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抛荒与中国粮食安全

耕地抛荒与中国粮食安全

近些年关于耕地抛荒的研究日益成为了学术界和政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当我们来思考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时,国际粮食市场中的“魑魅魍魉”已经让我们的粮食安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这可以从贾林州发表于《战略与管理》的《金融帝国主义、粮食霸权与中国的粮食安全战略》一文获得清晰的认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从国际视野来分析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就足够了。事实上,要把握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我们也必须对影响国家粮食安全的国内形势即内忧有个清楚的认识。未来的粮食危机既是外来阴谋设置陷阱的结果,同时也是国内粮食生产形势所潜藏危机的一并爆发,而提高做好危机预测与管理,对于未来的国家安全形势与社会稳定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是从影响中国粮食安全内环境的耕地抛荒展开论述的。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们国家的粮食生产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用有限的土地养活了世界上五分之一的人口。但是不容我们忽视的是,粮食从曾经让国人骄傲的成绩则慢慢演变为让人们伤心和回首的记忆。从我们国家大豆地位的沦丧,我们就不可能对如今的粮食生产形势进行掉以轻心。目前美国正在酝酿的“转基因玉米”的“北伐”阴谋也已经在广西实施3年,当地原有的玉米品种已经消失,与玉米生产相关的农药市场也被美国的孟山都和杜邦公司掌控。在我们面对这样的事实而痛心疾首的时候,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人到底是怎么思考的,我们无法得知,但是这种只关注眼前利益而不谋虑长远的做法实在是太不妥当了。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研究证实,转基因农产品的安全性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观察和试验,而在欧洲和美国都遭到拒绝的转基因农产品怎么就顺顺当当地进入了中国的耕地呢?而且这种农产品在一部分地区还是作为主粮而被消费的,如果真的要这么做,恐怕我们中国人自己是为外国人做了转基因农产品安全性的人体试验。尽管目前,我们国家的粮食安全问题还没有到内忧外患的局面,但是为了降低风险和保障粮食安全,我们做到未雨绸缪还是很必要的。接下来,我们转入本文论述的重点:新土地抛荒与中国粮食安全的隐忧。

一、耕地抛荒关涉中国粮食安全:假问题还是真问题?

当笔者使用耕地抛荒的概念不同于以往时期的土地抛荒现象。本文中所谈论的耕地抛荒主要是指税费取消之后的土地抛荒现象,因为学界不少人曾经认为减免农业税费并给予农业补贴就可以解决土地抛荒的问题却并没有为事实所证实。与其预测相反,近些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土地抛荒现象。我们无法对全国抛荒的耕地面积给出一个准确的数字,但是新土地抛荒的现象广泛存在于多个省市,且有不断蔓延的趋势。从近几年,我们调查的情况看,耕地抛荒影响中国粮食安全是一个不容置疑的真问题。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可以得知,2001年我国存有耕地面积13004万公顷,到2009年这一数字则变为12172万公顷,9年间共减少耕地面积832万公顷,年平均减少耕地面积92.44万公顷。国家制定的18亿亩土地的红线,正在逐年逼近。坚守底线在目前看来将是一项严峻而由急迫的任务。国务院对粮食安全问题一直高度重视,为此确立的13个粮食主产区将为国家粮食安全与稳定肩负更加重大的责任。而从目前的一些数据分析,这些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也面临一些困境。如下表1所示,有不少省近几年年的粮食生产中,出现粮食种植面积减少的现象。导致粮食种植面积减少的重要原因当中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新土地抛荒。如河北省2008年粮食种植面积比上年减少1万公顷,从2005年开始粮食种植面积一直下滑,到2009年有所改观。辽宁在2008年减少粮食种植面积9.1万公顷,还有湖北省2008年较上年减少粮食种植面积0.9万公顷,四川省2008年较上年减少2万公顷。我们这里以粮食主产区为例来进行讨论并不意味着是对粮食主产区的责备与批评,而是希望我们能够客观地认识到粮食生产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风险,以保证粮食安全万无一失。

表1:2001—2009年13个粮食主产区粮食种植面积统计表(单位:千顷)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年鉴》,2001—2009年数据。

接下来我们来看另一项数据,这也是我们讨论新土地抛荒的一个背景,那就是城市化进程,如表2所示:

表2:2003—2009年主产区土地征用统计表(单位:平方公里)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年鉴》,2003—2009年数据。

从表中,我们得知2003至2009年13个粮食主产区在城市发展中河北省共征用土地278.46平方公里,内蒙古140.17平方公里,辽宁606.83平方公里,吉林248.48平方公里,黑龙江164.3平方公里,江苏1168.52平方公里,江西307.08平方公里,安徽479.03平方公里,山东931.86平方公里,河南350.2平方公里,湖北219.76平方公里,湖南432.65平方公里,四川343.19平方公里。 其中征用土地面积居前三位的分别是江苏、山东和辽宁。在国务院确定的粮食主产区内,土地征用方面有着较其他省市更为严格的审批制度,但是依然有这么大面积的土地征用,我们就可以设想在非粮食主产区的省市其城市建设征用土地方面更快的增长速度了。

征用的土地是来自哪里的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清楚,就是来自村庄,来自耕地。城市天然地脱胎于乡村,这是不争的事实,城市的发展意味着乡村区域的萎缩,也意味着曾经的农业生产区的缩小。正是在城市化发展的背景下,我们再来思考全国各地出现的新土地抛荒现象,我们才能充分地感知到粮食生产当中面临的危机和风险。从全国粮食生产的总量上看,我国的粮食生产已经实现了联系多年增长的目标,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粮食增产的难度也越来越大,相邻年份粮食增长的幅度也开始缩小。如表3所示:

表3:2001—2009年主产区粮食产量统计表(单位:万吨)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年鉴》,2001—2009年数据。

如上面表格的内容所示,内蒙古、辽宁和吉林三省在2009年的粮食生产中较上一年的产量有明显的下降,而其他实现了粮食总产量增长的省份,也只有很小幅度的粮食增长,如河北省2009年较上年粮食增长不到5万吨,而2008年较2007年粮食增长了64万吨还多;如黑龙江2009年较2008年粮食增长128万吨,而2008年较2007年粮食增长763万吨。而国家发布的关于粮食生产的连续多年的丰收和增长也让我们的一些人开始变得得意忘形,所谓中国粮食安全不会出现问题的论调不绝于耳,但是需要我们清晰去认识的事实则是粮食增产或许已经走到了极限,除非实现重大的科技突破,否则要实现耕地不断增产的目标是很难的。加上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以及人口的不断增长,我们想要保持一定比例的储备粮的愿望在将来的某一时刻也难以保证了。从笔者多个省份基层调查的情况看,在粮食产量的统计上,也存在着不严谨的问题,不少地方对粮食产量的统计并不是根据农户实际的粮食生存量来上报的,而是由村干部自己在家里根据自己的经验“造出来”的数据,所以数据的真实性是值得怀疑的。

在关注粮食生产形势的时候,我们还可以通过年度粮食人均占有量的情况来分析当前的粮食生产形势。从13个粮食主产区人均粮食占有量的情况看,近几年有一部分省市人均粮食占有量是不断下降的,这也就意味着这些省份向外省供应粮食的能力是下降的。具体分析,我们看表4。

表4:2001—2009年粮食主产区人均粮食占有量年度统计表(单位:公斤)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年鉴》,2001—2009年数据。

从表4的内容可知,2008年到2009年,河北、内蒙古、辽宁和吉林四省的人均粮食占有量是下降的,而其余省份的人均粮食占有量则有上涨,但是都是很小的幅度,这同样也证实了粮食生产方面增产的困境。另外,还有一方面的内容也是需要强调的,那就是在计算人均粮食占有量的时候,是以一个省内的常住人口为口径的。这样的话,常年在外打工的农民工是没有被计算在内的。要是降各个省份外出打工的农民计算在内的话,恐怕能够实现粮食人均占有量不断上涨的省份也只能是寥寥几个了。

按《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的说法,“未来中国粮食需求量为:2010 年人口近14 亿,按人均占有390 公斤粮食计算,总需求量5.5亿吨;到2030 年人口增加到16 亿的峰值,按人均占有400 公斤粮食计算,总需求达到6.4亿吨。按过去 20 年的人口增长和粮食消费情况推算,我国土地可负载人口17 亿。也就是说,我国粮食的生产能力基本能自给,不会对我国的粮食安全带来危机。”[1]这样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因为其预测过程没有考虑到因土地抛荒、城市建设和水土流失等原因带来的耕地面积的减少,要是将这些因素纳入预测的模型,恐怕就不会得出上面的结论了。

在耕地面积不断萎缩,人口不断增长,人均粮食占有量的上涨趋势难以维持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我们谈论土地抛荒给中国粮食安全所带来的威胁与影响就显而易见了。耕地种植面积是决定粮食产量的最核心要素,而影响耕地种植面积大小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土地抛荒面积的多少。下面的讨论中,我们将结合一些地方的数据来勾勒出土地抛荒的轮廓图。

二、耕地抛荒的地方镜像:“多点开花,星火蔓延”

其实关于耕地抛荒的调查和研究早就揭示了耕地抛荒的事实,只不过那不同于本文所谈的新土地抛荒。比如,2000年安徽省统计的土地撂荒面积为9.0万公顷,约占耕地面积的1.2%;湖北省季节性撂荒面积达13.13万公顷,约占耕地总面积的4.0%;江西省撂荒面积为4.13万公顷,约占全省现有耕地的2.0%,其中季节性撂荒占撂荒面积的80.0%。2004年,中央政府实施逐步减免农业税的政策以来,常年性抛荒正逐步消除,但季节性抛荒却依然时有所现。上世纪90年代,我国的开发园区热,最高峰时达8000多个,过多过滥的各类开发园区侵吞了大量宝贵的土地,虽然国家对各类开发园区进行清理,但仍然有大量的土地却“征而不用”,长年闲置,造成耕地、园地等土地的浪费。近十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工业“三废’,、生活垃圾对农用地的污染也日趋严重,使农用地的土地质量下降,产量降低;并且污染情况严重的农用地不能耕作。同时,由于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粮食减产。自1998年全国粮食总产量创出51229.5万吨的历史最高水平以来,我国粮食产量就开始大幅下降,2003年降至43069.5万吨。在国家加大支农投入、出台系列惠农政策的激励下,从2004年开始又出现连续4年的增收景象,但2007年粮食总产量仍只有50160.3万吨,没有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同时,在诸多影响粮食产量的因素中,土地播种面积和成灾面积是影响粮食产量的关键变量。

(一)耕地抛荒定律

尽管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无法给出一个关于全国耕地抛荒的准确数据,但是不少地方关于土地抛荒情况的调查及其数据的发布也足以让我们对耕地抛荒的整体情况有个大致的了解和推论。通过我们已有的调查和其他相关机构和个人进行的土地抛荒调查,我们可以大致描画出新土地抛荒的轮廓图。中国要想在较长时期内实现粮食产量相对稳定和增长,在技术和资本都不能替代土地的情况下,必须保持耕种粮食土地的基本稳定。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一个客观事实。不过,近年来日益糟糕的事实是,全国普遍存在的土地抛荒。耕地抛荒现象的普遍化在客观上导致各地政府低估农业用地的价值,高估非农项目用地的价值,从而刺激了蚕食农业用地特别是种植粮食耕地以实现所谓产业升级和追求GDP增长的欲望。这是一个为国家粮食安全埋下潜在危机的制度信号。

从多地区土地抛荒的实施和抛荒的发生过程,我们可以总结出土地抛荒的几个规律。规律一:耕地抛荒的程度与人均拥有耕地的面积是成反比的。也就是说人均耕地越少的农业生产区,越容易出现土地抛荒。为什么呢?人均耕地面积小意味着人均农业产出低,也意味着土地对耕作者的吸引力就低,在这种情况下,耕地更容易被抛荒。同样的,在人均耕地面积小的地方,进行土地流转的难度更大,要想形成较大规模的土地流转面积,转入土地方要与更多的农户进行协调,这也增加了流转的成本。规律二:耕地抛荒的程度是与农村基层组织的治理能力成反比的。村级基层组织只要能够发挥足够的引导与治理作用,村庄内的土地抛荒就难以出现。所谓的治理就是要对农业生产进行适当的调控,能够为农业生产的公共品提供供给。在村级组织人员涣散,机构瘫痪的地方,土地抛荒往往比较严重。规律三:耕地抛荒的程度与农业生产的便利程度成反比。这里的农业生产的便利程度主要是指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程度、农田水利设施的完备程度以及耕地所在位置交通与远近的内容。在老人农业的背景下,劳动付出程度直接影响耕地抛荒面积的大小。在无法负担重体力支出的情况下,农田生产的便利程度成为影响老年人选择抛荒地块的关键标准。规律四:耕地抛荒的程度与打工经济发展程度成正比。打工经验发展程度较高的农村地区,农民外出务工的比例较低,村庄中流下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就相对充足,而打工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就看不到年轻人在村庄中务农了。规律五:耕地抛荒的程度是与区域内农民打工机会的多少成反比的。在县乡范围内若是存在大量的兼业机会的话,农民往往倾向于选择在本区域内就业。这样就可以做到种田和打工两不误。凡是这样的地方,耕地抛荒也较少出现。而本区域内没有这样就业机会的地方,农民就选择外省市打工,这样就难以兼顾农业生产了。规律六:耕地抛荒的程度是与当地的信息发达程度成正比的。在信息发达的地方,农民外出打工现象出现的最早,因为他们最先得知了国家关于市场经济以及鼓励农民流动的政策,他们本身受市场经济影响的程度也更深。原本自给自足的乡村生活已不再成为生活的目标,而发财和致富成为了他们的渴望,如此打工也开始深入人心。

(二)耕地抛荒的地方性资料

以人口大省和粮食主产区四川省为例,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耕地总量和人均耕地不断下降,粮食供求日趋紧张。统计资料显示,从1999~2008 年,四川省人口从8358. 6 万人增加到8907. 8 万人, 耕地面积却从454. 47 万公顷减少到395. 95 万公顷,粮食产量从3668. 4 万吨减少到3500. 2 万吨,而粮食需求却从3343. 4 万吨增加到3563. 1 万吨,粮食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四川省农业厅2008 年对全省10 个市、 20个县、40 个乡镇、77 个村的33232 个农户承包的103906 亩耕地进行调查统计显示,截止2008 年4月底,抛荒耕地总面积达5541 亩,占调查耕地面积的5.3%。 其中, 常年性抛荒2410 亩, 占抛荒面积的43. 5%, 占调查面积的2. 3%;季节性抛荒3131 亩,占抛荒面积的56. 5%,占调查面积的3%。四川省农业厅2008 年的调查数据显示,被调查农户抛荒旱地占抛荒耕地总面积的75%左右,水田抛荒占抛荒面积的25%左右,旱地抛荒的比例大约是水田的3 倍。[2]四川省耕地资源本来就比较紧缺,因为山地多,土壤费力较差等原因,其粮食生产受土地抛荒的影响是相当明显的。笔者所在的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通过对10多个省市的调查发现,在农业生产条件越差的地方土地越容易被抛荒。而在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条件好的地方则不容易出现土地抛荒。

湖北省是粮食主产区,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较大贡献。以 1990—2004 年为例,即使在粮食不断减产的趋势下,湖北省平均外调粮食为 375 万吨,占平均产量的 16.17%,粮食产量占全国粮食总产量平均达到 4.99%。可见,湖北省粮食安全对全国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湖北省粮食产量波动幅度较大,很不平稳,从 1998 年开始,粮食产量连续 6 年减产,到2005年开始有所回升。 随着粮食减产,湖北省粮食产量占全国粮食产量的比重以及湖北省外调粮食占全国粮食净进口量的比重在逐年减少, 尤其在2000—2004 年湖北省城镇化加速时期,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率处于历史上最低水平,从而严重影响湖北省粮食安全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3]到2004年时,湖北省粮食产量占全国比重为4.47%,当年外调粮食比重占净进口粮食比重为0.28%,与此同时2004年湖北省粮食无法自给,粮食缺口为174万吨。根据人口预测结果,2007—2026 年湖北省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非农业人口以年均 3.06%的速度增长,到2026 年,非农人口比重占总人口比重达到 65%。,可以预测,由于非农业人口的增长,湖北省耕地面积以及人均耕地面积将以每年约 0.4%的速度减少。 1978—2004 年期间,湖北省平均人均耕地面积为 0.056公顷。根据前面分析,耕地保护政策能很好地维护耕地的稳定性, 假设在未来 20 年国家的耕地保护政策具有一定的延续性, 那么按照年均 0.4%的减少速度,到2026 年人均耕地面积将减少为 0.044公顷。但是耕地保护政策的连续性能否一直发挥对耕地高力度的保护作用还不好说。

姜莹和聂建亮在2006 年底以河北省栾城县一乡镇为调查对象,调查发现全镇共 3 177 户,10 930 人,拥有耕地 1 193. 2 公顷( 水浇地 630 公顷) ,人均耕地0. 12公顷。其中,非农业人口 334 户( 1 233 人),农业人口2 843 户( 9 697 人) ,劳动力5 186 人(其中男性2 766 人),人均纯收入1 900 元。两位调查者在该镇的抽样调查显示,有27. 2%农户的承包地现在主要用来种树,这一数据印证了笔者对该区域抛荒特征的观察。[4]一般出现这种情况的地区,当地的木材加工业较为发达,种植的树种以速生杨为主要类型。此外,种树导致抛荒的情况还出现在一些郊区村,这种类型的种树主要是发展园林绿化和花卉产业,如江浙的一部分农村就是将自己的耕地发展成为了花卉种植基地。花卉的高利润是导致村民转变耕地种植用途的主要原因。

对湖南省冷江滩区进行了农地闲置情况调查,即2008年对普利桥镇、牛角坝镇、花桥镇的调查,其中普利桥镇的调查对象为朱家洞、杉木桥两村,抛荒耕地占全村耕地的比例分别为2.16%和6.22%;牛角坝镇的调查对象为拓刺塘、牛角好两村,抛荒耕地占全村耕地的比例分别为6.67%,15.82%%;花桥镇的调查对象为峦山岭、老街两村,抛荒耕地占全村耕地的比例分别为4.32%,9.68%。调查发现,不仅很多耕地长满杂草无人耕种,而且还有一部分退耕还林的山地也因缺乏有效的管理而荒芜。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抛荒耕地总面积为 41.14公顷,占六村耕地总面积的6.86%。[5]相关研究中,以反映湖南省土地抛荒的现象最多,其现实情况也最为严重。根据湖南省郴州市的农业大县——桂阳县的调查统计 , 到 2002年5月30 日止 , 全县抛荒耕地 18945亩 , 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 4.9 %。有的乡镇的抛荒面积占全乡耕地总面积的25 % , 个别村组抛荒面积达 50 %。另据安徽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课题组的调查:2000 年 310 个村民小组共有抛荒耕地158919 亩 , 占调查耕地面积6257916 亩的2.54 %。常年抛荒的耕地 93315 亩,占抛荒耕地面积的 58.72 %。2001年上半年 310 个村民小组共有抛荒耕地 147119 亩,占调查耕地面积的 2.35 % , 常年抛荒的 93712 亩,占抛荒耕地面积的 63.67 %。由此推算,2001 年上半年全省有抛荒耕地面积 149109 万亩,其中常年抛荒耕地 94193 万亩,涉及到 73140 %的农户。土地抛荒现象十分严重,并且具有普遍性。以从事农业为主的中西部地区的耕地中,坡度在25 度以上的坡耕地 , 中部地区便占了总耕地面积的 17.1 % , 西部地区76.5 %。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的耕作环境十分恶劣,大部分的坡耕地是靠天吃饭。同时,近年来,政府对农业的投入比例逐年减少, 导致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不能很好地改善农业的耕作环境,引致受灾面积连年扩大,直到 2001年才有所改善。恶劣的耕作环境,大片的成灾土地和微弱的抵抗风险的能力,降低了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预期收益。在种地无利可图的情况下,文化素质较高的农民便会弃地外出,另谋生路。[6] 2008年4月22~23日,湖南耒阳市政府和市农业局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35个乡镇办事处各选择一个靠近公路可能会出现大的抛荒粮食生产进度慢的村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的35 个村中,水田抛荒面积占13.3%,水稻双改单面积占43.7%,双季稻面积仅占43%。该市政府还在2007年对反映抛荒最严重的大义乡东坪、陶州、谭家湾、滩龙、红泉下和黄市镇上堡、株山即两个乡镇的7个村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这7个村水田抛荒面积占 28.8 %。[7]土地抛荒的比例让人十分担忧。刘伟健和余舞蛟的调查显示:长沙市现有耕地面积24.68万公顷,其中水田22.43万公顷,旱地2.25万公顷。2007年全市出现季节性抛荒2.28万公顷,占耕地的9.23%。常年性抛338公顷,占耕地面积的1.37%。常年性抛荒中,因外出务工抛荒面积为7公顷,无劳力耕种抛荒面积为36公顷。[8]

重庆市也出现有不同程度的抛荒。以重庆市涪陵区为例:目前, 涪陵农村普遍存在青壮年劳动力不足的情况,在一些我们走访的村庄,村里耕作的主要劳动力是50岁到70岁的老年人,以及一些身体残疾,不适宜外出打工的年轻人,有的村干部总结本村80%以上的耕地是由老年人耕种的。有的村召开村民会议,除去村干部比较年轻,与会者都是六七十岁的老年人,大量青年人离开土地,外出打工谋生,只有过年才回农村的家里。他们已经习惯了在城市里工作生活,不愿再回到农村。可以预见,再经过10或15年之后,现在50岁以上的那些老年人彻底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农村劳动力将更为匮乏。根据统计资料,我国现有耕地总面积当中坡度大8度的陡坡耕地约占35.11%,面积为3334 万公顷,分布于山区丘陵地带。相对于平地,陡坡耕地生产条件较差,因而在未来农村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可能出现抛荒的趋势。重庆涪陵境内有大面积的陡坡耕地,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我们对这一情况进行分析。从全国来看,坡地总面积达到3000 万公顷以上,其中 85%在西部地区,如果大面积抛荒,对农业生产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影响不可轻视。[9]坡耕地在重庆市将会是被首先抛荒掉的,这可以从这些耕地的单位种植成本和收益的比较中得知。在种植坡地时,人们往往要付出更多的体力劳动,同时因土地营养差,土地的单位产出也较非坡地低,所以最容易被抛荒。2008年 8—10月,郑财贵等对重庆市璧山县大路镇 14个村 3个社区的撂荒地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镇撂荒地462. 70公顷,,占全镇耕地面积的7.89 %,其中水田撂荒 86.74公顷,旱地撂荒375.96公顷。不同村的分异程度较大,最高的四维村撂荒地比重达26.93%,近郊的红石社区、接龙社区则没有撂荒地。[10]调查还得出了抛荒土地的区位特征,距离城镇中心越远越容易被抛荒,距离道路越远越容易被抛荒。城镇和道路可以为耕种农作物提供便利,所以距离城镇与道路的远近与抛荒的程度是紧密相关的。据调查统计重庆市三汇镇有耕地2 273.6 公顷,而目前该镇土地抛荒面积约为140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6.2%。抛荒的耕地中常年抛荒和季节性抛荒的土地分别为86.7公顷、53.3公顷,分别占抛荒土地总面积的62%和38%。与2003年同期相比,该镇的土地抛荒面积增长了46%,且仍呈增长趋势。

作为粮食主产省区的安徽和江西也同样出现有土地抛荒的情况。1999 年相关调查发现,安徽省肥东县抛荒地中,生产条件差的地区、 城郊、生产条件好的地区抛荒地比例为8∶1∶1,到了2000 年这一比例变为 6∶1∶3,到 2002 年又进一步变成 5∶1∶4 ,越来越多的旱涝保收的高产农田被弃耕抛荒。耕地抛荒在近年来也是江西省瑞昌市农村的一个普遍现象,调查统计发现,瑞昌市目前农村耕地抛荒面积约为0.164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10%, 其中常年抛荒0.07万公顷,季节性抛荒0.093万公顷,分别占抛荒面积的43%和57 %。耕地抛荒面积与两年前相比增长了70 %还多,并且抛荒土地面积仍呈增长趋势。[11] 詹琳的文中提供,2008年,安徽省泾县桃花潭镇全镇弃田抛荒面积37.2公顷(其中常年抛荒25.1公顷,季节性抛荒12.1 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5.2%,涉及农户512户,占总农业户数的17.2%。[12]多个数据显示,安徽省目前也正经历着严重的土地抛荒浪潮,如果不能有效遏制,后果将难以设想。

除了,粮食主产区之外,还有其他一些非粮食主产区省份也面临着土地抛荒蔓延的挑战。如,据谢启庚、肖端亮和伍启忠的2001年通过全县13个乡镇耕地抛荒情况调查统计:目前抛荒面积是 736公顷, 占耕地面积的 7.7%。[13]据罗胜奎2007年4月17~ 30日调查, 福建永定县耕地抛荒面积有245.3 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 1.21 %,其中包括全年性抛荒和季节性抛荒。季节性抛荒各地普遍存在,主要是水田,集中在冬、春季。[14]在非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下降的情况下,其粮食自给能力就不断下降,原本可以实现粮食自给自足的省份也开始出现了粮食缺口。所以,无论是粮食主产区还是非粮食主产区对要严肃对待新土地抛荒的现象,要将解决土地抛荒的问题纳入议事日程。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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