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维明:21世纪儒学面临的五大挑战(5)

杜维明:21世纪儒学面临的五大挑战(5)

冯契曾经讲过“古今中西之争”是当代中国一直面对的课题,五四运动以来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拿中国最负面的,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的糟粕,来和西方最精华的价值进行对比。所以落到今天这样的情况,既没有自信,又觉得无能为力,认为前现代的中国只能学习西方。我认为今天的情况已大不相同,前面讲到的那些价值,如儒家的仁义礼智信,可以和西方的自由、理性、法治、人权以及个人的尊严对话,也就是核心价值的对话。其实核心价值在社会的具体表现,也可以进行对话。譬如有关人权的对话:究竟政治权和经济权孰重孰轻?

所谓核心价值的对话,就是我们做哲学研究的人,如何深入讨论自由和平等的问题、自由和公义的问题、权利和责任的问题。比如以责任为例,我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可以从最有权最有势的一群人的基本责任出发,从这个基础上做一些制度上的设计,并生发出一般老百姓所应该有的权利,使得一般的老百姓有诉讼、有抗议的权利,可以有权利向这些又有权又有势的人提出要求(makingthedaim)。在这个基础上所建构的社会,要比完全孤立绝缘的个人的不可消解的权利,对社会的福社更有意义。假如我们都有自由和人权,但对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家有亿万的富人可以不闻不问,因为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从而对他根本没有任何责任。为什么没有任何责任呢?因为作为一个个人,我愿意做的是利他主义,这是来自慈善:这个慈善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比如因为税收的缘故,使我不得不做。可是作为一个经济人,只要我不犯法,我没有任何对更宽广的社会负责任的义务。另外,关于理性和同情的讨论,也有类似的情形。

我希望从儒家人文精神的角度,对由启蒙运动开出来的价值进行一个相应的批判和回应。在这种情形下,就可以有中西的语境不同的讨论。比如说有些价值在中国的语境中并没有得到落实,也没有提高到一定的高度。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它有一个时空的错位。这里牵扯到一个问题:我们是以儒家的价值作为引导,以此来吸收其他的价值,那么提出儒家价值是不是会遮蔽其他的现代性所代表的价值?这是现在大家都担心的问题,也是一个对话中的大课题。我认为时空的错位还不是那么严重,更严重的是不同层级的错位。一般来说,儒家的价值在西方被称为“亚洲价值”,西方和东方的学者都认为这种说法有很大的缺失。比如说人权,这个价值在西方是强有力的核心价值,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到北美、到欧盟都认为人权是最有说服力的普世价值。而儒家的价值,比如说忠、义、团队精神,被政治化以后很容易成为权威主义的话语,有很多负面因素,和谐社会事实上也可能成为同而不和,这些批评不能说完全没有说服力。

3.儒家视域下的信仰

我们对前面所涉及的问题作进一步分析。康德哲学很重要的一个目标就是要为信仰找到一个空间,他从理智分析开始,到达信仰的层面,所以他特别强调尊重,在他看来,尊重是一个普遍的价值。他有两种观点,一个在第一批判已经完成了,另一个在第三批判中也已完成。他还有三个最重要的假设:自由意志、灵魂不灭、上帝存在。这两者之间的问题是很有趣的,康德没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在康德之后的丹麦大思想家齐克果(SorenKierkegaard)提供了一种解释。他举出一个关键的例子,就是亚伯拉罕的神话,上帝要求牺牲Isaac。从人的理性来看,上帝的命令荒谬到不能想象的地步,亚伯拉罕老年得子,并且被选定要成为世人的祖先,但现在上帝命令他牺牲独生子来祭祀上帝。亚伯拉罕对上帝的意志完全不质疑,即使上帝的意志是最怪诞、最不合理的,他却不加思考而予以接受。齐克果认为,正因为这个要求荒谬,所以亚伯拉罕才可以成为信仰的武士(knightfaith)。

在儒家传统这是不能理解的,又不仁,又不孝,又不智,完全是一种盲目的信仰。康德对这种观点也不能接受,如果说这是上帝的意志,但因为自由,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在希伯来传统,这也是一个难题,直到今天的犹太教,还是一个无法回避又无法圆满回应的问题。因为确实是这样:人的智慧不管到什么程度,是完全没有办法了解上帝。最突出的例子就是约伯(Joh),约伯这个善人,做善事,在生活世界几乎没有任何可以批评他的地方。但是他的命运就那么样的痛苦,他一直在责怪上帝,到最后约伯就问,你想让我干什么?你还想让我干什么?在犹太传统中这是一个带有悲剧性的故事,是犹太思想里面复杂的面相。也许正需要这样非常之委屈、非常之复杂,才能够创造天才。像马克思、弗洛伊德、爱因斯坦,他们的心灵都是极为复杂的。在锰子》里,我们也发现了这种道德上的两难,比如舜和他愚顽的父亲警雯的关系,这是中国式的悲剧。如果舜作为君王,任用最正直的皋陶做法官,而舜的父亲警雯杀人,应该怎么样处理?孟子给出的解决方式是,法官是要抓杀人犯的,而舜作为孝子则应保护父亲,背着父亲逃到海滨。

还有一个观点:人的希望是建立在上帝的恩宠上。我想康德也不能接受这样一个观点,我们可以问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人的希望是靠个人自觉努力所达到、所能企及的,还是说我们完全无能为力?无能为力的话,我们希望建构在我们对上帝的信仰,既然上帝是无所不能,那你现在受到的灾难,也就必须承受,接受这种观念的基督徒逐渐在减少。因为人的意志,人现在已经变成塑造演化的积极因素。这里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说人通过演化而出现的,与前面提到的荀子的思想一致:所有的东西都有气,植物才有生命,动物才有知觉,人才有义,都是经过演化逐渐出现的。另一个意思是,现在人已经成为演化中间的一种主动的力量,可是这种主动的力量多半是负面的,对人的希望来说,就完全是负面的。正因为人已经逐渐成为一个不仅是人自身,而巨是自然的破坏者。人是破坏者,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大量杀伤武器,一直到今天,我们还拥有可以把地球毁灭好几十次的杀伤武器,而且一直没有真正的减少,这很难说是代表人的理性。

人可以从一个共同创造者(co一creator),变成一个独断专行的破坏者,这一点跟天不一样。为什么呢?因为天是有好生之德的,天是生生不息,天行健,这是它的本性。所以,在中国的传统里面,罪恶不是本体论意义上的,没有脱离人的、独立自存的罪恶。在怪缈里,保罗做了坏事,但他说这件事情不是我做的,是在我心灵里的魔鬼所做的。日本京都学派的“祭酒”西谷启志曾以这一例子形成禅宗的公案,问这样一个问题:讲话的那个人是谁?是一个曾经做了坏事的保罗吗?是保罗的圣灵吗?还是说已经改过以后的保罗?这是《圣经》很难回答的大问题。但是在儒家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就是说,没有一个独立于自己修身养性之外独立存在的罪恶,孔子讲“求仁而得仁”,“我欲仁,斯仁至矣”,“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孟子讲“求放心”等等,把这个问题解决得非常圆满。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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