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是一种权利,而非被绑架的义务(2)

慈善是一种权利,而非被绑架的义务(2)

摘要:不为地震捐款,孩子就拽着家长衣服不让走,这是前日在丰台区南四环某幼儿园门口发生的一幕。我们规劝爱如潮涌,但这样的规劝是有前提、有界限的——前提是有效的制度敬畏、得力的政府作为,界限是尊重不掏钱的自由、理解迟掏钱的权益。真正懂得了慈善、敢于对不信任的捐款箱说不,爱心才不至于乱了章法,失了分寸。

震灾当前,怎样的关怀与惦念都不为过。被集结的力量、被动员的物资,确实也是保障灾区同胞共度难关的关键。但越是面对灾难的时候,煽情与激愤越容易蒙蔽了理性的双眼。在捐钱这件事上,有几点取向是令人生疑的:一是司空见惯的道德胁迫,以捐款数额等价于爱心先后,处处是排名、时时见数字,谁手里捧的“0”越多,似乎越容易进入道德神龛被膜拜、被敬仰。甚至这样“爱心”,有时会成为一种诡异的硬通货,评优评先的时候、作奸犯科的时候,都可以牵出来溜溜。

二是逾越底线的非人性鼓动。譬如近期以来,对“磨刀老人”捐硬币、甚至对贫寒者捐低保的无限歌咏,取向是良善的,但这样的感动与暖意,是令人心惊胆战、良心难安的。困顿者对困顿者的救助,虽然落差大、戏剧感强,但它的示范效应却是断裂而可怕的——不仅容易遮蔽公共责任、违背了“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游戏规则,更在某种程度上绑架了亟待救助者的人生。正态的良善,绝不是靠硬币支撑起来的。

面对灾难,我可以不捐钱吗?这并不是说我们要对悲伤与不幸无动于衷,而是明确一个基本道理:慈善是一种权利,而非被绑架的义务。只有尊重这种权利属性,不捐钱、还有奉献其他的救灾要素;只有明确这种权利属性,捐出去的每一分钱,才不至于成为大成本、小收益的慈善机制的殉葬品。我们规劝爱如潮涌,但这样的规劝是有前提、有界限的——前提是有效的制度敬畏、得力的政府作为,界限是尊重不掏钱的自由、理解迟掏钱的权益。

真正懂得了慈善、敢于对不信任的捐款箱说不,爱心才不至于乱了章法,失了分寸。可持续的救援,不能不关注应急反应与地震损害的匹配问题。因为每个人兜里的钱,是个定额的数字,捐给最需要的地方、最需要的人,有度有序,下一场意外,才不至于无钱可捐。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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