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统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中的法律原则,形成一以贯之的法治精神和法治价值
立法需秉持民主、科学、合法原则,为法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执法强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社会秩序;司法坚守公平正义底线,通过公正裁判树立法治权威;守法要求全体公民尊崇法律,形成法治信仰;法律监督保障各环节依法运行,避免权力滥用;法律服务为社会提供专业支持,促进法律有效实施。这些环节虽职能各异,但都以“法律至上”“权利保障”“公平正义”为共同内核。将这些原则贯穿法治全流程,能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实现法律从文本到实践的价值升华,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九)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条的制度建设,坚持依宪立法原则
一方面,需完善立法前的合宪性审查机制,在法律草案起草阶段,建立专业审查小组,运用严格标准和程序,从源头杜绝与宪法相悖的条款;另一方面,构建立法后的动态评估体系,通过定期对已颁布法律进行合宪性回溯审查,及时发现潜在冲突并修正。同时,加强立法人员的宪法学习培训,提升其依宪立法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意识。唯有将依宪立法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健全制度保障,才能确保每一部法律成为维护宪法权威、促进社会发展的坚实支柱。
(十)加大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审查力度
强化合宪性审查,需构建多层级、全流程的审查机制。在制定环节,建立专业审查委员会,运用严格标准对草案进行前置审查;在实施过程中,畅通公民、社会组织提出审查建议的渠道,对已生效文件开展常态化动态评估。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海量法律文件进行智能筛查,精准定位潜在违宪风险点。通过全方位加大审查力度,确保每一部法律文件都成为贯彻宪法精神的坚实载体,推动法治建设行稳致远。
(十一)加强立法法典化过程中的宪法指导
加强宪法对立法法典化的指导,需在法典编纂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依宪立法原则。在前期规划时,以宪法为纲明确法典的框架与核心内容,确保各篇章不偏离宪法轨道;编纂过程中,对每一项法律条文进行细致的合宪性审查,使条文内容与宪法规定、精神高度契合;法典形成后,持续通过宪法视角对其进行动态评估和完善。唯有如此,才能使立法法典化成果真正体现宪法精神,增强法律体系的权威性与稳定性,为法治建设筑牢坚实的制度基础。
(十二)对违宪行为依法予以纠正
纠正违宪行为,需构建高效、严格的监督与处置机制。一方面,完善合宪性审查程序,畅通违宪行为的发现与反馈渠道,鼓励公民、社会组织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审查建议;另一方面,强化审查机构的权威性与专业性,对查实的违宪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废止或修改,对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追责。只有让违宪必究成为法治常态,才能让宪法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风尚,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根基。
(十三)进一步提升“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宪法意识
一方面,将宪法学习纳入党内教育培训体系;另一方面,完善党内法规与宪法的衔接机制,在制定党内政策、开展党内活动时,严格对照宪法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党的主张与国家法律相统一。唯有让“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成为全体党员的行动自觉,才能更好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政治保障。
(十四)提升对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执法和司法保障水平
在执法环节,需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与专业素养,杜绝滥用职权;畅通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对执法侵权行为及时纠错问责。在司法层面,要确保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同时要高度重视司法人权保障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十五)建立科学有效的军事法治体系
建立军事法治体系,需多维度协同推进。在立法层面,完善军事法规体系,确保军事活动有法可依;执法过程中,强化军事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流程,杜绝权力滥用。此外,注重军事法治与国家法治的衔接,推动军事法治体系与国家法治建设同频共振,以法治之力锻造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
(十六)加快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弘扬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法治要求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加快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建设尤为重要。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涵盖多领域安全,其法治要求为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建设提供了核心指引。
(十七)加快建设涉外法治体系,将涉外法治体系有效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
涉外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力的持续提升至关重要。随着我国企业和法人实体的国际化步伐加快,涉外法治体系的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它必须能够有效地延伸至海外,为我国的海外利益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十八)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实施体系、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
在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方面,需立足新时代党的建设需求,与时俱进修订旧规、制定新规,确保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衔接、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必须构建严密的党内法规监督、实施、保障体系,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全方位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能够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筑牢坚实制度根基。
(十九)对重要政策,要进行合宪性审查
对于关键的政策、法规规章以及重要措施,在正式实施前必须开展合宪性审查,确保其合法性。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诸多政策并非可以脱离宪法的规范,相反,它们必须融入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政策必须以法律为依据,确保政策本身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要求。
(二十)全面提升公民宪法素养,不断提高普法工作中宪法学习和普及的水平
提升公民宪法素养,需创新普法方式,增强普法实效。一方面,利用新媒体平台打造多元化普法阵地,通过短视频、互动问答、线上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宪法宣传的趣味性和传播力;另一方面,将宪法教育融入国民教育体系,从校园抓起,培养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同时,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对基层群众、企业职工等群体,结合其生活和工作实际,开展案例式、情景式宪法宣讲,让宪法知识可感可触,切实提高公民运用宪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风尚。
(根据宣讲家网报告整理编辑,
未经许可,不得印刷、出版,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