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管理应保持高压态势

网络管理应保持高压态势

近日,上海一中院对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刑事上诉案件作出终审裁定,被告人徐某因从1号店购得100余万条订单信息,被判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并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万元,随案移送的笔记本电脑等予以没收。(光明网 5月23日)

这样一件看似不起眼的案子,人们习惯思维是否会觉得判重了?其实,这不是重与不重的问题,法院量刑自有法律依据。此案的意义更在于,网络公共信息、公民个人信息等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侵犯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网络虚拟世界应该如同现实生活一样严格管理,要非常明确的规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今天,网络已经走进千家万户,网络信息、个人信息等安全管理到了一个非管不可、必须管好的地步,否则将阻碍经济发展、扰乱社会秩序,必须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加强管理和约束。

有人担心,中国的事情,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其实大可不必杞人忧天,事物的发展自有天然的规律和必然的法则,严格的管理是好还是坏?时间、实践和历史自会检验。当前,需要做的就是把遇到的问题、矛盾解决好,把不规范、不妥当的地方完善好,在现有的环境条件下尽心尽责管理好。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应该让网络在法制的框架下有序健康发展。互联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需要继续建立健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一些不适宜的、落后的要尽快摒弃、完善,让法律制度的建设步伐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或者超越时空的界限具有前瞻性。通过立法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对于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维护网络信息安全、规范和匡正网络传播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尽管网络俗称虚拟世界,但活跃在其中的5亿网民,依然是现实世界中的人,是现实生活的延伸、镜像与呼应,海量般的信息传播、巨大的舆论场不能没有规矩和章法。自由是相对纪律而言,开放也需要有合法的“边界”,虚拟世界不能缺少现实的规则。2012年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就是所有网民必须遵守的纪律、边界和规则。

有了制度办法,就要认真贯彻、严格执行、按章办事。制度的生命力体现在强有力的执行上。当前,重制定、轻执行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把网络管理“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说在嘴上”,就是落实不到行动上;对违反网络管理规定的行为缺少及时严格的惩戒,使一些制度形同虚设,影响了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一定要正视这种情况并全力改变之,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