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当代中国城乡关系的再建构机制
城乡关系的可被建构性特征和负面自建构效应的存在使再建构成为必要与可能。城乡关系的重新再建构(重构)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目标模式、结构调整、制度规范、动力机制、思想观念诸方面配套创新,协同运作。
重构城乡关系需要优化城乡关系的目标导向机制。重构城乡关系必须首先正确认识和界定新型城乡关系的应有目标模式,并以这种目标模式来定向和指导城乡关系建设。新型城乡关系应当是一种平等共享的关系,其理想的目标模式应是公民权利平等、公共物品均质、公共服务均享和社会保障统一,城市和农村在公共产品与服务、社会保障和福利、公民权利保护方面普遍共同。重构城乡关系必须消除城乡之间的隔离屏障和不应有差别:在政治层面,要促进人权平等原则、民主法治理念和村民自治目标的充分实现,保障农民与市民普遍无差别地享有宪法赋予的各项公民权利。在经济社会和文化层面,要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社会保障向农村聚集,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实现城乡发展的平等与平衡。有必要强调的是,建设新农村及新型城乡关系绝非是要让农村与城市同质化和雷同化,而应是让两者成为在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方面具有合理差别的差异性协调关系和生态多样性平衡关系,农村要保持自身的田园风光、生态环境与乡土文化。应当按照城乡之间人口相应、收入相当、生产协调、生活等值、生态互补和文化共荣的目标模式来统筹城乡建设与关系发展。
重构城乡关系需要调整城乡关系的结构整合机制。城乡关系是包括人口、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领域的结构整合体系,重构城乡关系在人口结构方面,要消除隔离障碍,引导支持农民进入城市就业安家,提高人口城市化水平,形成合理的城乡人口关系。在城乡经济关系方面,要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和农民增收支持强度,促进农业和工业的协调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接近。在社会结构方面,要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政策和社会管理,消除城乡隔离和歧视,逐步实现农民市民的平等共享。在城乡政治关系上,按照宪法规定的人权普遍性原则推进城乡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农民的政治权利,提升农民政治参与能力,实现村民自治以及农民市民政治权利的完全平等。在城乡文化结构方面,实行文化下乡和支持保护政策,促进农村文化事业发展和农民文化生活提高,实现城乡文化和谐共荣。在生态关系上,城市要节能减排,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实现自身清洁生产和零污染,同时还要为农村生产生活绿色生态化提供知识和技术支撑。农村要支持和承受城市化快速发展,生产生活应以“生态化为主体”,能够保障城市的“生态安全、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在时空结构方面,一方面协调城乡时间结构,促进城乡在生产、消费、知识、技术和效率方面的时滞缩小和文明时间同步;另一方面,重构城乡空间结构,促进产业园区聚集、人口城镇聚集、土地规模聚集和资源的高效优化配置利用,实现生产力系统、社会管理服务系统、生活休闲系统、生态环境系统的空间合理分布。
重构城乡关系需要改革城乡关系的制度规范机制。重构城乡关系必须在关系规范层面上改革城乡“二元体制”,进行系列制度创新。中国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有着深厚的历史积累和现实体制支持,变革城乡二元关系需要攻克二元体制,系统地清理那些支持城乡不平等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政策文件。这其中最需要改变的是户籍制度、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农民工及子女权益保护制度、公共财政制度。不调整和创新这些宏观制度规定,新型的城市化道路就难以走通,新型城乡关系也将难以建立。针对地方管理层延续的重城轻乡、重工轻农、重经济轻社会甚至城乡分离的发展思维方式,应改革政府工作的目标结构和考核制度,明确把降低城乡差别指数、提高城乡协调程度作为评价政府工作的重要责任目标和政绩考核标准,从制度源头上封堵城乡二元政策的再生产,为城乡一体化发展创造适宜的制度环境。
重构城乡关系需要更新城乡关系的思想引导机制。应当认识到,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市民农民之间的每一方都具有相对独立的功能和价值,相互间是不可缺项和不可替代的,在发展规律上,更是存在着既相互依存和相互支撑、又相互制约和相互摩擦的本质联系,其中每一方的缺失与短板都会影响整体系统的健康持续发展,进而确立起城镇和农村、农民和市民、农业和非农产业平等发展、协调发展的新颖观念。重构城乡关系需要完善城乡关系的动力助推机制。政府和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基本手段,也是城市化与城乡关系建构的基本推手和动力机制。纵观目前各地推行的城市化与城乡关系建设模式,有的属于政府主推型模式,有的属于市场(厂商)主推型模式,还有的则是政府和厂商合伙主推型模式。其中,政府主推型模式往往偏向于政绩和财政考虑而弊端丛生,厂商主推型模式会因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产生外部负效应,而政府和厂商合伙主推型的城市化模式则可能忽视和损害农民或市民利益。进行城市化与城乡关系建设既要重视政府推动,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时还要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与权益,应选择实行政府主导统筹、政策规范引导、群众主体自愿、市场规则运作的系列推进机制。还应看到,开放是系统进化与活力之源,中国作为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国家,其城乡关系系统的转型发展尤其需要保持充分的开放互动性,充分利用国际资源与市场,做到既走出去推广自身富集优势产品、又引进来自身稀缺的各种现代性资源,这是在当今全球化条件下推进城乡关系建设所不可缺少的外部促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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