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省房地产十年

反省房地产十年

中央政府一方面不能任由市场投机者大行其道,一方面要坚决扼制地方政府的公司化。在具体政策上,加大土地和保障房供应,坚决限制投资需求,改革地方财税体制,削弱金融杠杆化程度,慎发货币。

所谓最好的时代与最坏的时代的共存,是针对不同群体而言的,但一个良性的社会,不应该是他人即地狱的社会。

一部分人的狂欢,是另一部分人的沮丧,过去10年的中国房地产,尖锐地呈现着社会分配两极分化的状况,这与中国改革所形成的整体局面基本相吻。

在不同的视角里,既得利益者埋怨房地产基本上服从于经济大局,像“夜壶”,利益受损者则抨击房地产绑架中国经济,像“黑社会”。争论不休的是政府与市场孰对孰错。

但梳理10年,结论大概应该基本明了,完全寄望于政府与期盼一个完美市场,都是一种盲从。这或许也是中国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检讨。

供给

从“福利分房”到“住房货币化”,是中国房地产制度上的重大变革。

1998年后,城填化所形成的人口聚集效应,经济的快速发展,巨大的需求向市场释放,注定了中国商品房的价格将进入一个不断上扬的时代。

不管是由政府和单位供给,还是由市场来供应,短期内的绝对短缺都是必然存在的,这是一个前提。但之所以1998~2002年房地产价格没有出现后来那样快速的飞涨,与保障性住房的部分供应,人均可支配收入上的限制,土地供应上的充裕,以及金融杠杆化程度都有关。

但实际上,到了2002年,房地产的投资热潮已形成,金融高杠杆化所造成的银行风险已受到关注,2003年,央行出台“121号文件”,严控房地产信贷,一时风声鹤唳,地产商集体喊痛。

情况在几个月后即发生了重大变化,新一届政府的新政施行,国务院发布“18号文”,将房地产行业定位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开发商迅速从之前针对取消购房优惠利率的“121号文件”几乎致命的打击中恢复元气。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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