我们对法治理论的研究越来越深入和宽广,提出了一系列战略性、实践性、真理性、指导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基础上,形成并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建设领域的理论体系、思想体系的概括,理论严谨,体系宏大,实践指导性强,集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基本范畴、基本原理、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行动纲领和理论指南,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世界意义。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法治领域的各方面工作落实落细。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第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第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四,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第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第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第八,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第九,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第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第十一,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其中,第一至第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般原理和要义;第四至第十一是比较具体的、专门的法治领域的核心要义和基本原则。“十一个坚持”为我国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对于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都有重要指导作用。

责任编辑:张一博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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