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目的:净化政治生态
政治生态是指政治主体在一定的政治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是政治制度、政治文化、政治生活等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污浊,从政环境就恶劣;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党的十八大之前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和单位政治生态严重恶化,涣散了人心、带坏了社会风气,极大损害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决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党内政治生态有了明显好转,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浚其源、涵其林,养正气、固根本,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为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第一,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真正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第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保证。要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决不允许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大是大非问题上同党中央唱反调,搞自由主义。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要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把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及时辨别出来、清除出去,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第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法宝,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是广大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是纯洁党风的‘净化器’。”为此,必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通过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引领,让党员干部经常接受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政治灵魂,增强政治免疫力,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忽视政治、淡化政治、不讲政治的倾向。通过主动适应信息时代新形势和党员队伍新变化,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不讲创新、不讲活力、照搬照套的倾向。通过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不讲原则、平淡化庸俗化随意化的倾向。通过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思想交锋、揭短亮丑,旗帜鲜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一团和气、评功摆好、明哲保身的倾向。解决了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就可以营造出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第四,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党内政治文化“日用而不觉”,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党内政治生态。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政治文化,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以革命文化为源头、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主体、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党性的文化。以党内政治文化涵养党内政治生态,要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培育党员干部政治气节、政治风骨,教育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让党所倡导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优良传统深入党员、干部思想和心灵。
五、确保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强化组织实施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一项重大艰巨的政治任务。党中央作出决策部署后,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党的政治建设取得成效。
第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本地区本部门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将其纳入党委(党组)工作总体布局,摆在首要位置来抓。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其他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党的政治建设工作。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委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
第二,抓住“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深刻认识自己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中的特殊重要性和肩负的重大责任,注重加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增进政治智慧,做到信念如磐、意志如铁,政治坚定、绝对忠诚,清正廉洁、担当负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
第三,强化制度保障。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把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各方面,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有关制度,健全国家法律体系有关规定,既提出政治高线,激励党员干部向往践行,又划出政治底线,防止党员干部逾矩失范,加大宣传教育和执行力度,督促党员干部把党的政治规范刻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决维护制度权威。
第四,加强监督问责。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把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对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不到位、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不力以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报告人 | 左鹏
责编 | 张一博
校对 | 范璧萱
审核 | 孙楠、叶其英
监审 | 李文鼐、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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