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困民营经济 “温州12条”效果待考

纾困民营经济 “温州12条”效果待考

温州在等待数月后迎来了最大一波利好。

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其中,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和“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这两项政策成为温州金融改革的最大亮点。

尽管如此,温州民营经济的持续资本饥渴,何时能够得到舒缓,仍有待这种认可及时落实为进一步措施。

民资金融阳光化

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其中“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

民间资金可发起新型金融组织“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温州市政府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这也是此前温州方面寄予很大希望的一条。

“这个意义重大在于,此前,并没有民间资本发起过,都是银行在发起,这一条让民间资本有了无限的可能性。”上述官员认为,这一条是同“非公36条”接轨的。

对于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温州方兴担保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方培林来说,这一准入无疑是一个最好的消息,他最想进入的领域,现在已经有了踏入的可能,其在金融领域的身份,也可以从“半地下”转向“阳光里”。

“民资可以进入村镇银行等,这就明确了,这一块可以充分让民资进入。”方培林对本报表示,这比“非公36条”更具体。

民营经济饥渴持续

民间资本固然为合法化欣喜,但温州的民营经济更关心的是,何时能够走出融资困境。

去年10月初,温家宝总理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来温州考察调研,要求浙江“一个月内稳定经济金融形势”后,温州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措施,做好民间金融风险和倒闭企业的应对和善后处置等工作,全力以赴化解局部经济金融风波。

尽管取得了遏制借贷乱象、社会稳定等效果,然而,温州民间借贷危机、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影响之深,已经大大超出地方政府力所能及的范围。如今,温州有关金融管理、监管部门已明确指出,“企业出走现象未能遏制”、“企业还贷压力逐月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越发明显”。

温州银监局汇报材料显示,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月末,温州出走企业234家,比年初新增60家,其中1月份发生24家,2月份36家。

温州某担保融资公司一名主要负责人对本报表示,前几年很多温州企业或个人,用厂房或住房作抵押,最大限度从银行贷款,再用来高息借贷或炒房。“企业跑路后,这些企业或个人损失惨重,如今又面临一年期银行还贷高峰。”

据温州银监局披露,3~6月份是银行贷款集中还款期,到期贷款笔数总体均呈逐月上升趋势,到期贷款将从274亿元增加到329亿元。

“没钱还账,只能卖掉厂房。”温州哥伦布房产营销有限公司商业地产部主管谢国华介绍,今年初以来,温州厂房出租出售比去年大幅上升30%至50%,价格也比去年七八月份最高时下降了1/3至1/2。

数据显示,自去年8月以来,全市社会融资总量延续萎缩。截至今年2月末,全社会融资总量约9300亿元,与2011年8月末相比,约减少80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增加300多亿元,银行表外业务、民间借贷市场和各类民间融资机构融资减少1100多亿元。

温州部分中小企业对本报反映,由于不良贷款上升快,银行的慎贷情绪有所增强,部分商业银行停止了个人贷款的发放,个别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条件更为严格。

“民间借贷风波负面影响仍难以在短期内消除。”温州市金融办分析认为。

一位城商行温州分行主要负责人说,现在几乎各家银行都在收紧对传统中小企业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几乎全部停止,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和一些科技型企业,成为银行争相贷款的主要对象。

温州服装商会会长郑晨爱对本报表示,成本在继续上升,融资并未得到缓解,中小微企业生存压力比去年还要大。“材料成本上升是全球性的,劳动力成本上升是趋势所在,地方政府很难加以改变。”

利率市场化仍有机会

正因如此,要改善民营经济的融资环境,需要更为系统化的改革。

温州大学商学院商务副院长张一力教授对本报评论称,正值温州中小企业艰难时期,国务院及时批复温州金融改革试点方案,表明对温州、民间金融和中小企业的高度关注。12项任务,从登记到机构设立,到小额贷款,到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到监管体系设置等,是一个“从地下到地上”的全方面立体式体系。

国务院确定的12项任务中,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意味着“要搞柜台交易,类似中关村的东西。”上述温州市官员说。

而其中,“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则有待统一规划,可能会适当扩大到几个城市,不仅仅局限于温州,这些其他有可能会和温州同时获批的城市中,呼声最大的是上海以及天津。

至于此前备受外界关注的“银行利率市场化试点”,果然不在12项任务之列,有消息称在上报浙江省政府层面时,就已被否决。

此前,温州曾经在2003年试验过,比如信用社放开了存款利率限制,可上浮30%,最终该项试点于2004年被国家撤销。

这一改革被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史晋川称为“利率双轨制”,就有限度地放开银行机构存贷款利率,缩小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之间的利率双轨制差距,包括在初期设定上浮的额度。

上述温州市官员认为:“银行利率市场化还有存活的可能性。这或者是下一步的一个动作,并没有说已经被完全否决。”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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