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为书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提供了有力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我们可以从理论层面上系统总结和归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具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上取得的最重要成就,就是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具有鲜明的理论创新特质、时代特征和民族特色,为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行动指南,为推动构建新型国际法治秩序、推进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
(二)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更加有力
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写入党章,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形成制度性安排。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全面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专章部署。制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制定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能力显著增强。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通过宪法修正案,颁布民法典,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实现有法可依。截至2024年6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303件、行政法规598件、地方性法规1.4万余件。现行有效中央党内法规225部、部委党内法规227部、地方党内法规3485部,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四)法治实施取得新进展
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2023年全国群众安全感为98.2%,我国是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制定实施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充分发挥法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五)执法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依法纠正一批重大冤错案件,制定实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六)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
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普遍提高。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推进法治体系建设,必须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继续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基础上,重点加强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法律正确实施。
七、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的原则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要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正确方向,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行稳致远。
(一)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担负起领导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使命和时代重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最重要的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是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法治领域进行的伟大历史实践,是社会主义的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的法治体系。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决不能被西方错误思潮所误导,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是人民的法治,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是资本的法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要始终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着力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权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法治建设依靠人民,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执法、司法等活动,使法治建设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四)坚持统筹推进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筹推进法治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法治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做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坚持问题导向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必须聚焦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关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着力解决法治体系建设中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补齐法治建设的短板弱项,切实增强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法治促进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的能力。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持续不懈付出努力。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埋头苦干,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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