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跳出刘易斯拐点陷阱(2)

中国要跳出刘易斯拐点陷阱(2)

其次,现代经济部门从传统农业部门吸收劳动力的第一时刻起,就必然伴随从传统农业部门购买农产品(6.82,0.00,0.00%)(注:这里假设现代经济部门只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商业行为。这样,传统经济部门就获得了向现代经济部门购买现代生活资料和现代农业生产资料的货币支付能力。现代生活资料(如钟表)直接改善传统农民的生活状况;尤其是现代农业生产资料的使用意味着农业生产技术创新,必然带来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的提高,使传统部门的总产出增加,从而在上述单纯减少劳动力总量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提高了传统农业部门劳动力的平均产量。张五常教授在《佃农理论》一书中也早就指出过刘易斯认为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为零”的错误。

只要以上两点无法否认,那么,“生计工资”的概念就不可能成立。“生计工资”概念立不住,所谓的“刘易斯拐点”当然就不能成立。“刘易斯拐点”的经济学价值在于阐述供求关系决定劳动力价格的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临界点。显然,刘易斯在他的模型中设定这个临界点是错误的。供求关系决定劳动力价格的市场机制从现代经济部门扎根于传统社会那一时刻起就会发生作用。刘易斯声称,二元经济结构模型是“按照古典学派的传统”建立起来的,但他在建立“生计工资”概念的过程中却违反了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这个最基本的古典经济学规范。而笔者的分析在古典经济学框架内是无懈可击的。

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结构模型面世之后,费景汉和拉尼斯两位教授费尽心机地进行了修正,闭门造车地杜撰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三个阶段。在所谓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很丰富的第一阶段,用“制度工资”概念取代了“生计工资”;在所谓的农业劳动力总量已经减少但剩余劳动力还存在的第二阶段,承认工资水平会所有提高,“制度工资”消失,即到达“刘易斯第一转折点”;在所谓农业劳动力总量更为减少且剩余劳动力已经消失的第三阶段,供求关系决定劳动力价格的机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工资水平会明显提高,即到达“刘易斯第二转折点”。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洪银兴教授将刘易斯、费景汉、拉尼斯三个人的研究成果称为“刘—费—拉模型”。但必须指出,费景汉和拉尼斯的研究并没有发现刘易斯模型的根本性缺陷,从而也就不可能取得实质性创新。用“制度工资”取代“生计工资”,不过是做了一个文字游戏而已。我国经济学家们目前争论不休的“刘易斯拐点”,实际上主要是承袭了费景汉和拉尼斯的理论。然而,一旦“生计工资”和“制度工资”被证伪,所谓的“刘易斯转折点”就统统失去了逻辑依据。

另外,中国的实际经济发展过程也明白无误地否定了“生计工资”和“制度工资”概念。虽然周、蔡两位教授对于2010年中国农村是否还存在剩余劳动力持有不同看法,但2000年以前中国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则是他们的共识。统计数据表明,1978-2000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34元提高到2253元。谁都得承认,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在改革开放之后有了很大提高。所以,“生计工资”概念在实证研究面前只能被否定,不可能得到支持。当然,就并不排除我国至今还有几千万农村人口生活在仅能温饱甚至温饱不得的贫困状态之中,这也是贫富差距不断拉大一个恶果。张五常先生的老师对他说过:“如果理论的主要含义被事实推翻了,理论怎么精彩也无补于事”。因此,劝告周、蔡两位教授及所有信奉“刘易斯拐点”理论的中国学者,在中国这么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国家里,如果找不出支撑“生计工资”概念可靠性的实证数据来,就别再迷信它了。

既然逻辑推演和实证研究都否定了“刘易斯拐点”的存在,那么,周、蔡两位教授的争论就没有任何学术含量了。

还应进一步指出,我国经济学家不仅忽视了二元经济结构模型存在的“生计工资”及其衍生出来的“刘易斯拐点”等重大缺陷,就是对于刘易斯二元经济结构模型的性质也缺乏准确的把握。比如,周教授在文章中说:“刘易斯拐点”“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刘易斯在人口流动模型中提出”。把二元经济结构模型说成是“人口流动模型”,是对刘易斯理论似是而非的曲解。刘易斯在《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文的开篇处明确读者:这篇论文研究发展中国家的“资本形成”问题。所以,二元经济结构模型是“资本形成”模型,不是“人口流动模型”,甚至说它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模型”都是不确切的。在刘易斯看来,传统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向现代经济部门转移,在资本形成的过程中只是发挥要素或介质的作用而已。

对于本文上述见解,周、蔡两位教授及其他学者以为然否?

“刘易斯拐点陷阱”导致中国贫富差距恶果

二元经济结构理论是在改革开放起步阶段即20世纪80年代初引入我国的。我们必须承认,这个理论对于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指导我们把研究经济发展问题的理论框架从要素分析水平提升到结构分析水平。二是它引导我们认识到了发挥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对于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在这个意义上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刘易斯及其理论追随者们功不可没。但是,由于二元经济结构模型存在“生计工资”及“刘易斯拐点”的重大缺陷,它在指导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发生了农村发展滞后、贫富差距拉大的重大偏差,本文称之为“刘易斯拐点陷阱”。

本来,按照古典经济学理论,资本与劳动虽然功能与性质不同,但都是社会分工体系内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在市场竞争中的权利是平等的。但在刘易斯的理论框架下,在达到所谓的“刘易斯拐点”之前,不论是留在农业部门的劳动力,还是转移到现代经济部门的劳动力,工资水平都不应该提高,否则就不利于资本积累。工人工资水平低,资本的利润空间便相对增大。显然,这样的理论及其指导下制定的政策一定是有利于资本而不利于劳动。虽然经济发展实践否定了刘易斯的“生计工资”说教,资本并没有也不可能独占所有发展成果,但“刘易斯拐点”理论“忽悠”下,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虽然我国亿万农民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在仅仅相当于世界人均耕地资源40%的土地上,让中国人享受到了相当于世界人均消费水平的农产品,但他们分享到的利益却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为什么会是这样?从农业农村方面看,20世纪90年代初国家取消了低价收购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农产品价格基本上放任给市场自由竞争机制,但由于中国农民的勤劳加上不断的农业技术进步,农产品产量的增加总体上超过了人口的增长,这样,主要农产品尤其是粮食价格长期处于对生产者不利的水平上,主要表现在农民为生产粮食投入的要素报酬尤其是劳动报酬大大低于非农产业,至今不见改观。政府对于农业农村的财政与金融支持也大大少于城市和非农产业。从农业农村外部看,农民到城里打工,受到种种歧视,甚至连很低的工资都不能顺利拿到。相反,再看看资本,境遇就完全不同了。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招商引资热潮中,资本受到百般呵护。在很多地方,企业经营说穿了是企业主的利益受到党政领导一对一(名曰领导干部联系企业)的严格保护,但企业员工利益受到资方损害却得不到及时纠正。

本来,在我国改革开放最初的几年里,虽然农村拥有更大比例的剩余劳动力没有转移出去,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缩小的,农民的“生计”状况是不断改善的,尤其是农产品短缺的发展瓶颈被彻底打破,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随着市场化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虽然农村有更多、更大比例的劳动力转移到了非农产业,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却一路拉大下来,成为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主要推动因素。笔者认为,这不能归咎于市场化改革,而是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对此,“生计工资”及“刘易斯拐点”理论难辞其咎。当然,这不能责备刘易斯本人。他没有责任和义务为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完美无缺的经济发展理论,他能够为研究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问题建立一个具有重大启发意义的模型,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也当之无愧。但我国当代经济学家就不能完全脱掉干系了。面对一种明显对普通劳动群众不利、不公的经济理论盲目接受,就不能说尽到了经济学家的责任。请那些信奉“刘易斯拐点”理论的经济学们反思、归纳一下自己的理论研究成果及政策建议,看看有多少对劳而又苦的农民是公道的、有利的?可否拿出来“晒一晒”?

在透视到“刘易斯拐点”理论的虚假之后,我们再顺着周、蔡两位教授的观点解读中国经济发展的未来走向,同样会得出荒谬的见解。

按照周教授的观点,中国到达“刘易斯拐点”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发展路程。既然如此,“生计工资”机制发生作用就是合乎规律的。但这样一来,留在传统农业部门就业的农民和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提高收入,也就是收入水平高出“生计工资”就是不合乎规律的,就应该从政策上进行修正,否则,就会缩小资本积累规模,就会延缓甚至阻碍中国消除二元经济结构的历史进程。显然,按照这样的理论逻辑制定经济政策,必然是拥有劳动力资源的穷人不能增加收入,而掌握资本的富人得到更多的收入。面对中国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现实,以造福于天下苍生为己任的周教授确实是这样想的吗?如果穷人不能大幅度增加收入,周教授也竭力主张的扩大内需又如何实现呢?假如周教授否认自己存在这样的看法,真心实意地赞成并支持农民增加收入,那么“生计工资”机制便不存在了,也就等于承认中国已经达到了“刘易斯拐点”,从而也就等于同意了蔡教授的观点。

按照蔡教授观点,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达到“刘易斯拐点”,这就意味着,在现阶段的中国,以传统农业为主体的传统经济部门已经基本上消失,二元经济结构已经一元化中国起码从总体上已经不存在“看城市像欧洲,看农村像非洲”的二元结构现象了,从而决策层要破解“二元结构深层次矛盾”也就失去了理论依据。可是,这种理论判断符合实际情况吗?这是涉及判断中国基本国情的大问题,谁都没有理由轻率断言。

超越刘易斯 在农村形成资本形成机制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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