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2)

核心提示:全国已经核销事业编制超过20万,但没发生一起重大突发性事件,这跟文化体制改革中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三不政策”分不开,“三不”即:不能像国企那样走减员增效之路;不允许一个人下岗;不允许买断工龄。通过发展文化产业、转岗、接续社会保障关系,不把这些人推向社会。

再举一个例子,舞台剧实际上是艺术家们对文学作品的一种再创作,它的创作基础是艺术家的个人发挥,而且同样一台节目在不同的时间,其表演可能是不一样的,它融合了艺术家个人对角色的体悟。如果舞台剧只是在剧场里演出,那么它的受众是有限的,如果我们把舞台剧变成电影和电视剧,那么它的受众就会多得多。而电影和电视剧必须得通过社会化生产方式来实现。

影响文化再生产的因素概括起来有六个方面:原创能力、公共投入、市场主体、市场体系、融资能力、科技支撑。现在看影视剧、舞台剧时,大家有深切的体会,一个剧目怎么样,除了艺术家的表演以外,关键看本子好坏。原创不仅是文化再生产的起点,更重要的是制约文化再生产的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如果没有原创能力的提高,文化再生产的规模是不可能扩大的,原创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文化发展繁荣的一个瓶颈因素。现在必须鼓励原创,让全社会的文化创造能力得到极大的发展。现在有一些网站做得还是不错的,过去一个作品写出来以后投稿,要等很久才能发表,现在有互联网这种工具,文学作品比过去在数量上多了,当然大家觉得质量上还有待提高,这是将来发展努力的一个方向。一些好的作品来自互联网,这可能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第三,事业和产业的关系。

2003年开始的文化体制改革是根据党的十六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来推动的。在党的十六大报告当中,明确提出了一个新的命题,就是要区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这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逻辑起点,同时也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理论依据。如果没有这个依据,文化体制改革不可能像现在这样顺利,但区分事业和产业只是事业和产业关系当中的一个方面,在这个区分的基础上,我们还要讲两者的联系。如果说区分事业和产业是为了推动改革,那么揭示或者研究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之间的联系特别是内在联系,恰恰是我们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由于区分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明确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即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观点,认为文化体制改革就是文化产业化,这种认识是对文化体制改革的误解。中央从来没有说过,文化体制改革就是为了推动文化产业化,我们是既抓事业又抓产业。

由于区分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实际上就划定了政府和市场在文化发展繁荣当中的责任。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一定要强调政府主导,作为经营性文化产业必须坚持市场导向,这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路径。区分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之后,政府投入的领域已经确定了,公益性文化事业特别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政府应该投入的,对于经营性文化产业,由于它刚刚起步,政府也必须得有一个引导资金来推动这个产业像其他经营产业一样不断发展壮大。

由于区分了事业和产业,就会把国有文化单位一分为二,如果是公益性文化单位就要保留事业体制,继续留在事业单位的序列,同时要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如果属于经营性文化单位,就要转制为企业,在市场上做大做强。

经过将近9年的时间,关于文化单位的分类基本完成。像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这些是公益性文化单位,不可能是经营性的,电影公司肯定是经营性的。

我们划分公益性和经营性不是按照行业来分的,同一个行业当中可能有公益性的也可能有经营性的,比如全国有580家出版社,中央180家出版社当中保留事业体制的只有人民出版社、盲文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和藏学出版社这4家,其他都要转制为企业,现在已经基本完成。地方的出版社比较多,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还保留着少量的公益性出版社,大多数都已经转制为企业。

新华书店除了个别少数民族集聚的地方如四川还保留了少量的公益性新华书店,其他95%以上的新华书店都已经转制为企业。电影制片厂全国有30多家,现在保留事业体制的只有新疆的天山电影制片厂,剩下的电影制片厂全部转制为企业。党报党刊肯定是保留事业体制,其他报刊社区分为时政类报刊社、非时政类报刊社,非时政类报刊社要全部转制为企业。据新闻出版总署估算,全国有2000多家报刊,保留事业体制或者留在时政类的可能不足5%,大多数都要转制为企业,连最难确定的文艺院团2011年也已经划分完毕,除了中央的8家和地方的131家保留了事业体制,其他也全部转制为企业。

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我们也听到有不少这样的说法,就是认为经营性单位也承担着公益性任务,有些人就提出来,能不能再分一类,介于公益性和经营性之间的叫准公益性。但文化体制改革没有这么做,因为如果出现这么一个领域的话,肯定大多数都往准公益性里扎。很多文艺院团提出是不是搞一个准公益性,结果是不允许的。

经营性的单位都要转制为企业,转制企业分为两类,一类叫做整体转制,这一般包括出版社、新华书店、电影制片厂、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等,还有一类是剥离转制,就是它的主体虽然保留着事业体制,但是经营性部分要从主体部分分离出来,最典型的就是新闻媒体,党报党刊保留事业体制,但党报党刊下的广告、印刷、发行等经营业务要分离出来,组建企业或者公司。

电台电视台中有两部分,一部分是网络传输包括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要从主体中分离出来,现在全国基本上已经分离完毕,正在推进各省的整合,下一步按照三网融合的要求,可能还要实现全国一个网。另一部分是广播电视节目,除了时政类、新闻类节目以外,其他的也要制播分离,这都属于剥离转制的过程。

大家了解这些以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文化体制改革基本上是没有留死角的,基本上文化单位的方方面面都已经涉及到,不存在哪些改革哪些不改革的问题。要想把握文化体制改革的脉络,最主要的就是深刻理解区分事业和产业的内涵和意义。

接下来说一下事业和产业的内在联系。如果把文化看作是过去的一种积累或积淀的话,那么这种文化的积累和积淀是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主体。公益性文化事业既然是政府主导,就必须惠及大众,必须提供一种公共文化服务,而不像产业那样着重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在这种公共文化消费过程中得到精神上的享受,同时有一部分人会从中激发了自己创作的欲望。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必然会对文化有一种新的需求,这种新的需求通过文化企业来实现供给和需求的融合,最后就形成了文化产品和服务,而这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就构成了文化产业。通过这样一种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个基本结论,一是文化产业的发展是文化事业繁荣的基础,如果没有文化产业,我们只能守着过去老祖宗留给我们宝贵文化遗产,不管是物质形态还是非物质形态,只有通过文化产业才能够把当期的文化消费和过去的创作融合在一起,形成新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才能够使图书馆和博物馆留下的东西更多一些。二是文化事业是文化产业的源泉,如果没有过去的文化积累和积淀,那么文学创作、美学创作、学术创作可能就成了无源之水,文化产业也成了无米之炊。

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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