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共处理党群关系的经验教训

苏共处理党群关系的经验教训

——再读《苏共亡党十年祭》有感

恩格斯在总结1848年大革命失败的教训时曾强调:“当你问反革命成功的原因时,你却到处听到一种现成的回答,因为某甲或某乙‘出卖了’人民。从具体情况看,这种回答也须正确,也许错误,但在任何情况下,它都不能解释半点东西,甚至不能说明,‘人民’怎么会让别人出卖自己。所以,这些原因不应该从几个领袖的偶然动机、优点、错误或变节中寻找,而应该从每个震动的国家的总的社会状况和生活条件中寻找。如果一个政党的全部本钱就只是知道某某人不可靠这一件事,它的前途就太可悲了。”[1]这段话,用在阐释前苏联共产党政权的垮台上是非常合适的。一个拥有1900万党员并且执政74年的大党老党,“为什么毫无‘抵抗之力’地‘静悄悄’丧失了执政地位”?[2]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既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因素;既有国内的,也有国际的因素;既有政治经济的,也有思想文化的因素。诚然,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说,经济因素是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但并非唯一的决定因素。正如恩格斯所说:“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导致苏共创业时的辉煌与谢幕时的凄凉的最主要的原因,只能从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变化中去寻找。党群关系的畸变,丧失民心,使苏共被其一直代表的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所抛弃,这是导致苏共亡党的决定性因素。

一、经济建设指导方针上的失误对党群关系的消极影响

“十月革命”胜利后建立的苏联,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成为与美国相抗衡的一个超级大国。但在其繁荣的背后,却隐藏了诸多的问题。尤其是经济建设方面指导方针的失误,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而导致了党群关系之间出现裂痕。

全盘国有化和强制实行农业集体化,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阶级的切身利益。苏联模式即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建立在较高公有化水平之上的。到1937年,在苏联的工业总产值中,公有经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占99.8%;在农业总产值中,公有经济占98.6%;在商业总产值中,公有经济占100%。[3]这种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严重背了苏联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极大地挫伤了人民群众生产的积极性。1929年,苏联强制推行农业集体化,并在实施过程中推行极“左”的政策,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利益。不少农民受到过不不供灌溉用水和工业品、剥夺选举权、没收土地和财产的威胁。尤其是实行“消灭富农”的严酷政策,富农被没收财产,不准加入农庄,甚至被扫地出门。在推行农业集体化过程中,遭到没收财产的农民有850万—900万人,占总农户的6%—7%,有的地方甚至高达15%。根据统计,有500万人被迫迁往西伯利亚和北极地区,其中1/4在途中死去。[4]这种速成的农业集体化带来了长期的消极影响和灾难性后果,造成了党和农民的严重对立,发生了多次农民武装暴动,由此导致党群关系的恶化,使一部分人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失去了信心。

长期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有其军事工业,导致农轻重的比例严重失衡,从而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长期匮乏。在第一个五年计划(1928-1932)期间,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总产值占70.7%,其中重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28年的39.9%变为53.4%;在第二个五年计划(1933—1937)期间,重工业增长速度为19%,产值增加1.4倍,但农业产值只增加了54%。到1953年,在苏联的工业总产值中,重工业的产值已经超过了70%。至于农业则长期低迷不振,1952年的粮食产量还打不1913年的水平,人均占有粮食只有532公斤,而1913年人均占有544公斤。[5]不仅如此,苏联工业化所需要的庞大资金,渠道之一通过就是剥夺农民利益的“贡税”制度而来的。也即农民在向国家交纳直接税和间接税外,在他们购买工业产品时要多付一些钱,而在出售农产品时要少得一些钱,这可以看作是向农民征收“贡税”或“超额税”。还有,苏联为了同美国争夺世界霸权,大搞军备竟赛,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拖累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极大地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正是由于经济结构的畸形发展,苏联的消费品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苏联垮台前夕的1989年底,据对其200个城市的统计,1200种商品中已有1150个经常脱销。211种食品中,有188种不能自由购买。由于商品短缺,几乎所有的大中城市都实行了凭票供应的办法。1989年,按人均家庭收入120卢布为最低标准,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居民为8000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28%。 [6]

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堵塞了执政党与群众联系的民主渠道

根据苏联宪法,苏联最高苏维埃是苏联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苏维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拥有立法权和法律的监督权。然而随着30年代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的逐步形成,苏维埃的地位、作用也随之改变。各级苏维埃逐步失去了原有的权力,从“权力机关”变成了党委会、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品。其宪法赋予的权力几乎全部被剥夺,苏维埃形同虚设。而且苏维埃人民代表的选举也完全形式化,投票只不过履行一下手续而已,提名权完全由各级党委确定。当选的人民代表只对影响其能否当选的党的机关负责,并不热心代表人民的利益、反映人民的要求,并不热心对人民负责。人民失去了监督人民代表的能力,也无法通过人民代表来表达自己的意志和诉求,更无法通过苏维埃来对国家政权和党的机关起到监督作用。人民群众与执政党之间的民主联系与沟通渠道被堵塞,这种与人民群众疏远、脱离人民群众的苏维埃、国家政权,自然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当它遭遇风浪的时候,人民群众自然也不会去奋力挽救。1991年的“8.19”事件,是苏共挽狂澜欲既倒,避免自己走向灾难深渊的最后尝试。但是,在生死存亡的关头,苏共未能得到人民包括1000多万苏共党员的支持!被派去逮捕叶利钦的军队拒绝执行命令,甚至发生倒戈。事变发生后,苏公解散,财产被没收。令人震惊的是,查封者不仅没有遇到任何有组织的反抗,而且在有关历史档案中,没有任何人包括工人、职员、苏共党员自发地集合起来,去保卫自己的区委、市委和州委,或举行大规模的抗议活动的记载。整个苏联异常平静。

三、干部任用制度上的严重弊端,造成干部队伍的严重官僚化和特权腐败现象的泛滥

长期以来,苏共的干部任用制度存在严重的弊端,难以体现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列宁一贯主张,社会主义必须充分发挥民主。他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这包括两个意思:一是无产阶级如果不通过争取民主的斗争为社会主义革命做好准备,它就不能实现这个革命;二是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它取得的胜利,并且引导人类走向国家的消亡。”[7]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不是少数领导干部的民主,而是全体党员和人民的民主,它集中体现为全体党员和人民群众享有“四权”,即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但是随着斯大林开始执掌党政军大权之后,党的民主集中制遭到严重破坏,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受到无情的践踏,引起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首先,自上而下的干部任命制。不论是列宁时期的委派制,斯大林时期的任命制,还是赫鲁晓夫时期内的更新轮换制,以及勃列日涅夫时期的委任制,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干部都是由上级领导部门选定、任命,而非选举产生。在这种任用制度下,各级人民代表、党政干部、群众组织的领导人,都由掌握干部人事大权的党的上级机关任免,领导人的个人意见、好恶在人事安排上起了关键作用,完全剥夺了党员和人民挑选自己公仆的权利,群众也很难把那些不称职的官僚从他们已经占据的位置上撤下来。这种任命制产生了两方面后果:一方面使许多干部‘眼睛向上”,只要上级满意,他们就有升迁的机会,使得上下级关系向人身依附关系演变。这就必然助长了了趋炎附势、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另一方面使党与群众之间不可避免产生了隔阂,失去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的信任、认可和支持,群众很难体会到有“当家作主”的感觉。我国著名政治学学者王长江在其著作中以“难造主人”为题总结了苏联共产党在这方面的教训:“布尔什维克党执政初期,党和群众的关系是有裂痕的…… 列宁为修复这道裂痕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到斯大林时期,试图用强制手段制造‘主人翁’阶级的主观臆想,使这道裂痕不但复又出现,而且越来越深,导致了党和劳动阶级之间的严重变形。在高压政治下,这种变形或许不会以反抗和斗争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却深深地埋下了后来危机的种子。”[8]

其次,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干部终身制几乎是苏共党内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以苏联最高领导人为例,除赫鲁晓夫是被赶下台外,斯大林、勃列日涅夫、安德罗波夫、契尔年科都是病故在总书记的岗位上。干部职务终身制不仅不利于干部的成长与培养,使许多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得不到重用和提拔,而那些长期占住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很容易以为个人集权而滋生官僚主义和贪污腐败。更严重的是人民群众慑于领导干部长期掌权而不敢对他们提出批评和意见,从而割断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对苏共越来月失望,这是苏共失去民心的重要原因。

第三,领导干部特权,造成腐败现象泛滥。斯大林时期,由于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官僚主义开始泛滥,随后在党内形成一个庞大的官僚特权阶层,这是一个以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为核心的既得利益集团。正如俄罗斯学者指出:在苏共党内形成了严格的等级制度,这种等级制度又与国家机构融为一体,由此形成了以‘领袖’及其小圈子拥有全权的专制制度,这种专制制度使少数上层能够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9]根据俄罗斯学者估计,到勃日列涅夫时期,这个官僚特权阶层有50万—70万人,加上其家属共有300万人之多,约占全国人口的1.5%。[10]在勃列日涅夫时期的苏联,“部长会议规定,部长及主管部门的领导人每人可拿350卢布个人津贴;高级干部还可得到价值达300卢布的免费疗养证。开设了专供高级干部财货的莫斯科国营公司‘200号’秘密售货部以及为其他官员开设的中央百货商店‘45号’售货部。80年代,一名苏联问题专家推测,如果把法定特权计算在内,苏联一名部长或科学院院长的开销能力,至少是普通工人或体力劳动者的最底工资的60倍。”[11]叶利钦在其《我的自述》中写道:“处长虽不享有专用的小汽车,但他有权替自己预定用车,副局长享有一辆专用的‘伏尔加’,而局长则有另外一种更好的带有专用电话的‘伏尔加’。如果你爬到了党的权力金字塔的顶尖,则可享有一切—你进入了共产主义!”[12]党的干部的严重官僚化及其腐败损害了苏共的形象,使苏共代表性和执政合法性受到严重置疑。在谈及苏联解体的教训时,有这样一则被广泛引用的资料:1989年苏联解体前夕,苏联社科院曾做个一次问卷调查:“‘苏共代表了谁的利益?’结果,认为苏共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只占4%;认为代表劳动人民利益的占7%;认为代表全体党员利益的占11%;而85%的人则认为苏共代表的是党和国家机关干部的利益”。[12]也即是说,大多数人民群众认为苏共不再代表自己的利益,而是代表官僚特权阶层的利益。所以,党面临生死危亡的关头,人民群众不是象过去保卫苏维埃政权那样去保卫苏联共产党,而是站在了反对苏共集权的叶利钦的一边,支持他去推翻已经失掉民心的苏联共产党及其政权。

总之,前苏联共产党执政时期,正是由于在处理党群关系方面严重损害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丧失了民心,也就失去了其执政的最深厚的群众基础,因此,失去执政地位也是理所当然。这个教训极其深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7页。

[2]甄小英等:《党群关系新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

[3]黄宗良:《世界社会主义史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19页。

[4]姜长斌:《读懂斯大林》,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45-246页。

[5]转引自陈世润、何长郎:《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从党群关系看苏共垮台》,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4)。

[6]李忠杰:《苏联的演变与解体》,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101-102页。

[7]《列宁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68页。

[8]王长江:《苏共:一个大党衰落的启示》,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20页。

[9]李兴耕等:《前车之鉴》,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6页。

[10]黄苇町:《苏共亡党十年祭》,江西高校出版社,2002年版,第50页。

[11]转引自孔寒冰:《苏联东欧国家在党群关系方面的教训》,俄罗斯研究,2006(1)

[12]鲍里斯·叶利钦:《我的自述》,东方出版社,1992年版,第129页。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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