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的“公仆观”(8)

新时期的“公仆观”(8)

第二,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领导干部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如果权力观扭曲,就不可能成为人民满意的公仆。胡长清是权力观被扭曲的典型,他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在他的眼里,权就是钱,有了权就可以捞钱。他与一些“大款”打得火热,相互利用,同流合污,索贿受贿竞达544多万元,有时甚至“日进万金”。胡长清的毁灭,从反面敲响了警钟: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首先,要明确权力属于谁。也就是说权力的所有权是谁的。这是正确认识权力的一个首要问题。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就是说,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这是权力的根本属性。再进一步说,领导干部只拥有权力的使用权。这种使用权只能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上。如果把使用权当成所有权,把人民的权力归为已有,并奉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信条,毫无顾忌地搞特权,那么等待他的只能是人民的反对,法律的审判。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我们相当多的干部在这方面并不清醒。一个事业单位在有关问卷调查中,认为权力的获得取决于领导赏识的人达64%之多;另有30%的人认为领导的赏识与个人努力各占一半;5%的人认为靠个人努力;只有1%的人认为取决于群众的认可。这种状况必须得到纠正。

其次,要明确权力是什么。这也是正确认识权力必须弄清楚的一个重要问题。权力既是一种责任,又是一种义务。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毫无疑问应对人民负责。人民给予的权力越多,职位越高,对人民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有了这样的认识,才能增强为人民用好权的责任感和义务感,才能谨慎使用权力,正确使用权力,而不滥用权力。

再次,要明确掌权干什么。人民把权力赋予我们,也就把自己的幸福、命运和利益全部寄托在我们身上。领导干部掌握了权力,实际上就是掌握着人民的幸福、命运和利益。领导干部为了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只能用权力千方百计为人民办事,好事要办,难事也要办,苦事要做,坏事还得管;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要带头艰苦创业,不回避矛盾,不害怕困难,不迁就歪风;要千方百计带领群众把经济发展起来,让社会文明起来,使人民富裕起来,而决不能以权谋私。

第三,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一个领导干部能不能成为人民满意的公仆,与他有什么样的利益观有直接联系。“为官之道”不同于经商之道。领导活动不是个人赢利的经济活动,领导职位也不是个人的名利场,不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通途。“为官之道”有自己的“游戏规则”,这是社会的约定,每一个步入仕途的人都必须遵循这一约定。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最大的危险莫过于破坏这种“游戏规则”,以经商之道为官,以经济学方式来计量个人的利害得失,试图把谋得领导职务、领导权视为个人谋生的“金光大道”。一个领导干部一旦陷入这个思维定势中,必然要出问题,迟早要出问题。对此,古人早有认识。元代的儒家学者许衡在其“为学治生论”中曾明确反对士人把做官作为治生手段。他认为,想靠做官来谋私利、赚大钱,就必然会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营私舞弊、弄权勒索以及垄断资源等等腐败现象就会随之而来。昔日中国的“烟草大王”、云南红塔集团原董事长储时健领导生涯倾覆的教训就印证了这一点。他曾领导红塔集团17年,创造利税近千亿元,打造了中国无形资产头等品牌。但他最终也破坏了“为官之道”的“游戏规则”,并因此而付出巨大代价。因此,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从中汲取教训,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首先,要树立领导干部只能为人民谋利益的观念。领导活动、领导干部的行动与其他任何社会活动一样,都是具有价值意义的活动。凡价值活动,必然存在着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问题。与一般人不同,领导干部在其价值抉择上只能是为大众谋利益,为他人谋利益,而不是为自己谋利益。此时此刻,假如他还有什么可选择的话,至多是在多大程度上为他人谋利益、为社会谋福利,而决非其他。

其次,要树立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的观念。随着进一步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利益关系日趋复杂,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具有了更大的难度和更高的要求。必须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全面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必须全面兼顾全体人民的利益,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努力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要特别注意协调和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经济建设投入与科技教育投入的比例关系等。既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尽快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又要全面考虑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确保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和资源环境的永续利用。

再次,要树立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观念。领导干部在个人需要、个人利益与社会需要、人民群众的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义无返顾地舍小家为大家、公而无私。这里的“公而无私”并非否定领导干部作为社会一员所具有的个人利益、个人需要的客观性、合理性;我们强调的仅仅是:个人利益、个人需要不能成为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动机,不能牺牲人民的利益去满足个人利益。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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