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塑造:国家建构的重点

公民塑造:国家建构的重点

摘要: “公民”由三个层面构成:个体层面关注个体的自由与权利,更多体现利益需求;社会层面关注群体生活的自愿性、多元性和共容性,体现认同需求;政治层面关注公权力与私权利间的平衡和基于这种平衡之上的权威维护,更多体现秩序需求。由于“公共”传统的相对缺乏、精英政治统治的政治文化、共和国建构过程的历史轨迹所造就的路径依赖、相关制度环境供给的滞后、全球化开放时代形成的复合风险社会等原因,使得我国社会中的公民角色相对缺位。因此,公民的塑造理应成为国家建构的重点,形成国家―社会―个人的合力。其中,国家需承担制度的有效供给者和公民教化者的职责,社会承担社会网络建构者和公共道德底线维护者的职责,个人承担规则遵守者和公共道德实践者的职责。

关键词: 公民/缺位/塑造/国家建构/社会/公共生活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进步与衰败并存的时代:有人欢歌于利益的凸显、显著的丰饶和开放的尺度,也有更多的人忧虑于社会的原子化、道德滑坡、法律不彰等乱象和各种权威地位的下降。与之相对应,社会信任濒临解体,公众信心也呈现离散之势。上述种种固然可以从利益分化、社会结构变迁和收入分配政策失调等视角去总结得失,但从经济社会发展中最具能动性的要素——“人”的角度来看,这个时代问题的核心是公民的缺位。具体来说,从对倒地的老人扶不扶的争论,到落实村委会组织法的乌坎事件,以及环境保护的启东事件、什邡事件,还有互联网上不断揭出的表叔、房姐等腐败事件,虽然事件极其多元,围观和在场的人也非常多,但是,舆论喧嚣中政府与个人之间日渐紧张的张力,究其原因,在于私益嚣张而公益废弛,隐隐失落了可将私益连接起来进行沟通的公共价值纽带,由此形成了“公民”的匮乏。更进一步说,我们稀缺的不是抽象的人民和与领导者动员相联系的群众,而是一个个具体而独立却又以一定的气质和风貌联系起来的公民。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公民的缺位?又如何才能使公民复位呢?这一系列的追问,问的不仅是我们生活在当下的意义,而且是我们共同体发展的道路和未来。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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