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莫斯科的意见支持周恩来
二五计划的建设规模,在相当程度上仍然取决于苏联对华援助的规模,以及能否如期提供设计方案,供应物资和设备。中国的一五计划就是依靠苏联专家的帮助制定的,工业化建设也是以苏联援建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展开的。(85) 二五计划草案虽然是中国自主编制的,但依然离不开苏联的技术帮助和指导。特别是因为在二五计划的工业项目中,许多骨干工程还是苏联设计和指导实施的,这里不仅有相当一部分是一五计划期间开工而顺延至二五计划期间的,还有大量中国新增加的项目。因此,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二五计划将征得苏联的同意,并与苏联的第六个五年计划相协调。(86)
1956年年初,苏共中央邀请中共中央派代表出席苏联和东欧八党会议,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派李富春、张闻天、黄克诚三人前往。周恩来为此专门给在杭州的毛泽东写信说,派遣“富春同志去,对商定我们远景计划和第二个五年计划的规模和速度有好处”。1月4日,李富春一行出访苏联,征询对中国远景计划和二五计划的意见。同时还带去两项具体任务:提出请苏联和东欧国家援助的188项建设项目;请苏联为中国原子能工业的远景规划和创立提供帮助。行前,周恩来两次致信李富春,指出这些都是作为“初步方案”向苏联和其他有关兄弟国家提出或者“试行提出”,“看他们如何反应”。2月6日,李富春回国后向周恩来报告了莫斯科之行的情况,没有提到苏联方面对二五计划的意见。(87)
实际上,早在1956年1月,正在中国工作的苏联专家已经对二五计划中存在的某些具体问题提出了倾向性意见。如在核编综合财政计划时,专家伊里因指出,按照苏联的经验,基本建设的投资总额应由计委基本建设计划局审核,各项费用由财政金融局审核。他特别提出,财政金融局应该主动些。“要估计到如果基本建设规模及其他支出计划过大,以至于不胜任时,那不仅不能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甚至可能降低人民的生活水平。”他认为,二五综合财政计划总的看来“存在着很大的财政差额”,应“严格地审核”。在莫斯科的苏联财政局局长杜齐诺夫讲的更为直接,他指出:财政计划规定利润收入1417亿元,是一五计划的3倍,“这个指标偏高了”。“重工业部新企业投入生产的第一年利润率为老企业的40%,第二年为70%,这种计算有很大的假设性,因而不能将其运用到五年计划中”。按照中国的计算方法,石油部二五计划“利润增加到8倍,而生产增加到5倍,这是不正确的”。此外,在财政计划中没有考虑作为国家后备部分的预留费用,在信贷计划中只靠居民存款增加国民经济的信贷基金而没有考虑预算资金等。(88)
在莫斯科,苏联没有对二五计划草案提出总体性意见。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这个计划的制定与苏联援助的新项目有直接关系,在项目谈判没有完成之前,很多具体指标无法确定,苏联国家计委第一副主席帕乌金在发言中就谈到了这个问题。二是中国的二五计划草案尚未完备。李富春回国后,3月29日国家计委办公厅下发了一个文件说,在华苏联专家组的书面意见认为,他们看到的只是“一个初步方案,其中缺少很多指标,还有不少指标将有重大变化”,因此只能就“任务、方针的提法和文件的结构提出我们的意见”。(89)
4月6-8日,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米高扬率领政府代表团访华。这次访问主要是通报苏共二十大的情况,同时也商谈一些对华经济援助问题。访问期间,双方签订了两项协议:关于苏联援助中国建设55项新的工业企业协定,作为正在建设的156个项目的补充;关于修建从兰州—土尔克斯坦—西伯利亚铁路上的阿克斗站的铁路和从1960年起组织这条铁路联运的协定。这次接触仍然没有谈到中国二五计划的编制问题。5月,国家计委派人赴苏,说明对年初提出的188项委托苏方设计的建设项目的详细情况,以为双方正式会谈做准备。(90)
6月18日李富春出国前与苏联总顾问阿尔希波夫谈话,继续征求苏联方面的意见。这时,苏联专家提出了对二五计划指示草案的初步意见。阿尔希波夫很委婉地指出:“五年计划的生产和建设规模很大,在这个条件下,工业、农业和基本建设所采取的增长速度也是很高的。因此,希望对涉及以下两个方面的某些问题进一步加以研究,这两个方面就是:寻求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部分发展中的较正确的比例关系;使计划在设备、原料资源和物力、财力方面有更可靠的保证。”总的讲,“五年计划各年的投资额分配得不够平衡”。经过初步计算,苏联专家认为1958年和1959年的投资要达到规定的增长速度,“在水泥和钢材方面恐怕没有保证,所以更有必要削减”,“其他几项指标的增长也不平衡”。阿尔希波夫还详细提出了对各项指标的意见,其中特别指出,希望各种经济作物的增长指标要从“现实性”出发;编制财政计划时“希望将收入规定得高于支出”;希望再检查一下二五计划期间拟进行建设的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工业、化学工业和其他部门的重大项目在原料资源,首先是地质储量方面是否有保证等等。(91)
人大会议确定了经济发展的新方针后,6月19日,李富春率中国政府经济代表团再次访苏,继续就第二个五年计划的轮廓草案征求苏联政府的意见,同时与苏联就中国二五计划期间的援建项目进行谈判。会谈分两个阶段进行,首先是分组会谈,交换意见,然后由苏联方面综合对二五计划轮廓草案提出初步意见,并对请求的援助项目做出初步答复。
李富春带去的是二五计划轮廓草案的第一方案,在交换意见时,李富春解释说,这个方案只是轮廓草案,还要再作修改,并提交中共八大会议审查,作为党的建议通过。李富春诚恳地说明这次来是征求“我们的老师”意见的,希望苏方帮助把二五计划编制好。苏方在第一阶段综合小组会谈中认为,这个轮廓草案是积极的,但是过于紧张,计划的根据还不够充分,在国民收入中积累的比例太高(占26%),成本降低也太多,财政收入不可靠,物资平衡上缺口多,某些技术经济指标定得太紧,实现计划的物资保证也不够充分。李富春带去的中国请求苏联援助项目的方案中,原定在二五计划期间委托苏联设计项目是236项。经过各专业小组的谈判和协商,确定为217项。会谈时,苏联方面各部的态度一般都是积极的,他们表示,可以承担设计并供应设备的项目约占项目总数的80%;其他20%的项目,主要靠中国自觉,而苏联和东欧各国给以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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