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领导性国家所支撑秩序的开放性,使得挑战者可以在其给定秩序中成长起来,于是领导国家可能会更迭。挑战者国家一定是先成为世界经济当中的一种领导性、构成性力量,在经济层面上有了一种世界主义品性。经济的成长通常会伴随着民族主义情绪的兴起,这是个关键的时候,如果该国在这个阶段上能够完成其精神层面的世界主义转向——我们可称之为精神解放——亦即在精神层面上完成对本国的超越,便有可能成为全面的领导性国家。如果它无法实现精神层面的自我超越,则最终可能在民族主义的激动之中,走向一种四面树敌的状态,甚至走向毁灭。实力与理想两个层面的世界主义转型,会伴行于该国制度的逐渐调整,从内政层面的民意整合机制的建立,到内政秩序与国际秩序的通贯性的形成,最终成为真正的新晋领导性国家。
海洋秩序与陆地秩序
谈论世界领导性国家,不能脱离开历史和地理抽象地谈论;把它还原在具体的历史过程中,实际上就是在谈论霸权史。近代世界争夺国际霸权的争斗起于地理大发现,穿插其间的有海上争霸和陆地争霸两条线索。海上争霸是塑造全球秩序的主线;陆地争霸则是塑造区域秩序的主线。这两种霸权不只是地缘不同,更在其生存原则上蕴含着深刻的差别。简单说,海洋霸主所建立的必须是个自由秩序;陆地霸主则不一定。
近代以来的海洋霸主曾经几次易位。最初的霸主是西班牙和葡萄牙,尤其是后者,它控制了最重要的东方海上航道达百年之久,通过远洋贸易获得了巨额财富。1493年,西葡两国为解决新发现地区的主权和航线归属等问题,在教皇的协调下,以所谓教皇子午线将包括陆地与海洋在内的整个地球做了两分,线西统归西班牙,线东统归葡萄牙,葡萄牙以此主张自己对于东方航线以及东方贸易的排他性主权。这种主张受到了新兴海洋国家的挑战,最终,荷兰成功地颠覆了葡萄牙的海洋霸权,并通过格劳修斯的著作《海洋自由论》为自己的颠覆行为进行了极为有力的辩护。
格劳修斯提出,不同于陆地,海洋由于无法被“实际占有”,从而在上面便不能设置主权,“大海不识主权者”,它只能作为全人类的“共有物”存在;同时,贸易的自由属于自然法,也不能被哪个国家所垄断。所以,教皇子午线对于地球所作的划分,以及葡萄牙因此所提出的主张,都是无效的。
格劳修斯揭示出海权的一个秘密,无法被排他性占有的海洋只能是自由的。法权上是如此,技术上来说也是如此,任何试图将海洋(公海)进行垄断封闭的努力,都只能落于失败。海面上无法设置隘口,无法设定边界,试图封闭海洋的国家只能依靠自己舰队不间断、无缝隙的巡航。但海洋过于广袤,这种巡航在技术上是不可能做到的。那么,试图封闭海洋的霸主国家,既会因无缝隙巡航之累难以维系,也会因为政策无法落实而威信丧尽,最后败下阵来。海权的另一个秘密在于,它只能是独霸的。陆地上可以设置防御阵地,从而会出现相持战,对峙双方相持不下划界而治;公海上无法设置防御阵地,从而也不存在相持战,一旦在公海上打起来便必定是歼灭战,歼灭掉敌方的远洋力量,将其还原为一个近海防御的力量。从而公海上便是独霸的结构,任何海上多强的结构都只能是个过渡阶段而不会是常态,但这种过渡阶段可能预示着某种霸权转移过程。海战对于国家财政能力的需求是相当高的,这带来一个结果,只有岛国才能够作为海洋霸主存在,因其无需再供养一支庞大的陆军,其在海军建设方面的财政自由度是最高的。
公海联通全球,这个独霸的海洋霸主也必定是个全球霸主国家;但是由于海洋的自由本性,这个国家对于海洋的垄断实则是对于海上安全秩序掌控权的垄断,而不会是对于海洋贸易航线与海外贸易权的垄断——对贸易权的垄断若存在,绝不会是因为政治原因(霸主国的海洋垄断),而只会是因为经济原因(霸主国超强的经济实力)。其若试图以政治或军事手段垄断航线与贸易,便会是对海洋霸主生存原则的违背,是自我否定。所以,霸主国反倒会促动自由贸易的发展,以便自己从中获得更大的利益;其对海洋安全的垄断(或说提供),实际上便成为一种全球公共品,可为所有国家共享。对海洋霸主来说,其生存线在于海洋安全,其财富线在于以本土的经济实力支撑起来的海外贸易,生存与财富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合并为一条线。有了对这条线的掌握,其对于海外领土的实际占有并不成为必须,国家的财政自由度进一步提高。由于霸主所提供的是一个普遍开放的秩序规则,从法权上来说这便是一种平等的秩序,天然没有差序格局,因为任何差序格局的维系都需要霸主做出其无法承担的投入,与其生存原则相违背;虽然这并不妨碍在实际的经贸循环中会有一种差序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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