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换届举报80%不实,平时相反(3)

纪委:换届举报80%不实,平时相反(3)

或因“诽谤”与“正常举报”分界模糊,有官员“以诽谤始,以贪污受贿罪终”——贪污受贿证据确凿,检察机关容易认定。据云南省纪委公开通报,李恩阔被查明,在2011年秋季招生中“层层盘剥,大肆收受贿赂”,已查实受贿41.5万元,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

诽谤为自诉案件,需要被诽谤方提出诉讼。而“官员一是觉得丢面子,二是要自己动用关系找公安机关等部门查案”。一位北京律师对南方周末记者说,这还可能落下“报复”的口实。而贪污受贿罪是公诉案件,国家机器可以直接启动。

如举报内容为真,但出于恶性竞争目的,纪委会否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认为,不管出于何种动机,只要不法问题被揭露,于国于民都是好事。

制度、纪律三令五申

据媒体报道,中央2000年后发布的干部选拔纲要、条例、规定、办法达十几个,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等等。

2011年,中纪委、中组部又提出了关于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并派出换届风气督导组赴全国各地督导。

各地也有相当多的动作,黑龙江、甘肃、河北等地加大了换届巡视力度;天津、湖南设换届纪律监督员;重庆有“五条禁令”,陕西提出“三个全覆盖”,广东省委常委集体作出“8条承诺”;湖北宣布买官卖官一律停职免职。

从全国的违规通报来看,踩高压线的官员并未因三令五申而停止冒险。“法律法规每个人心里都明白,但一旦涉及自身利益,就会铤而走险。”反腐专家王明高说。

多位学者、干部都认为,换届“暗战”的根源,仍是干部选拔任用上的行政领导负责制。少数官员因此而买官跑官、削尖脑袋博取一把手欢心;而在落败后心怀怨恨,对其进行诽谤攻击。

“最重要的提名过程不够透明。”李毅说,因为信息不透明,官员才四处打探传播小道消息。

四川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布的2011年换届前干部思想状况调查发现,“公正用人”仍是干部最关心的问题。各地也在尝试改革,例如用“会决制”代替一言堂,但一位组织部官员说,问题是,“一旦书记在会上表了态,往往没人发表不同意见”。

以某市为例,对县区领导班子每年考核时,考核组会召开县区中层干部大会,进行述职述廉,然后划定档次:优秀、一般、及格,填写意见;找相关部门干部座谈,最后形成报告。但一位纪委官员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没人填不同意见,报告千篇一律,官员的优点都一样,缺点也一样。想从一堆高度趋同的文件中脱颖而出,一些干部仍然寄希望于跑官。

有的官员出于从众的心态被迫跑官——大家都跑,自己不跑,焦虑感油然而生。而有的领导也觉得下属不跑,是不尊重自己,“太清高,不把我放在眼里”。

如何找到一条“公平、公正、公开”的政治路径,让政治竞争从暗角走到有阳光的前台,或许需要更多的政治智慧、更切实可行的制度设计。“公开透明就不会有诬告。即使有,也掀不起波澜,因为大家都了解这个人。”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说。

换届年向来是官员腐败违规行为高发期。尽管今年中央、地方政府对换届纪律三令五申,但踩高压线的官员仍不时出现。

有纪检系统老领导总结:平时接到对干部问题的举报,80%确有其事;换届时接到的,80%不实。一位湖南省纪委官员说,“换届前接到举报,我们都会特别谨慎,以免被利用。”

纪委要区别诽谤与正常举报,亦非易事。有时,“诽谤”并非纯粹捏造,而是虚虚实实;有时,正常举报信也很难做到百分之百准确。

本文关键词: 陈淮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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