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分析起来,如下一些问题非常值得我们重视和注意:
一是制度和政策的认同性不足。有效制度和有效政策的一个基本特征以及基本前提,就是其具有广泛的认同性和支持度。近年来,我们制定的一些制度和政策,之所以难以取得理想成效,就与其本身缺乏广泛的认同基础不无关系。其深层原因,是由于经济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利益分化,使得社会本身缺乏共同的利益观以及基于共同利益观基础上的价值认同。于是在实际进程中,对于同一制度和政策的意见分歧甚至冲突就在所难免。譬如,关于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对于其内容、必要性等等,往往缺乏必要的社会共识。
二是制度和政策的执行力不足。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和政策只有通过其切实的执行,才能达到其设计的目标。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有些适时的制度和政策,由于缺乏执行力,仅仅停留在文本或形式的意义上。多年来一直引起关注的“权大”还是 “法大”的问题,由于执行中的问题,在客观上影响了制度和政策的效力。
三是制度和政策的有效性不足。一些制度和政策即使执行了,也不能达到其预期效果,这是制度和政策有效性不足的表现。研究表明,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抑制腐败之风的蔓延,仅以中纪委、中央监察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单独或者联合发布的有关反腐倡廉的规范性文件,至少有300多种,其中一些规定被束之高阁,成为一纸空文。
上述情况表明,必须正视确实存在的有效制度和有效政策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存在有着非常复杂的因素,如在客观方面,是因为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而在主观方面,我们在积极应对这些深刻变化方面所需要的精神、价值、知识以及能力等都存在偏差或者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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