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公租房之路该怎么走

陈杰:公租房之路该怎么走

2010年以来,保障房建设是中国社会和经济生活中最具关注度的大事之一。在举起3600万套保障房大旗的同时,国务院多次强调,保障房要以公租房为主。在这些指导方针下,各地纷纷掀起公租房建设高潮。根据住建部通报,2011年全国新开工建设227万套公租房。然而,当各地首批公租房建成配租之时,却普遍出现“热建不热销”。如上海首批两个市统筹公租房项目,各区受理申请总记仅约2000户,相对5100套供应房源而言,出租率不足四成。武汉市公租房入住率仅有23%,郑州公租房申请人数都不足50%。就连高举公租房大旗的重庆,在实际入住率方面也不甚理想。

大量装修标准高、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公租房因无人问津而处于闲置状态,不仅造成巨大的公共资源浪费,也使公租房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当性都受到怀疑。如果这种现象不尽快得到改变,不仅将严重影响公租房在社会公众心中的形象,甚至住房保障全局的战略思路都会受到质疑。

公租房遇冷,只是新生事物面对的暂时现象,会逐步改变,还是这条路从根本上就走错了,不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的实际需要?抑或是,公租房的制度设计在某些方面上确实出了较大差错,但这种差错是可以纠错和弥补的?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解决公租房困境当务之急是降低门槛

从笔者调研和各方资料来看,各地公租房在当下遇冷的三个主要原因分别是:地段不佳、租金较高和门槛过严。由于这方面的媒体报道很多,具体论述不再展开。

其中,门槛过高主要是观念问题,这是相对而言最容易解决的。不少地方政府仍把公租房当做廉租房或经适房性质的保障房,过多强调其并不浓厚的福利性,仍然将其看做是只能提供给中低收入家庭的福利,而忽略了其内在的市场性,没有充分理解公租房首先定位于服务“夹心层”,其次是调节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供应结构、促进住房市场发展的一种手段(李克强副总理在2011年《求是》发文谈公租房时,已经指出这些定位)。这导致公租房发生了对象定位错误。

笔者一直主张,公租房不需设立太多门槛。既然从中央到地方都已经明确了“准市场租金”的原则,那么谁愿意租都可以租,最多是限制在本市已经有房、且人均面积超过一定标准的人。公租房建筑标准定位在满足普通居住,那就应该以房、而不是收入来“筛选”和“过滤”非真实需求者。但各地政策制定者出于谨慎,希望“先紧后松”,故还是制定了较严格的准入标准。现在看来,这些做法有些过虑了。最早大规模推行公租房的重庆,在实践中被迫不断反思和改进制度设计,从最初设定严格的收入限制,到2011年5月全面取消这些限制,准入门槛一再降低。

笔者主张,只要能保证支付租金,除了申请人在本市没有自有房产(且人均面积超过当地标准)和没有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这两点或有必要保留之外,其他门槛都可以撤销。要求非户籍人口居住满两年和社保满一年、有至少一年合同等限制条件,完全没有必要。这会遏制劳动力流动,且是对非固定就业人口的歧视,会降低城市活力。

公租房要被出租出去才能发挥作用。有大量无房户通过公租房解决了居住问题,住房需求被引导和合理分流,自然会减轻房价矛盾,让市场进入稳定的平衡,政府也不需要背负过多的住房保障包袱。这才是公租房的核心战略作用所在。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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