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门制不是部门越大越好(2)

大部门制不是部门越大越好(2)

进一步机构改革的空间

行政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转变政府职能、调整组织机构、重新配置职责、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加强编制管理等多方面内容,机构调整只是其中一项内容。不能把行政体制改革等同于机构改革。

同时,实行大部门制并不是部门越大越好,而是要按照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更好地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职能,提高政府履职尽责的效能和降低行政成本,更好地建设责任型、效能型、节约型政府。

机构改革是要通过调整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组织体系。不能把国务院机构改革等同于大部门制改革。衡量政府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合理的标准,不是政府规模的大小、部门数量的多少,而是能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高效地履行职能。

近几年来,我们提出并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是针对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机构设置过多、分工过细、职责交叉较多的问题。由于这一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今后在一些领域还需要适时推进大部门制改革,但不应把大部门制作为机构改革的唯一方向。

在机构设置问题上,不能把我国与其他国家进行简单比较,更不能照搬他国做法。毕竟各国国情不同,管理体制不一样。仅就中央政府组成部门的数量而言,不同发达国家之间也有差别,有些国家比我国还多。从中央政府机构的总数而言,很多国家比我国多。

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该精简的精简,该完善的完善,该合并的合并,该加强的加强,以形成更加合理、高效的组织结构和职能体系。

一是针对市场监管、社会管理、金融监管等一些领域仍然存在的职责交叉、权责不清问题,可以研究继续稳步推进大部门制,在条件成熟、形成共识时,整合相关职责和机构;二是在保持国务院机构总体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通过重新配置职能、调整职责分工和人员结构,理顺部门关系;三是在部门内部推行大司、大处室设置。四是加强部门间协调机制建设。

加强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突出重点

行政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方面改革都有密切关系,涉及行政权力关系的调整和政府组织结构的变动,涉及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等一系列重大关系。

因此,行政体制改革需要放到党和国家发展的大局中统筹谋划,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与其他方面的改革统筹规划部署,整体协调推进。

行政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首先要按照建立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总体目标,明确改革的方向、重点和路径,不能裹足不前,不能急于求成。行政体制改革也是一个连续性和阶段性相统一的过程,每一个时期都要有一定的改革任务,必须突出重点,在总体规划下体现一个时期的重点安排,做到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

在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中,要鼓励和支持地方、部门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推进创新,为深化改革积累经验。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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