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索要捞尸费,是缺“德”还是缺“法”?(2)

【案例】索要捞尸费,是缺“德”还是缺“法”?(2)

打捞队:打捞行动高度危险 设备养护需资金

此类事件曝出,人们往往会同情死者,指责打捞队的无情与冷漠。按照死者为大的传统,打捞队漫天要价或许可以谴责。但作为打捞队本身,他们为什么要高价?要价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记者肖源昨晚联系了两家打捞队。

对于人们所谴责的这些"捞尸要钱"行为,退伍兵出身的郑利凯有自己的看法。郑利凯是一个民间救援队队员,他的团队在工作之余,4年时间打捞了40多人。

郑利凯:如果他家里确实有条件的话,给我们一个辛苦费,像我们设备每年要保养,我们出人出车。如果水情要好点还可以,要是水情不好,水较深的话,这种情况是非常危险的,对自己生命都存在一些威胁。

这些威胁,在青岛红十字蓝天救援队的李延照眼里,却是非常具体的:

李延照:一方面,水下你不知道深浅。第二,水下是非常漆黑的一个环境,你要克服心里恐惧。第三,水底下可能有水草。第四,水下可能有渔网,水下有水草、水下有渔网可能会把这个人缠住了上不来。第五,这个水可能会有暗流,如果有暗流的话,就很有可能把人带走,这都是一些致命的危险。

打捞队:政府可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弥补公共救助缺位

郑利凯说,撇开传统观念所认为的“晦气”不谈,单就这些危险,既不可预知,又无法防范。以至于保险公司都不肯为他们承保:

郑利凯:因为我们这个行业属于高危行业,相对不管是训练还是什么都存在着危险,所以我们也考虑过保险方面,但是保险公司对高危行业保险一般情况不给保。

李延照表示,尽管高度危险,作为民间救援队,许多情况下,他们是免费服务的:

李延照:我们基本上都是不收钱的,但是也会收。收是为什么呢?首先我们的设备维护是需要资金的,还有一个就是避免给同行制造生存压力。再有就是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是救人的,我们不会要钱。第二,他的家庭条件不好的,我们不会要钱,我们赔钱我们也得去做。

人身安全、经济条件、道德压力……种种限制,使得民间打捞队无处藏身。于是一些人将这一切归咎于政府公共救助的缺位。而在蓝天救援队李延照看来,一些事情,政府部门也不好伸手:

李延照:你让政府来承担,政府也不敢承担啊,政府如果搞上这么一套装备,潜水员下去了,打捞不上来,好吧,你政府不作为。民间救援呢,我是给你提供服务,找到人了皆大欢喜,我找不到了你不能说我,国家如果承担的话,这个事情不就来事了吗。

李延照说,就他目前的经验来看,由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来弥补公共救助的缺位,或许是个不错的办法:

李延照:政府可以和成型的救援组织达成一种政府购买服务,就是说在当地有做的比较不错的公益组织,政府可以经过验收也好、考核也好,给这些队伍提供一些必备的救援装备,这样就减轻了志愿者团队的负担,志愿者团队就可以提供一些义务救援了,这不就解决了这些问题了吗。

面对“挟尸要价”,只有“挨宰”的份?

浙江温岭一对恋人河中溺亡,民间捞尸队先是报出1.2万元的高价,几经砍价,最后以3000元成交。对此,有人抱怨捞尸队漫天要价太缺德,也有人认为捞尸行为应回归公益属性,政府不能缺位。

“捞尸费”很容易让人产生道德联想:人都去世了,捞尸体还要钱?但是,应看到事件中捞尸的责任主体不是政府部门,而是民间救援队,他们没有直接的打捞义务,从事的又是有成本、有风险的市场活动。人们所诟病的,不是捞尸队该不该收费,而是不该收太多费。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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