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4)

核心提示:全国已经核销事业编制超过20万,但没发生一起重大突发性事件,这跟文化体制改革中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三不政策”分不开,“三不”即:不能像国企那样走减员增效之路;不允许一个人下岗;不允许买断工龄。通过发展文化产业、转岗、接续社会保障关系,不把这些人推向社会。

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来讲,现在强调政府投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硬件建设,包括公共文化设施;二是软件建设,主要是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关于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式也实现了多元化,特别是引入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来推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社会化的进程。最突出的典型就是农村电影放映,过去是120块钱一场,现在已经提高到200块钱一场,这都是政府支付的。这几年下来,农村的电影放映已经初具规模,更重要的是通过农村电影放映在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作为文化产业来讲,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培育市场主体,一个是国有文化单位如何通过转制、改制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另外一个是放宽或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民营资本来投入文化产业,最终以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的格局。现在除了不能办报、电台、电视台以外,民营资本已经进入了大多数产业,特别是一些新型的文化产业。动漫中99.9%是民营资本,网络游戏100%是民营资本,动漫中只有文化部原来下属的一个单位叫中国动漫集团公司,实际上并没有产品。80%以上的影视作品是由民营资本或者以民营资本为主来做的,所以现在的市场准入门槛应该说能放的都已经放开了。但在书报刊的制作环节中还有出版编辑这一块还没放开,图书发行已经放开,现在民营资本在一般图书发行中占到半壁江山。

实践方面

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经过这几年的实践,改革的难点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资产的问题,即国有文化资产如何管理。

关于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是倒逼出来的,现在事业单位要转制为企业了,到工商部门注册,工商部门就问出资人是谁,所以这个问题就摆在了改革工作的面前。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9年来我们走了三步。第一个阶段是延续改革以前的思路,政府授权经营,现在北京市的企业大多数都是这样的形式。第二个阶段是明确监管主体的阶段,2007年由中宣部会同财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共同出台了《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两点,一是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主体是财政部门而不是国资委,二是国有资产的重大变动必须经宣传部门审查。第三个阶段是从2009年开始中央明确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成立了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在各地也正在探索怎么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特别是在出资人机构如何设立上。

第二,人的问题。

关于人的问题最核心的就是养老保险衔接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根源就在于中国的社会保障是双轨制的,一方面是企业,还有一方面是机关事业单位,1991年形成了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新体制。企业的养老保险改革以后,前几年跟事业单位的差距越来越大。举一个典型的例子,有夫妻二人,两人退休之后,在企业里当总工程师的丈夫的养老金还没有在医院当护工的妻子的退休金高。这种现象不是个别的,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现在从大局上来讲有两种办法,一种办法就是直接跟企业的养老保险并轨,中央的单位特别是部委出版社现在已经基本做到这一点,比如在北京市的一些部委的出版社已经加入了北京市的企业养老保险。另一种办法像上海、江苏、河北等省市,由于它的养老保险是两个体制,在改革过程中,原来已经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的就不再退出来了,等退休的时候还按照过去那样一种办法去做。这里最大的风险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是不是充裕。

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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