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专家共论:中国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4)

社科专家共论:中国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4)

实现中国梦是为人民造福

冯 俊

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

首先,国家富强是实现人民幸福的物质基础。

幸福并非单纯是收入和财富增长的正相关,但人民幸福也需要以财富增长和国家富强为物质基础。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保持旺盛活力,综合国力、社会生产力、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升,这是中国梦和人民幸福最坚实的物质基础。现在我国经济总量跃升至世界第二,但人均水平还不算高,与富裕的发达国家仍有不小差距;中国经济日益成为全球发展的“新引擎”,但面临的环境压力、资源瓶颈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要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始终把发展放在第一要务的位置,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保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要坚持科学发展,逐步实现人民共同富裕。要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

其次,人民民主是实现人民幸福的政治保障。

扩大人民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也才能使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和幸福。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清醒认识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要把人民满意度和幸福感作为执政为民的最高评价标准。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群众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要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再次,文明和谐社会是实现人民幸福的精神文化家园。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实现中国梦和人民幸福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弘扬社会正气、培育文明风尚,塑造崇高人格和民族精神品格,培育和谐人际关系,在全党全社会凝聚起团结奋斗的共同意志。要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要培育和谐发展的环境。要促进人与人的和谐,大力提倡诚信友爱、团结互助、宽容谦和;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创造人类生产生活的良好生态环境。

第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民幸福的最高目标。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说明,取代资产阶级的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有阶段性的,人类的每一发展阶段都承载着人的全面发展这个终极价值目标的阶段性任务。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包括个人能力的充分发展,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个性的全面发展和需要的全面发展。人是在具体的发展环境中逐步走向自由全面的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共产主义的愿景,也是人民幸福的最高目标。

(作者系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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