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关于上海地铁的这条道歉微博,不仅仅是白岩松,大多数的民众对于上海地铁的公开道歉还是首肯的,乐于接受的。但对于这则道歉微博的几度删除又几度上传,网上质疑的声音也很多。9月29日公布上海地铁追尾事故原因时,《新京报》记者也对其中的隐情进行了采访报道,上海地铁微博管理员对此专门释疑。
上海地铁事故当天值班的微博管理员冯昊解释为什么会两度删除道歉微博时说:“道歉微博的背后其实没有什么复杂的故事。事故发生后,大家都非常难过和内疚,于是就商量了一下,编发了这条代表地铁人歉意的微博。”冯昊说,“但发上官方微博后,网上有一些质疑,有的认为‘最黯淡’用语太重了,也有人质疑道歉太轻描淡写。于是我们又拿下来,想斟酌一下文字。再放上去以后,大家又商量了一下,觉得‘最黯淡’一词符合现在地铁人的心情,也想以此表达我们的愧疚,所以又改了一稿,最终8点多才再次发上去。” (参见2011年09月29日 《 新京报》记者 孔璞 崔木杨)这个解释算是给“删除事件”有了一个圆满的解释。
2011年10月6日,上海地铁10号线“9·27”事故调查组公布事故调查结果,认定“9·27”事故是一起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事故。依照有关规定,12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申通集团地铁10号线调度控制中心运营副调度员施瑾留用察看一年、调离调度工作岗位处分;给予10号线调度控制中心调度长汤志华、10号线调度控制中心副经理(主持工作)阔康、申通集团总调度所副主任朱利敏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申通集团运管中心副总经理兼总调度所主任戴祺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地铁运营一公司老西门站值班员贝宇、地铁运营一公司总经理朱效洁、申通集团维保中心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沈建强、申通集团维保中心供电公司总经理王育才行政记过处分。申通集团副总裁兼运营中心总经理邵伟中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申通集团总裁俞光耀、申通集团董事长应名洪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事故调查组还责成申通集团对此次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其他相关人员,按企业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申通集团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给予经济处罚。 (参见中新网)。
2011年10月08日《新京报》发表社论文章《上海地铁追尾事故处罚是否偏轻
》就上海地铁事故责任人受到的处罚作了分析。认为“处理结果中并没有出现“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字眼,甚至连“开除公职”也没有。因此有人认为,处罚偏轻,不足以惩前毖后。
文章还对这次地铁事故之所以发生作了深入分析,认为调查结果未能就公众最想了解的调度员为何会“违规”发布命令?地铁运行是否有章可循?地铁到底安不安全等问题未能给予准确的解释。
文章认为:事故调查意在还原真相,厘清原因,杜绝悲剧重演,并给市民一个负责任的明确交待:地铁是否安全?本次事故后是否已杜绝所有已知的技术缺陷和管理缺失?这才是公众最关切的。而这一切,必须建立在严格问责的基础上。(参见)
但文章并未引起大的反响,也没有再引起舆论的关注。至此,此次事件巳基本平息。
三、各方精彩点评
应对能力点评: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主任分析师胡江春
9月27日14时37分,上海地铁10号线两列列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295人到医院就诊检查。事故发生后“碰擦说”曾引起网友的广泛质疑,认为有关方面要“大事化小”,一些媒体报道中使用的“轻度追尾”也引发了网友的一片质疑。近年来交通工具事故频发,尤其是“7·23”动车追尾事故给公众带来的惨痛记忆尚未远去,此次上海地铁追尾,让上海地铁方面甚至上海政府成为舆论的众矢之的。上海地铁运用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和舆论应对,让许多网友对此次上海地铁的表现颇为满意,称“感到了一种人性化的新鲜感”,尤其是多次的感谢和致歉。
上海地铁官方微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媒体时称,此次地铁追尾事故中,一共有七八人参与到官方微博的信息发布中,并派出多位微博通讯员赶赴多个停运车站,实地了解公交短驳配套预案实施情况,并通过微博迅速反映运营情况。强调“网络时代,瞒不住什么东西,没有必要遮遮掩掩”。
此次上海地铁追尾事故的舆论应对最大的亮点应该是利用新媒体及时的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官方公开的信息与网友爆料基本符合,从而赢得了网友的信任,没有给谣言生存的空间。舆论普遍对上海地铁方面事故应对态度提出赞誉,认为上海地铁方面第一时间迅速致歉的态度值得嘉许,给事故的调查、解决赢得了舆论空间。
不过上海地铁在道歉过程中,道歉词几易其词。经历了“道歉信息发布、删除、再发布、再删除、再发布”过程,引发了部分网友的质疑。这也凸显了一些组织机构在新媒体运用上还不够娴熟。(参见《2011年第三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推荐接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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