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构筑全民能源忧患意识

从法律上构筑全民能源忧患意识

摘要:实际上,我国上世纪90年代末就开始施行《节约能源法》,2007年全国人大已审议该法修订草案,但这一法律的践行稍显迟缓。只有让公众作为节能的考核者参与到监督队伍中去,才会从根本上震慑高能耗、高浪费行为。

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在2013成都财富全球论坛上,各路重量级嘉宾倾情把脉、指点迷津。有嘉宾认为,我国能源忧患意识构筑不济,导致浪费巨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可持续性发展的前行脚步。

节约是最大的资源。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积极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这也对中国未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提出更高要求。要顺应此势,我们首先需从法律上构筑全民能源忧患意识。

实际上,我国上世纪90年代末就开始施行《节约能源法》,2007年全国人大已审议该法修订草案,但这一法律的践行稍显迟缓。如何让法条进一步落实?如何发动公众有效而及时地举报高能耗?这一系列问题的解答尤显急迫。只有让公众作为节能的考核者参与到监督队伍中去,才会从根本上震慑高能耗、高浪费行为。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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