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雷同道歉书”耐人寻味的荒唐(3)

【案例】“雷同道歉书”耐人寻味的荒唐(3)

“雷同道歉书”更像“环保样板戏”

企业违法排污被查,一律实名登报道歉,这看起来要比悄无声息地责令停产整顿,或是关起门来开上一张罚单,更能起到一种“丑名远播”的社会震慑作用。而媒体所刊三则内容几乎一致的“雷同道歉书”,却在一不留神之间,泄露了这种管理招术的真正用意:“道歉治污”无关诚意更像演戏。

说到报载信息的雷同相似,其实并非排污企业的“道歉书”一处。长久以来,有许多征婚广告或是法律声明,要是换了个人姓名及单位名称,大概同样称得上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那么,市民百姓何以偏偏对报上的三则“雷同道歉书”不依不饶呢?道理十分简单,环境保护事涉千家万户,企业污水胡排乱放遗害子孙万代,被查之后公开道歉还照抄照搬、缺乏诚意,这种明显“装装样子”的虚伪表情,“歉”或“不歉”,根本没有多大区别。

然而,有些时候,民意昭昭,不等于能与官意划上等号。据媒体披露,为了体现对排污企业的“严查严管”,绍兴县今年专门出台了一项规定,企业凡因偷排、漏排被停产整顿的,必须要在公共媒体上作出道歉,“这就像一个程序”。既为“上命难违”的“程序”之需,放到具体执行的环保部门,当然就得“严格执行”地表现出来——至于“道歉书”中的措辞用语,或是几近“雷同”之状,则已与这种“表演”目的没有太大关系,自然不必过于“较真”矣。

说“道歉治污”无关诚意更像演戏,也许颇为刺耳。但请站在百姓的角度细细去想,整治违法排污,要的不是色厉内荏的“责令道歉”;可能就“法”的思维来说,这样的“道歉惩罚”,也未必完全妥当。依着人民群众的朴素愿望,谁若“谋财害命”地污染环境,理当毫不手软地坚决严惩,甚至没有商量地按着“倾家荡产”的标准来狠狠处罚。反之,那种重重“道个歉”、轻轻“拍一掌”的“管理仁慈”,才是最令公众扼腕叹息的。

“雷同道歉书”像不像一种“环保样板戏”,这当然只是笔者的无端猜想。绍兴一些网民质疑排污企业的“道歉诚意”,应该也是一种“言犹未尽”的聪明方式。打个比方来说,人们若是对生养自己的一方水土,充分感受到了环保无忧,即便媒体上登了几则内容雷同的“排污道歉”,估计很多人也会迅速联想到“罚必更痛”,又怎会不合时宜地再冒出“演戏”之虑来呢。

【启示与思考】

 污染企业的道歉信,应该以真诚的情感,在内容中体现真实的污染情况,告知公众其自身污染的程度,和今后将着重从哪些方面杜绝污染的再次发生。然而,我们却没有看到多样性的污染情况,没有看到不同脸庞不同程度的污染状况,看到只是单一性的、被“污染了的”道歉信。通过自曝家丑的形式来增加污染企业加快落实环境保护的压力。然而,好制度竟然走了样:在绍兴,在长兴,竟然有两个批次共六家企业,在报纸上刊登的道歉信除了署名不同外,其他内容只字不差。不知道如此雷同的道歉信,是企业通过百度搜索而成呢?还是一个企业写成范文后公之于网络被其他企业所拷贝呢?倘若如此,这种雷同道歉信的主观“恶性”还情有可原。但正如一些网民所担心的那样,如此巧合的道歉信,是否会是由当地环保局替污染企业做的一份道歉信呢?是否会是一种毫无诚意的公关信呢?倘若是相关监管部门为了讨企业的欢心,干脆包办企业撰写的道歉信呢?那这样的雷同道歉信还有什么意义呢?

当前,发展经济和治理环境污染正是经济发展中两种相互较量的力量。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部门,都应该具有基本的理性认知,都应该以真诚的态度谋求持续健康发展,这才是正道。否则,即便是写一万封道歉信又有什么用呢?依然是道歉的归道歉,污染的归污染?而作为政府监管部门,即便不是雷同道歉信的幕后黑手,对于雷同道歉信,不也是一种监管失职吗?此种道歉信,不但不是一种可彰显的“隐性”政绩,反倒是一种令人作呕的显性渎职证明信。

企业造成的污染,不可能都是同一个原因,这是由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所决定的。既然污染物不同,那么污染企业的道歉信原因和整治措施等道歉信的重点就不可能相同。雷同的道歉信,只能证明,污染企业昧着良心瞎说话,监管部门昧着良心当睁眼瞎,仅此而已。

良好的环境里其生态环境亦呈多样性,在道歉信雷同的语境下,在缺失责任认同与担当的境况中,我们又能期待企业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有怎样的改善环境的冲动呢?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近日围绕环境保护有关问题作了报告。报告中周生贤调侃中国环保部是世界四大尴尬部门之一。这个尴尬总结的很形象,那么,地方部门如何走出尴尬呢?我看,不妨就从治理治理企业的雷同道歉说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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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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