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由过去局部执政的党转变为全国范围执政的党,执政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对群众路线的认识也在继续深化。1955年7月,毛泽东指出“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这是两条根本的原理。如果怀疑这两条原理,那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这样,就把群众路线与党的领导看作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两条根本的原理”。面对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对群众路线的误解与歪曲,刘少奇强调指出,把群众运动当作群众路线的惟一方式是错误的。这是对群众路线的又一深刻认识。但在以苏为鉴戒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中,由于党的主要领导人脱离群众,工作方式和组织方式脱离群众路线,中国人民历经了十年“文革”浩劫。
“文革”结束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恢复和发扬了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坚持认为“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作风,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这两条是最根本的东西”,“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重申了党的群众路线,并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长时期在敌我力量悬殊的艰难环境里进行革命活动的无比宝贵的历史经验的总结”。面对20世纪80年代末国内外的风波,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向全党郑重提出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并提出“在党内普遍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世纪之交,江泽民同志面对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提出:“我们党所以有力量,就是因为我们始终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始终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这个根本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越是改革攻坚,越是面临困难,越是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新世纪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续坚持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于2006年制定并要求全党贯彻《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就总体要求、主要方式和加强组织指导进行了具体规定与要求。
2012年党的十八大政治报告提出:“全党必须牢记,只有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党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因此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2013年3月习近平在参加他所在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各级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把转变工作作风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现实意义
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的历史一再证明: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什么时候坚持群众路线,党的工作就能取得胜利,党的事业就能向前发展;什么时候背离群众路线,党的工作就要遭遇失败,党的事业就要遭受损失。当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依然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是党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下各项工作和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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