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捐难道也从娃娃抓起?

强捐难道也从娃娃抓起?

摘要:不为地震捐款,孩子就拽着家长衣服不让走,这是4月23日在北京丰台区南四环某幼儿园门口发生的一幕。用行政命令的那一套去办慈善,只会妨碍慈善事业的发展,最终受影响的还是急需人帮助的困难群体。

不为地震捐款,孩子就拽着家长衣服不让走,这是4月23日在北京丰台区南四环某幼儿园门口发生的一幕。北京怡海幼儿园有孩子捐了30多元,“老师说他捐得少,应该像捐得多的小朋友学习,捐红色的钱。”而在丰台区另一所初中,老师拿本登记学生捐款数,很多学生跟风捐款超百元。(4月25日《新京报》)

幼儿园孩子捐30还不够,非得上百才行,不仅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使本来很有意义的慈善活动变了味。攀比捐款额还会让孩子形成不正常的金钱观,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

无论是幼儿园的孩子还是中小学生,都是未成年人,没有收入,全靠父母养活,哪来的钱捐款?还不是得回家跟父母要?在幼儿园和中小学开展捐款活动本就不合适,等于变相增加家长负担。对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家长而言,一两百元的捐款也许不算什么,但对贫困家庭和普通工薪家庭来说,每次上百的捐款实在让他们承受不起。

被强迫捐款的又何止学生和家长,很多上班族都有强制捐款的经历。非但不能不捐,连捐款数额也是事先规定好了的,有些甚至连招呼都不打一声,直接就在工资里扣了。去年,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员工、教师和一些企业员工等,就被强制捐出一个月基本工资给一个新成立的基金。攀枝花团市委一名副书记证实,捐款数额“原则上不低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同样有强制捐款的问题,捐款太少、没有爱心也成了裁员的新借口。

帮助灾区、扶贫帮困是好事,应该通过加强宣传力度来发动群众、募集捐款,不能通过下指标、派任务的方式逼人捐款。否则非但无助于形成人人向善的良好氛围,反而会影响到慈善事业的整体形象。政府和官办慈善组织更不能成为逼捐的主角,用损害自己声誉的蠢招去募集善款。对强制捐款行为,司法部门也应介入,不能任由打着慈善旗号的违法行为存在。

组织和发动捐款的事,最好还是交给专业慈善组织去做,并且让捐款去向一律公开透明。用行政命令的那一套去办慈善,只会妨碍慈善事业的发展,最终受影响的还是急需人帮助的困难群体。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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